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民主标准的认识与探索
从古希腊、古罗马的城邦民主,到滥觞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自由主义民主,再到追求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主义民主,民主的实践和理论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存在两千多年了。近代以来,走在工业化、现代化前列的欧美发达国家,首次探索出符合自己国情的自由主义民主或自由民主制,但却借助于超强的经济实力,将民主的自由主义民主模式等同于民主自身,掌握了民主的话语权和道德制高点。非西方国家,或处在漫长的社会转型所导致的政治不稳定之中,或者被视为民主政治的异己而被归于另类。究竟什么是民主,它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西方国家实践的自由主义民主是否是唯一的、普遍适用的,这是一个国家推进民主建设绕不过去的坎儿。
自由主义民主在理论上遭遇的最大挑战,首先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学说,其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被马克思恩格斯视为无产阶级政权典范的巴黎公社,本身就是一个消除了官僚统治机器、中央只行使少数必要职能、由不同层次的公社所组成的规模宏大的劳动者自治体系。在这个自治体系中,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行使普遍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利,对官员实行随时可以撤换式的严格监督。“普选权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而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正如个人选择权服务于任何一个为自己企业招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雇主一样。大家都很清楚,企业也像个人一样,在实际业务活动中一般都懂得在适当的位置上使用适当的人,万一有错立即纠正。”⑳通过普选,建立起公务人员对人民负责的“真正的责任制”。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革命时期,他们对原始社会处理“公共事务”的“古代自然形成的民主制”的推崇,以及对“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的憧憬,表明了他们对民主的核心价值的认同。至于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民主如何运转,即民主的具体程序问题,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在民主问题上,以苏联为首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遵循共产党的领导天然先进的理念,只强调民主的实质,而忽视民主的程序,付出了巨大代价。
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弊端,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上至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群众民主权利遭受践踏的历史教训,促使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论断,并把高度民主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与此同时,社会上对民主的强烈诉求,也贯穿于整个改革开放进程中。但对于什么是民主,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民主,大部分中国人并不十分明晰。正如邓小平所说:“一般讲政治体制改革都讲民主化,但民主化的含义不十分清楚。”这主要是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中国没有经过商品经济充分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缺乏民主传统;二是新中国建立后,在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影响下,没能探索出成熟的民主模式。“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大民主”实践,更是加剧了民主认识上的混乱。从理论上尽可能地阐明什么是民主,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民主,是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前提。
从民主类型来说,中国人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这个观点,划清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或自由主义民主、自由民主制)的第一个界限:前者是人民民主,后者则是“个人主义的民主”。“个人主义的民主”,亦即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民主,强调个人权利优先于集体权利。个人权利,当然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它首先是资本所有者追逐剩余价值的权利。这样,就产生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第二个区别:前者是劳动者的民主,后者“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第三个界限,是民主的物质基础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新型民主的设想,其“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物质保障上。因此,叶剑英也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来说,在一些最根本的方面的确是虚假的,但是对于资产阶级来说,它是真实的。我们反对资产阶级民主,并不是不要民主,而正是要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大众中实行有物质保证的民主。”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垄断资本在幕后支配,是自由主义民主或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所在。至于其具体实现形式,则属于次要的或第二位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