在反腐倡廉目标追求上,坚持人民至上立场,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反腐倡廉更多成果,“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立场是人类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时所站的价值原点。对于一个政党来说,选取和坚守自己的立场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这关系到它的政治命运和存在价值。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⑧马克思主义明确把人民当作实现共产主义的力量,同时又把共产主义事业当作人民自己的事业,从而把人民力量与共产主义事业结合起来,战胜一个个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成果。十八大以来,坚持人民至上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成为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目标追求。2012年12月4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制订了正风反腐的“动员令”——中央八项规定,不但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而且着眼于老百姓的“获得感”,首先给中央领导层“定规矩”——“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让正风反腐等“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要求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反腐倡廉要致力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要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⑪这些成为新时期谋划和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理念、新目标。
在反腐倡廉动力系统中,尊重人民的“主人”“主体”和“中心”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实践表明,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主人”“主体”和“中心”,同样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人”“主体”和“中心”,是反腐倡廉动力系统中的基础动力源。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人”“主体”和“中心”地位,自觉把正风反腐当作是人民自己的事业,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正风反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上的伟力。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尊重人民的“主人”“主体”和“中心”地位,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人民群众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力量源泉”。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重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因此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这些成为新时期谋划和深化正风反腐的新思想、新遵循。
在反腐倡廉评价标准上,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反腐倡廉绩效评价标准。《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腐败破坏的是市场经济秩序,污染的是政治生态,剥夺的是社会公平正义,从根本上损害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人民群众是腐败的对立物,是反腐败的力量源泉和合法性所在。要坚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划反腐倡廉、制定政策举措、建设廉洁政治,使反腐倡廉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鲜明强调:“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⑫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我们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⑬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党同志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⑭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既是我们党有力量、有担当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反腐倡廉建设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反腐倡廉成效的评价标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政治认同、绩效认同和自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