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的开放性,体现在各阶层、各民族、各党派都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等制度安排,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都能依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各个层次的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而不必依靠资本、出身等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既避免了“家族制复辟”,也避免了金钱政治,为既远离权力又无资本优势的阶层和人才,提供了为国家服务、实现自身价值的便利通道。
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是政治的核心功能,与政治效率和资源公平分配密切相关。决策错误,效率越高带来的危害越严重。决策不民主、不透明,资源分配不可能公正。在信息社会,海量的信息与知识,错综复杂的问题,要求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以保障决策正确、不失误,即使出现失误也能及时得到纠正。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建设的主题之一。早在1986年,万里就鲜明提出,“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所谓决策科学化,首先就要民主化。没有民主化,不能广开思路,广开言路,就谈不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人民的创造智慧,尊重实践经验,就没有科学化。反过来说,所谓决策民主化,必须有科学的含义,有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否则只是形式的民主,而不是真正的民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几乎每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应该说,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与机制,已经在中国初步建立起来。
从邓小平提出的调动人民积极性、保持比较高的政治效率和维护社会稳定,到习近平提出的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的八个方面,中国人对于民主标准的理解越来越科学、越来越深入。中国人提出的民主标准,既注重民主的实质,又注重民主的程序;既注重民主的效率,又注重权力的制衡;既注重了民主,又注重了法治;既注重民主的开放性,又注重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这一套标准,在充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精华的基础上,有效克服了自由主义民主模式党同伐异、过度竞争、效率不彰等弊病。当然,理论和实践总是有距离的,中国的民主实践远没有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在体制、机制、程序和具体运行上还存在诸多不足。但是,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的深化必然带来实践中的进步。因此,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的“中国方案”,那么习近平提出的民主标准则是中国人民为人类探索更好的民主制度提供的中国方案。至于这套方案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普遍适用性,时间的演进和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人类探索,将会给出最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