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相关法律机制不够完善,农民在创业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因而需要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细化相关法律法规等手段尽快构建城归农民法律推进机制,从法律层面上确保返乡农民能够创业成功,不仅有助于带动城乡经济,还有利于推进各个县乡发展,对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民创业 法律推进机制 构建路径 【中图分类号】D90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打破,国家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等政策,大力鼓励农民创业,加之沿海地区企业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用工量减少,一些已然跳出“农门”的农民工带着新的见识、资金和梦想返乡创业。然而当前城归农民创业的法律推进机制尚未真正构建起来,从而使城归农村在创业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还无法得到解决,影响了城归农民创业的顺利推进。
返乡创业的农民人数逐渐增多,需要法律来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当前,农民创业已经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大部分的返乡农民在外务工积累了资金以及技术等相关方面的经验。农民返回家乡后要面对的是家乡相对严峻的就业环境,为了解决生计问题或者实现财富的增长和积累,必须依靠自身积累到的资金以及职业技能,从事非农业或者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2008年以后,尤其近两年,返乡创业的农民人数逐渐增多,其数字居高不下,使得构建城归农民创业法律推进机制成为迫切需要。
城归农民返乡创业需要法律来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回乡创业是今后维持生计以及致富的好出路。从长远的角度看,农民返乡的趋势仍然会持续,当前政府引导和扶持农民创业是当务之急。然而农民返乡创业的环境并不乐观,支持农民创业的法律法规尚有一些缺失,相关政策的制定也没有跟上,当前农民创业处于一头雾水、盲目发展的状态中,亟需完善我国的《就业促进法》,使得农民的创业活动有法可依。
用法律手段促进创业一直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但是当前我国相关的创业就业法律法规在支持农民创业的环节上有一些问题存在,可实施难度大,操作性欠缺;法律法规缺乏协调性,比较分散,没有给返乡农民提供统一的创业保障制度。针对农民创业的这一局势,很多保障措施依靠强硬的行政手段来运行维持。总的来看,当前农民创业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亟需制定完整的创业法律来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城归农民返乡创业需要法律来保障企业运营的正常秩序。返乡农民创业有其天然的优势,通过在外务工的经验迅速实现从个体农民到私营企业主的转型是非常快速的。随着创业氛围的浓郁,成立企业是必然的发展方向。在企业发展的初期,政府如果不能恰当地引导,农民对市场以及自身的认识不足很容易导致企业发展受挫。因此,各地政府在提供创业信息、市场信息以及产品销售渠道甚至在信贷资金方面,需要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农民在职业教育以及创业培训上存在天然的缺陷。因此,政府在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之后需要成立相应的合作组织,跟农民企业达成合作,免费提供企业方面的培训,从理论层面武装农民的思想,这样才能逐步改善农民的创业环境,也能体现政府对城归农民返乡创业的重视。但这些,没有法律体系的保障,是难以实现的。
城归农民返乡创业需要法律来保障企业及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农民返乡的浪潮中,逐渐增多的纠纷案件需要得到重视。在各类案件中,返乡创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占据很大比例。保障企业以及农民合法权益已经不是仅仅挂在口头上了,需要落实到行动中,在各类案件中明确企业以及农民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救济制度。
在农民创业过程中,法律纠纷占据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过高也是限制农民合法提出诉讼的一大原因。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用以处理侵犯创业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农民企业利益,同时对农民创业的相关法律方面进行培训指导,有利于实现农民的利益赔偿,为创业农民这一群体提供法律救济空间,使其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返乡农民创业法律推进机制仍需不断完善
城归农民创业涉及的某些问题,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比如,当前我国的《就业促进法》对于农民创业的很多方面规定模糊,甚至缺乏相应的规范。在就业创业培训的规定中,从前针对的群体主要为失业人员,显然与当下的就业环境不相符合,也应当增加对农村劳动者以及返乡农民相应技能的培训,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培训中也可以享受政府的培训津贴。在有关就业援助的规定中,就业法规只针对城市居民,缺乏对农民的就业援助,在保障城市家庭的就业需要的同时,也需要增加对农村家庭创业以及就业的援助。针对诸如上述漏洞,只有在法律规范上做到明确化才能提升农民就业创业权的保护水平。
涉及城归农民创业的某些法律过于笼统模糊,甚至存在漏洞。农民创业是一个新的课题,因此在法律规范方面覆盖不全面。农民就业的选择之一当然也包括农民创业,创业也是就业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农民有权利选择自己就业的形式,选择创业也应当包括可以自行选择创业的领域,政府不能强行加以干涉。同时给城归农民提供优惠政策时,不能依据创业范围、企业大小以及缴税能力的大小来区别对待。政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不能因为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对农民创业存在歧视,设置障碍。只有促进就业平等,才能加强对农民创业的保护。
涉及城归农民创业的某些法律已经过时,不适合当今形势。农民创业的形式林林总总,规模也是大小不一,同样作为创业者主体的农民也是具有多重的身份。因此在农民创业的过程中,很多法律已经失去了对当前形势的有效判定,比如在创业平等方面,无论是《就业促进法》还是《劳动法》并没有把农民在创业过程中遭遇的各种创业歧视纳入规制范围以内。因此要实现城市和农村创业的平等,就必须将禁止歧视的相关规定纳入到法律规范中,合法保障农民的创业权利,有效地消除各种创业歧视。
返乡农民创业法律推进机制的构建路径
完善法律制度,对城归农民创业涉及的重大问题都及时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农民创业法律健全的需求绝大部分来自于各类农民创业的纠纷案件,内容涉及创业起步的知识培训,创业过程中的歧视,创业融资以及税收政策等。问题暴露出来的立法漏洞,也从侧面反映了农民创业的极大热情。这需要政府从中加以引导,同时也需要健全各项法律规定,建立统一协调的法律规范,为城归农民群体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保障农民的创业权利以及合法权益。
细化创业各种法律,使其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并堵塞漏洞。法律的规范要落实到实处,目前农民创业仍然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农民返乡创业支持措施需要形成体系化。细化各类农民创业法律需要严格的逻辑性,这样才能支持形成体系上的完整性与协调性。其次针对城归农民这一特殊群体,制定法律需要更多标准性的规则,需要实现对农民创业过程以及创业行为的程序控制,利用具体而明确的规则来划分各类具体的情况,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对现在和未来都更好一些。
修改以往的不适合当今形势的旧有法律,使其适合当今创业的需要。城归农民创业支持的法律体系构建需要统一而明确的指导思想,同时也需要与时俱进。要有符合当下发展形势的指导思想,才可以给出具体的指导内容,形成对农民创业政策的统一界定标准。同样,促进农民返乡创业也是为了实现城乡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保障各种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资源在创业的各个环节上有效的流动,不能因为某一环节的缺失而导致资源的浪费。在这里不仅要以市场作为主导,保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需要加强的是法律规范方面的建设,重视法律层面上对资源配置规范的合理规定,促进国家各类调控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对城归农民有利的创业条件。
(作者为平凉市委党校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龚暄杰:《农民工返乡创业法律支持体系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年。
责编/宋睿宸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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