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通过对国外特色小镇建设经验和模式的梳理,可以从中发现在建设特色小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中国国情实际,将问题呈现如下:
传统和现代的矛盾
传统文化在特色小镇的发展中一般占有重要地位,在现代社会的大环境下如何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以旅游业为主要产业带动的地方发展中,社会关系及文化内涵的转变必须是以当地传统和特色为基础的。而这些地区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其所具有的娱乐和休闲功能往往是城市人口进行旅游目的地选择的主要考量因素。
也正是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这些当地居民需要对其所居住的地方进行深层次的重新定义。特色小镇中的旅游业是以文化内涵为基础,对田园风光和地理位置的有机融合,这种融合也进一步推动旅游特色小镇形成新的习俗、实践,以及居民需求。而这一系列的发展和改变的过程,无疑是对特色小镇原有传统的冲击。
“传统”一词,不论指代的是某一特定物体、历史文物、传承下来的技艺,还是仅仅作为一个标志性符号,其必须具有“身份标识”和对当地社会特色的定义功能。同时,“传统”作为特色小镇发展的主观因素,和当地社会的集体意识有着直接的联系,在一些文献中被表述为“特定团体所公认的、共有的记忆的整合”。这样的一种“社会共有记忆”表现出持有这一“记忆”的特定群体对其生活的社会环境和包含的文化的定义。
而旅游业的发展使游客得以加入到当地的各种民俗活动中,并形成一种内外的融合。这样一种融合,持续对当地原有的文化生态进行改造和更新,进而产生新的文化代码,最终会对当地居民一直以来保留的“传统”进行改造。若不加以限制,则可能出现原有“传统”被曲解,并以错误的形式传承下去,甚至消失。
“传统”首先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以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原生性,这就意味着要最大限度的保护这些“传统”中的历史内涵、起源和根源,这也是确保以文化为卖点的旅游市场的最终成功。因此,地方政府在发展当地特色小镇旅游业的同时,应注重如何使“传统”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内容、新要求,同时还能保留原有的“灵魂”传承下去。
发展和当地社会情绪的矛盾
在一些针对欧洲特色小镇的研究中,人们发现,近些年来旅游业已经成为特色小镇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产业,这一发展不仅为当地人带来了经济增长,也帮助其改善了道路交通、住宿、基础设施,也增加了旅游景点的数量。
特色小镇旅游业的增长主要表现在以文化和历史遗产为重点的地区。除了历史景点,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也成为小镇特色的关键组成部分。相关调查表明,对于消费者来说,当地人的态度也是地方提供的旅游产品的一部分。以爱尔兰为例,当游客选择爱尔兰的小镇为目的地时,通常会对当地人的热情好客,以及幽默风趣充满期待。欧洲一些国家针对发展特色小镇提出的政策也表明,一个成功的特色小镇需要依靠当地居民的积极态度做支持。
但是通过一些对生活在欧洲特色小镇的居民的态度研究,发现尽管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发展,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条件,同时也增加了就业机会,但是还是有一定数量的人对这种发展持反对和消极态度。普遍认为,旅游业的发展对当地居民的社会关系,以及归属感的建立起到一定影响。归属感使当地居民认为自己属于小镇,而小镇也属于自己,但是特色小镇旅游业的发展,打破了这个界限,削弱了人们的归属感。
除此之外,一些特色小镇在发展当地旅游业的同时,往往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和期待,要求当地居民必须做出改变,包括生活节奏、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正是这样一种改变和当地居民潜意识中的自身定位产生碰撞,最终导致当地居民对特色小镇发展的排斥,激发矛盾的产生,并进一步对特色小镇的发展起到负面作用。
因此,当地方政府试图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特色小镇时,应清楚地了解并尊重当地的历史根源、居民生活习惯,这也是特色小镇旅游产业得以长久持续发展的根本。此外,在鼓励当地居民融入特色旅游发展的同时,如何平衡外来游客对当地特色、传统的影响,也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难以找准自身定位
在我国当前特色小镇建设大潮中,如何找准特色小镇建设的独特定位,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特色小镇与特色镇、产业园区建设、景区开发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概念的认识模糊不清的问题凸显。在此情况下,特色小镇建设显露出“千镇一面”的同质化倾向,“一哄而上”的泡沫化倾向,“避实就虚”的政绩工程倾向,“有特色无灵魂”的缺乏内涵倾向。例如,中西部有些地区,不具备投资的基础,也尚未形成产业群,却力图凭空“打造”特色小镇。有些省市为了加快特色小镇建设,依然采取下硬指标的方式,规定几年之内必须完成的数量。与此同时,对原有的山水环境、原有的街区机理缺乏尊重,打着“特色小镇”的旗号去搞圈地开发,制造宽马路大广场等形象工程,而忽略了对本地全通文化的挖掘与保护,这些问题都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找准特色小镇的独特定位。
外部要素参与度不高
在我国,当前,特色小镇发展中可借力、借势的余地不大,小城镇很难成为战略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致使小城镇发展的活力不足,外部要素参与小城镇发展的参与度不高。在已获认定的127个特色小镇中,多数为旅游型、历史文化型小镇,传统村落占40%,美丽乡村/宜居村庄占81%;拥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特色小镇占52%,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特色小镇占73%,许多特色小镇的主导产业尚不是很清晰,主导产业的平均就业贡献率只有40%。
发展资金上面临瓶颈
资金约束与欠缺各要素整合运作能力,正在对各地方政府建设特色小镇构成巨大挑战。一是资金来源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小城镇建设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土地财政,这在培育建设特色小镇的过程中,难以突破原有的资金管理模式,进而将走上政府行政干预的老路,导致社会自身发展活力下降,不利于特色小镇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资金数量问题。特色小镇的建设投资大、周期长,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尤其一些基础性投资,单纯依靠市场运作难度较大,致使财力短缺成为我国大部分小城镇发展中面临的普遍问题;三是资金保障问题。特色小镇作为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政策,在投融资过程中面临一定风险,能否对资金的吸纳和使用构建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将影响未来我国特色小镇发展的实际成果。
政府治理创新亟待落实
特色小镇建设,是整合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与边缘等一系列关系的重要机遇,培育和建设特色小镇,正倒逼我国地方政府加快转型。 “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治理创新方向。特色小镇建设政策的出台给地方政府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政府治理模式存在滞后性,原有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政府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不符合特色小镇统筹全局、各领域融合发展的基本要求。特色小镇的培育建设在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积极性的同时,政府必须回应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的诉求,推进治理模式的改革创新。
对策建议
在区分与比较中认识特色小镇的本质特征
特色小镇本质上是集产业功能、文化功能、旅游功能和社区功能有机叠加的空间平台。相比较而言,特色镇是一个行政区划概念,而特色小镇则力图打破行政区划的固有边界,围绕主体功能加强地区间合作;产业园区建设一般以工业制造业为核心形成规模效应,特色小镇虽然也强调产业集聚,但是更重视特色产品的研发设计与产业结构转型;景区开发主要致力于利用本地区的旅游资源实现经济增长,而特色小镇则更强调产、城、人、文的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主要以本村一、二、三产业为支撑,通过基层自治等形式,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特色小镇则更多围绕资本、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利用多元利益主体实现区域经济发展。
找准“特色”定位,赋予特色小镇持久生命力
找准每个特色小镇的独特定位是特色小镇建设成败的关键。培育建设特色小镇,一是要因地制宜,以特兴城。特色小镇的建设必须扎根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实际、生态人文条件,形成比较优势,而非强行规划,创造特色。在特色小镇的某个领域能够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基础设施和建筑风格方面与小镇的自然条件相匹配,从以人为本理念出发体现小镇独特的精神风貌。
二是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依托本地区实际的资源承载能力和发展需要,合理规划特色小镇的发展规模,防止工业、商业、旅游、文化等大型项目建设规模过度扩张。以往城市发展中,依靠土地财政的传统做法不适合特色小镇“产业创新”的发展方向。积极遏制特色小镇“房地产化”和政绩工程倾向,需要政府做好支持引导,不可大包大揽,更不可越俎代庖。
三是要以市场为主导,形成特色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是特色小镇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围绕一个核心产业和产品,吸引具有一定优势的企业和科研机构进入,创造出新的竞争优势。
四是要注重文化的活态传承。仅仅根据传统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来推广传统产业,将再次走上景区、产业园区建设的老路。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最终能否形成特色,在于其能否成功的汇聚凝练当地人文,融乡情、融文创、融叙事于产业发展中,形成有内涵、有共鸣、有思想的公共空间,产生小镇的品牌效应,形成辐射周边地区的文化影响力。
利用政策保障和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外部要素参与程度
地方政府应着力从以下四方面提升外部要素参与特色小镇建设的驱动力:一是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筹特色小镇的人员配置、资金投入、土地征用等问题,适度实行政策倾斜,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明确特色小镇建设的底线标准基础上,发挥外部要素的自主性,为实现市场主导的特色小镇建设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二是在镇管理委员会建立工作平台分享信息,回应需求。信息不对称是外部要素参与度不高的主要障碍,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多样化的信息传播手段,增进小镇与周边地区政府、社会资本、企业、创新创业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最大限度的提供小镇发展基本信息,回应多元主体的发展诉求;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信息对称性。突破特色小镇产业链条的地域限制,实现地区间乃至国内外的产业空间布局,构建全球性网络节点,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创新人才参与到特色小镇建设中,实现资本、人才、技术的跨区域流动;四是建立健全的人才引进机制,为外部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对创新创业者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为外来人员提供租房、子女教育等福利保障,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为特色小镇的繁荣注入持久的活力。
多渠道、多主体融资,突破特色小镇建设资金瓶颈
把握现有投融资政策机遇,获得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在特色小镇金融支持方面有三大政策性文件,住建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的《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开发银行为特色小镇提供低息、长期金融支持,并且在各个支行建立绿色信贷通道。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实施“千企千镇工程”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国家开发银行研究成立国家新型城镇化基金,优先支持特色小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发布的《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意见》中,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的信贷支持力度,盘活贫困地区特色资源,为各类企业、个人参与特色小镇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以政府投融资平台牵头,承担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导性工作,利用政策性资金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发挥商业金融对特色产业的促进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建设。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探索实践。PPP模式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有助于特色小镇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特色小镇的发展与治理,以此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优化特色小镇各产业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建设资金利用的效率。首先,地方政府对成本收益划分比较明确的项目,积极鼓励企业资金的进入;其次,省一级或地市级政府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资金;第三,地方政府可以鼓励企业整体进入,承建和运营特色小镇,扭转以往“重建设、轻运营”的发展态势,为特色小镇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动力支持。
以精准治理为核心推动政府治理模式转型
当前,从各具特色的小镇定位、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多规并行的建设开发,到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的发展路径和共享发展的基本目标,每个环节都要求将精准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嵌入特色小镇的培育建设中。精准治理强调治理的目标导向、公众的有效参与、过程的公开透明和成果的监督评价,恰恰能够适应特色小镇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对发展定位较高的需要。
一是重视特色小镇顶层设计,从利益共同体迈向价值共同体,政绩考核标准从GDP增长向资源、环境、价值的科学评价转型,从投资拉动为导向的规模性扩张向内生驱动为导向的内涵式发展转型;二是加强地方政府间沟通合作,实现联动发展。必须重视区域经济中心与特色小镇之间的边缘地带的融合,根据小镇自身优势积极吸纳大城市需要疏解的功能,强化特色小镇自身实力;三是在社会治理方面,提升公众参与水平,构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提供增值服务、社区提供互助服务的社会治理体系;四是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避免特色小镇的快速发展对小镇原本的基层公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最大限度防止因大规模拆迁而导致原小镇居民生活空间被挤占,或因产业转型和人才集聚而导致原小镇居民的工作机会减少、竞争加剧。
【整理:李 懿 张盈盈 解轶鹏】
(本文在整理过程中参考了《Local Development and Heritage: Traditional Food and Cuisine as Tourist Attractions in Rural Areas》、《Heritage and wine as tourist attractions in rural areas》、《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特点及原因浅析》、《浅析中国古代交通方式对城市发展的影响》、《精准治理视角下的特色小镇及其创建路径》等相关文献,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参考报、新华网、澎湃新闻、城市中国网等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