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在重视高层反腐的同时,也要加强基层反腐,强化对一线执法者的监督,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和检举制度,听取公众意见,使基层腐败无处藏身。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权力监督机制、普遍建立重大决策刚性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公开机制等,早日实现“不能腐”的目标。
【关键词】反腐 防腐 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席卷全国,人人关注,额首称快。应该说,反腐倡廉,严惩蠹虫,这是全国人民的宿愿。在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之机,建立监察委员会的试点,进一步增强反腐力度,完善反腐工作的体制、机制。毫无疑问,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巨大胜利,而且在继续推进中。但是,是否就此胜券在握,高枕无忧?我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和检举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使基层腐败无处藏身
鉴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反腐败斗争中必须“老虎”“苍蝇”一起打。这也体现了反腐败斗争的全面性、彻底性。“老虎”的危害性,无疑是触目惊心的,但对“苍蝇”的危害,也必须充分估计,这就提出了基层反腐问题。危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多是在具体执法领域,有法不依、乱作为、不作为等事件,很多都发生在基层。基层干部的群众接触面广,执法工作琐细而频繁,借机渔利、勒索生财的事例时有发生,所谓“小官大贪”常见报端。
基层腐败,对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危害,常常是更直接、更频繁的,因此群众更有切身体验,恨之切,痛之切。我们的治国大计,宏伟目标,最终需要基层去执行、落实,如果基层懒政、乱政,我们的政策方针,就将架空、虚置。基层干部在干部队伍中占有很大比例,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直接体现干部总体的面貌,关系干部队伍的建设状况。因此,在重视高层反腐的同时,要加强基层反腐,加强对一线执法者的监督,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检举制度和听取公众意见的制度,尤其要注意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和制度,使腐败无处藏身,使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强化权力监督,建立重大决策刚性机制和权力运行公开机制
中央早就提出,反腐要达到“三不”,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挖、严惩、打击腐败,这是反腐斗争的第一步,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它显示出国家反腐的坚定决心,为建设清正廉洁的国家奠定了基础。目前我们已经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尤其是高层反腐,成绩显著,但反腐斗争不能止步于此,应紧跟着实现“不能腐”的目标。腐败之所以多发,主要原因之一,是制度不严密,有漏洞。在反腐败斗争中,每一次重大腐败案件告破,都应该认真追查有无制度上的问题,从而对症下药,堵住腐败的漏洞。这些制度上的具体问题,可能是十分庞杂的,但也可以归纳出一些基本原则,在设计和检查制度时作为基本的要求。比如,在制定《行政许可法》时,国务院明确要求,部委规章不应享有行政许可设定权,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一身兼两职,就有可能滥用权力,造成不公正,且可能从中逐利。国外称为“自己做自己的法官”。
又比如,中央已明确提出,决策、执行与监督要互相协调,互相制约。权力的行使过程,一般都有几个不同的环节、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权力,不应由一个人或一个机构一统到底,而是应由各个环节分工负责,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这就是以权力监督权力,形成权力内部的监督机制,这是防止腐败的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裁执分离,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罚款交银行,收入国库。这就使裁执不分时易于产生腐败的现象得以遏止。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各个权力环节一定要既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以权力监督权力。
行政机关一般都实行首长负责制,这是行政机关工作性质所需,关乎工作效率。但首长负责制不等于首长独断专行。中央明确要求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并建立问责制度。这一决策程序不仅是决策准确性的保障,也有利于防止腐败。因为个人独断专行正是腐败的温床,一些行贿索贿行为常常就此滋生,这已为无数的事实所证明。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普遍建立重大决策刚性机制,是实现“不能腐”的重要制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腐败都是在黑暗中产生的。必须建立权力运行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全面公开制度,不留空隙。国务院已于2007年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要我们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都严格做到信息公开,阳光普照,腐败将无处藏身。
形成“不想腐”的自我防护力量
“不想腐”就是所有的公职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即使制度上存在漏洞,也不想去腐败,而是促进制度完善。这就从根本上铲除了产生腐败的可能,应该说,这是反腐败的最高境界。怎么能做到从内心深处就不想腐,这的确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可以从精神、物质,以及这两者的互动上来考虑。首先,要使所有的公职人员树立起一心为公、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把公正廉洁刻在心坎上,为此,必须强化教育和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的自身素质。其次,对公职人员的物质待遇,也应该达到应有的标准,使之无后顾之忧。“无后顾之忧”在中国现实情况下较高薪养廉更具有实际意义和效果,使公职人员意识到自己背后有强大国家的关注和保障,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没有生活问题的困扰,也杜绝了不法行贿分子钻空子的机会。如果生活上没有充分的保障,“不想腐”就有被突破的危险,行贿与拒贿也是一场斗争,我们只有在精神和物质上同时提升拒贿的力量,才有可能完全打赢这场战争。
为了防止和打击腐败,必须加强监督,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这几年来,纪检监察监督明显见实效,反腐风暴已形成压倒性态势,人们目睹纪检监察监督的力量,对反腐败斗争充满信心。但也有人会问,如果纪检监察队伍也产生腐败,那怎么办,实际上也已有相关实例。谁来监督纪检监察队伍?按照这样的设问,监督者后面还要设监督者,这就没有穷尽了,也可以说,监督就没有希望了,怎么办?最重要的解决之途应该是实现“不想腐”,使所有的监督者都绝不愿意腐败,腐败到此终结。这就首先要从监督队伍的建设着手,使监督者本人树立起对自己从事的事业的强烈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正在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形象、为清除国家前进的障碍、为保障人民的利益而打硬仗,这种自豪感会产生一种强大的自我防腐力量。同时,要在全社会营造起尊崇监督者、敬仰监督者的风气,增强监督队伍的自我信心。同时也必须建立相应制度,如建立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处事原则,等等。与此同时,要注意保障他们的生活完全无后顾之忧。待遇虽然是物质的,但物质和精神也有互动作用,这就是监督队伍不必为生活分心,更加看重自己的岗位,一旦因陷入错误而失去岗位,将悔恨终生。这种“不想腐”的自我防护力量,正是对监督人员最好的强有力的监督,是纪检监察队伍纯正廉洁的重要保障。
为保证反腐斗争的最后胜利,我们面临着艰巨任务,有许多事情要做,中央提出的反腐中要做到“三不”,是指导反腐斗争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深入研究新的情况、新的特点,新的趋向,知己知彼,打赢这场事关国家民族兴亡的大仗!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导)
责编/孙娜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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