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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效果是检验综合执法改革的主要标准

综合执法是在中国总体改革框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体制性改革。通过实地考察,黄岛区综合执法局在两年多时间内,破解了很多难题,例如海洋养殖污染治理、违法建筑拆除、城市违章车辆治理、违法广告拆除等,这些在全国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在黄岛区都得到了较好解决,应当给予充分肯定。

检验综合执法改革成效,关键要看效果。以下几个指标可以作为检验标准:辖区内法人和自然人的守法程度是否提高了;辖区内的违法行为是否纠正了,更高的标准是辖区内的违法行为是否减少了;处理违法行为时的对抗性程度是否减少了;辖区内人民群众对执法行为和整体社会秩序状况的评价是否提高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执法机构的信赖度是否提升了等。

从上述标准出发,黄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不激化矛盾”的工作思路。执法即执行法律,行使的是国家权力。通过执法行为,对于合法行为进行保护,对于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制止、处罚。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容易形成一种对抗式的关系。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让执法行为正常进行,这需要高超的艺术。“不激化矛盾”这个指导思想很重要,是可以推广的。

“五纳入”“三不划”原则。行政执法领域很广,政府的执法职能、行政职能都纳进来是不可能的。哪些领域能纳进来,哪些领域不纳进来,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科学的问题。“三不划”原则即:专业性强、技术支撑要求高的不划,例如食药监管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划,例如安全生产领域;以日常审批监管工作为主、处罚为辅的不划,例如社保领域。这个原则的确立,有利于综合执法改革试验的顺利进展。

综合执法改革取得显著效果。横向比较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两年的案件办理情况,2016年同2015年相比,案件数量减半,罚款数额减半。当然,罚款数额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仅从案件数量来讲,至少说明了在黄岛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区内违法行为减少了。

总的来看,目前情况下不宜过多地扩大执法领域,“三不划”的原则要坚守;每走一步都需要高度关注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解决相关法律依据问题。

[责任编辑:孙娜]
标签: 执法   检验   实践   效果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