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答
问:什么是双重组织生活?
答: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定期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党内监督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只是为加强党内监督打下了制度基础,关键还要抓好执行落实。历史经验告诉人们,如果光有制度而不执行,再好的制度也等于没有制度。因此,全党必须加大党内监督体系的执行力,在观念转变、职责分工、督促检查、信息公开等方面落细落小落实,推动形成党内监督的强大效力。
转变观念是前提。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观念转不过来,行动就迈不开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学会在监督下干事,习惯在约束中工作,适应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要把监督看作是“跟自己过不去”,故意“找毛病”“挑刺儿”,而应把监督看作是一种提醒和爱护。同时,监督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要坚决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栽花、少挑刺”的庸俗哲学,敢于监督、自觉监督。
强化责任是重点。责任明、任务清,工作才能强力推进。监督主体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严格落实、深入推进,种好“责任田”,站好“监督岗”。只有各自切实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才能形成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责任链”,实现党内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
督促问责是保障。加强督促检查,是确保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着力运用好这一手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出现不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的情况都要承担责任。只有督促检查及时跟上,才能使党内监督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见到实效。
信息公开是关键。管理学中有一个“金鱼缸效应”,说的是只要鱼缸是透明的,就能全方位看到缸内金鱼的一举一动。可以说,信息就是党内监督的“金鱼缸”,只有让信息透明公开,将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置于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权力才不会被滥用。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党内事务公开力度,让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落实党员民主监督知情权,让一切“潜规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丑恶现象无处藏身。
微言大义
◆监督关口要前移,防病于未萌;监督体检须趁早,查病于初起;监督探头常开启,治病于日常。
◆权力失去监督是灾难祸害,私欲失去约束是洪水猛兽。
◆党纪如尺,量出高矮胖瘦;监督似网,滤出真假美丑。
◆众目睽睽之下,伸手必被捉;天地冥冥之间,贪念必遭谴。
◆监督别人,常有成人之美的胸怀;接受监督,常有虚心纳谏的气度;自我监督,常有三省吾身的境界。
四积极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1945年7月,毛泽东同志与来延安考察的爱国人士黄炎培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谈话。黄炎培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朝历代都没有能跳出兴亡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70多年后,这段“窑洞对”对我们党仍然是很好的鞭策和警示。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除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外,还需要外部监督的补充和完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好的制度安排,强调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发挥党外相关部门、民主党派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党内党外合铸监督利剑的良好局面。
支持党外相关部门监督。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部门,政协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要充分予以支持和保证,确保其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审计机关的作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部门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党规、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
重视民主党派监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加强监督,是民主党派对我们党信任的充分体现。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必须创造条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目前大力推行的党务、政务公开以及举报热线、举报APP、电视问政等,都是接受群众监督的好形式。应进一步拓展平台和手段,特别是要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打造更多便捷、顺畅的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内监督之网已经织就,“达摩克利斯之剑”高高悬起。只要全党上下同心、不懈努力,就能构筑起一道坚固不破的监督屏障,共同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洁净的天空。
深度阅读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人民出版社,2016年11月。
2.《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人民出版社,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