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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八十年之后的今天,葛兰西的思想为何仍然重要?(2)

“常识”与意识形态

葛兰西意识到,所有人认识、理解社会,都依赖于“常识”。常识是结合了人们经验观察和逻辑反思的产物。然而,一方面,人们的逻辑反思总是有限的,而并不会真的去层层深入推演逻辑,它只是一些“道理”,而不是成体系的思想系统;另一方面,人们的经验观察也是有限的,它源于日常生活中周围的情境,也只能用来帮人们理解周围的情境。

这使得常识体现出一种内在冲突:它本身随着社会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是流动的、而非固定的;但身处常识当中的我们,未必能明确意识到这一点。在新的社会历史状况下,我们常常不能意识到眼前的状况新在何处,而是会转向“我们以为”的旧常识,试图为新现象提供符合常识的解读。

因此,常识的力量,并不来自于理性反思。恰恰相反,它深深地根植于我们的思考方式之中,使我们觉得一些事情是无需反驳、显而易见、不容置疑的。这样一来,常识将一些议题移出了我们日常讨论的范畴之外,使它们不需要接受事实证据或者理性思辨的检验。

这种“理所当然”的感觉具有重大的政治力量——它为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提供了操作空间。比如,在一个以自由主义为核心意识形态的社会里,人们经常很难回答“为什么人要自由”这样的问题。即便可以,人们的说理经常也是浅尝辄止,转而诉诸“理所当然”,反问“人怎么可以不自由呢”。同样地,在一个以爱国主义为主流的社会里,我们也很难要求人们对“我们为什么要爱国”提出系统的解释。

在葛兰西看来,意识形态之所以具有力量,正是因为它通过常识化,把很多未必经得住仔细推敲的问题,转移到了根本无需推敲、全靠“理所当然”的常识领域。葛兰西敏锐地察觉到,不同的常识系统之间,往往是缺乏对话基础的,因为他们诉诸完全不同的“理所当然”和“显而易见”。更有甚者,当人们接触到新的常识系统时,总是更倾向于固守自己的常识系统,而将那些不遵循自己常识系统行事的人视为不可理喻的,甚至敌意地将他们理解为“非我族类”。

当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试图进入一个社会时,它所面对的永远都不是一个空白的思想环境,而是这个社会中人们已经潜移默化习得的常识系统。正因为此,葛兰西强调,意识形态的社会动员能力并不仅仅取决于其逻辑层面的自洽性,因为任何一种新的意识形态,都无法无视社会中已经存在的常识结构、直接取而代之,都无法凭空捏造出一套全新的理念加以推广、使人们信服。

因此,任何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想要获得受众,都需要和社会中既有的常识有机结合——它需要重新阐释旧常识,为旧的常识系统中已有的共同意识、记忆和价值观念提供符合新的意识形态的解读,从而悄无声息地扭转这些常识的内在意义,使之为新的意识形态服务。葛兰西说:

每种哲学流派都留下了“常识”的沉淀,这就是其历史效力的证明。常识不是固定不动的,而是持续地自我发展的。一些科学理念和哲学概念进入了日常生活,常识就与之结合,发展得更加丰富。常识是民俗化的哲学,且总是处在纯粹的民俗和专业化的哲学、科学和经济学之间。常识创造了未来的民俗,民俗就是某个具体的时间地点上的相对固定的通俗知识。

在人类历史上我们每每看到,一种意识形态——不管这种意识形态的内容是什么——的成功塑造和动员,往往是通过借用、转译、重新阐释社会中的旧常识来实现的。在二十世纪的南非,废除种族隔离运动时期的社会动员,使得人们养成了两种“常识”来理解种族问题:对白人而言,他们面对种族关系的时候怀有负罪感;对黑人而言,他们对白人抱有仇恨。但在废除种族隔离后,南非当局推动“真相与和解”,希望建立一套有利于种族和解的意识形态来重建南非的社会秩序。面对这种情况,南非的中学历史教师一方面循循善诱地重新阐释白人学生的负罪感——种族隔离时期施暴的白人是少数,大多数白人对此并不知情、甚至也是种族隔离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努力将黑人学生的愤怒向一个特定的方向“引导”——愤怒的对象应该是万恶的旧社会,今天的种族关系已经完全不同,“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这样一来,旧的常识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而通过与旧常识的有机结合,一种淡化种族矛盾、强调种族和解的意识形态被传播到学生中间。

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时空——1920年代的中国,一种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过程也遵循相同的逻辑。1921年,李立三在安源动员工人时,就着重留意了安源当地的风俗,尤其是工人中流行的秘密会党结社的习惯。李立三没有直接举着外来的马克思主义大旗发动工人,而是深入到工人之中,开办夜校帮工人识字,和当地工人拜把子,在工人之中树立了威信,潜移默化地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信条与安源工人的社会习俗有机结合,最终取得了1922年路矿工人罢工的胜利。这两个例子虽然发生的情境迥异、意识形态的内容也相差甚大,但都佐证了葛兰西的观点:即使是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它们的成功动员都有赖于相同的过程:总是需要与社会现存的常识系统相结合,为旧常识提供新的解读。

和一些左翼社会理论家不同,葛兰西并不认为社会意识形态全面压制了人的能动性、让人在意识形态面前完全无能为力。在葛兰西眼中,人的能动性恰恰在意识形态的塑造、传播、再生产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南非的例子中,我们看到,中学历史教师通过转化“旧常识”来传播“种族和解”意识形态的工作,并非出于官方要求,而是教师自发的行为。在李立三的例子中我们看到,革命者主观采取的不同革命策略可能对运动的结果产生根本的影响。这说明了,意识形态如果要在一个社会中传播开来、甚至成为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恰恰要借用千千万万个体的能动性。

很多人以为,意识形态是一元化的,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机械方式推行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现代社会中,个人生活经验逐渐多样化,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常识系统很难完全一致。而正如上文所说,一种意识形态如果想要在社会中有效推行,势必要和每个人已有的常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就意味着,一元化的意识形态和机械的宣传,描绘不出对所有人都具说服力的图景。

相反,只有让每个人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主动地用自己的常识来理解意识形态、让同一种意识形态适应每个人不同的生活体验,才会让意识形态发挥最大的效用。基于自己的常识,每个南非人对“种族和解”意识形态的理解都不是完全相同的,但正因为每个人都在“种族和解”中体会到了他们想体会的东西,才使他们真正拥抱了这一意识形态。

这也意味着,在现代社会中最容易获得成功的意识形态,恐怕不是单一的、明确的教条式意识形态,而是那些充满不同解读可能性的意识形态。这些意识形态,往往是一些观念碎片的松散拼接,包含着巨大的多面性、模糊性甚至是不自洽——这不仅不会阻碍这些意识形态的传播,反而正是它们成功的关键。

葛兰西由衷相信,尽管不是每个人都有学者的专业知识,但每个人都有超越自身常识的潜能——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是“哲学家”。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靠的就是让每个人意识到自己成为“自己的哲学家”的潜力,靠的就是让每个人在自身常识的基础上批判常识、超越常识。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种批判,并非象牙塔内知识分子的批判——那只不过是用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内部的有限常识,来批判他人的常识,是用自己的“理所当然”和“显而易见”来批判他人的“不可理喻”和“顽固不化”。葛兰西所呼唤的批判,是每个人在持续不断反思自身常识的过程中所实现的批判。 这响应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说法,将这种来源于常识、又超越常识的哲学称为“实践哲学”——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才能真的成为“哲学家”。 

严蔷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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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易恒]
标签: 葛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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