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层官员工作在公共权力运行的第一线,与民众互动最频繁,他们的贪腐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坏。因此,反腐必须要做到全覆盖,关注基层“小官贪腐”问题。
【关键词】基层腐败 反腐败斗争 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基层贪腐”的主要根源
治理“小官贪腐”、拍“苍蝇”,是国家反腐斗争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各级纪委在长期反腐实践中已总结出了“基层腐败”的产生原因和机理,必须要让基层人民群众有获得感,不再认为反腐是高层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由于不少高层官员的腐败来自基层行政的习惯,因此,基层反腐对于下一步的惩治防范、建立长效机制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这些年的反腐经验,可以发现“基层腐败”主要根源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层干部拥有实权。权力尤其是审批、资源分配、民生福利等权力,使得基层的干部有违规违纪的操作空间,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容易滋生腐败。第二,监督体系和制度不完善,得不到有效执行。基层干部有时在同一区域或单位工作多年,对市场、政府、企业等主体关系和运作机制较为熟悉,往往善于钻各级政府部门、审计、财务、法律的空子,使监督难以有效进行。第三,基层权力运行不够透明,其运行打上了所在地域、行业、单位的烙印,形成了自我循环的惯性,无论是上级机构还是民众,都无法完全掌握其内在的运行机制和决策流程。基层存在明显的“寻租”空间和违规机会,给“基层贪腐”提供了土壤。第四,基层干部自身的原因。基层干部收入不高,晋升空间有限,在多年未获提拔的情况下,如受到外界诱惑,容易走上贪腐道路。
针对上述原因,并结合我国基层权力运行的实际,各级党委和政府摸索出了相应的惩治防范措施:第一,简政放权,弱化“小官”对于资源和权力的分配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减少权力掌握在某些人、某些利益团体手里的机会,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权力的滥用,堵住权力的随意行使,把本该属于市场和民众的权力交给市场和民众。第二,实现基层权力运行透明化。既包括对上级的透明,也包括对民众的透明,使得权力运行、资源分配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程序,在公开的流程中进行。第三,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思想教育和党性培养,使基层官员树立起正确的行为规范、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只有“内因”改造好了,才能做好整体预防惩治腐败的工作。第四,加强全方位的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和体系,建立完整的内外部监督体系。体制内监督要完善法律法规、纪律制度体系,做好落实;体制外监督最重要的是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和积极性,鼓励用微信、微博、纪委网站举报等手段进行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的事业中来。
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基层反腐败斗争卓有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经过全党4年多的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过去4年多的反腐工作,凝聚着鲜明的反腐理念和精神力量、严谨的科学思维、周密妥当的战略部署、坚定从容的政治意志。
首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现实的贪腐案件中,“小官贪腐”占70%以上,且多发生在基层干部、村干部身上。他们在公共权力运行的第一线,与民众互动最频繁,他们的贪腐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坏。因此,反腐首先必须全覆盖,关注基层“小官贪腐”问题。
其次,全党保持政治定力,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不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修订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中央用一系列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进行制度反腐,科学、合理地保证了反腐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再次,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扎起制度篱笆。未来我国的反腐应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最终使得党员干部从内心自觉达到“不想腐”的境界。
深入推进基层反腐败,带来了巨大的正能量
反腐“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百姓满意度逐年上升。高压态势反腐的结果,是人民越来越满意。据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是75%,2013年是81%,2014年是88.4%,2015年是91.5%,2016年是92.9%,逐年走高。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坚持经常抓、抓经常,看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对“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及时约谈函询,令相关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巡视发现的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反馈、督促整改。
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严纠“四风”,关口前移,继续形成高压态势,扎紧制度的牢笼,做好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不断净化政治生态。2016年,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3.8万件次;立案41.3万件,增长25%;处分41.5万人,增长24%。
过去四年多来,中央大力反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善了政治生态,提高了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素质,反腐释放的政治活力、经济活力和社会活力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从不收敛、不收手到行为受约束、心理受震慑,再到心有所惧、行为所矩,大大改进了基层干部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实际行动,提升了基层干部廉洁品质,维护了中央权威,夯实了执政党的地位。未来我国反腐工作要在态势不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制度设计,使得反腐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取得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新成效。
(作者分别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导;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综合办主任,党支部书记)
【参考文献】
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7年1月8日。
责编/张寒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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