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目前京津冀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的政府协调来看,政府协调依然停留在非制度化阶段。虽然已经成立了一些具有协调性的组织,但是组织的性质只是停留在互相交流以及区域政府之间礼仪性往来上,缺少权威性的制度与法律约束。这也使得当京津冀地区产生一定的利益分歧时,就会致使京津冀区域之间产生一定的裂痕。因此,需要在经京津冀地区建立一个以制度为框架,以法律作为协调手段的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合作协调机构。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 政府协调 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G243 【文献标识码】A
区域经济合作与政府协调定位
在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之中,受资源以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从而形成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优势,进而形成不同区域分工。为进一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区域之间通过运用自身比较优势进行合作,促进各自区域经济的提升。从区域经济的协调作用来说,区域经济在市场的调节下以及遵循区域经济分工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将不同区域内的资源进行同质与异质化区分,从而进行区域之间交流与传递,将市场导向作为要素配置前提,进而实现不同区域内的资源互补,对不同区域进行产业布局,促进联动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实现区域之间的经济关联性,促进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政府协调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定位。首先,目标定位。目标是任何事物发展的标尺。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发展目标前提下,政府在区域合作经济中的目标主要包括区域合作产业结构目标、公共服务目标以及财政等方面目标。其次,主体定位。任何主体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的因素。政府部门的主体同时是以人为主。再次,职能定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已经成为现如今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对国家文明的一种体现。因此,政府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以及制定市场规则,从对市场进行相应干预,通过实施政策而弥补市场的不足,这是政府部门在经济中的职能体现。其中包含了诸如道路建设,也包括了非物质化的政策法规等。
政府协调在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现状
优势分析。京津冀地区以首都作为依托,其拥有者天然的地理优势,北京作为首都,一直以来是我国经济与文化中心,经济保持高速增长,这为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广泛的市场空间。京津冀地区拥有强大的人力资源,是各种人才的汇聚地。同时京津冀地区也是我国高校汇聚地,拥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诸多教育资源,为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劣势分析。随着京津冀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京津冀地区人口与资源,经济与环境的矛盾表现日益突出,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京津冀地区人口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经济发展下的环境治理以及生态保护方面矛盾越来越突出。其主要体现在局部有所改变,但是总体依然呈现恶化趋势,环境污染的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发展。
机遇分析。随着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国家战略的提出,将我国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从资源依赖型转向创新驱动。京津冀地区集我国产、学、研、资源为一体。为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提供者有力条件,创新国家战略的实施,将为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更多机遇。
威胁分析。随着我国市场的逐渐开放以及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行,大量外资的涌入以及地方政府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也就必然会涉及京津冀地区的利益协调,经济与外资、经济与行政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制约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推进机制,进而推动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协调在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的应用现状。招商政策的差异而形成招商恶性竞争。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是京津冀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但是从目前京津冀地区的招商引资政策来看,三个区域还没有完善的招商政策考核机制,将招商的规模作为衡量目标的行为将导致京津冀地区招商的恶性竞争,对京津冀地区的城市经济发展会产生严重的威胁。一方面,为了进一步吸引资金,三地在招商引资方面会不断降低门槛,并且互相之间通过比较优惠的方式吸引投资人,通过N+1的政策优惠来吸引投资,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外商从中得利,从而造成区域内整体经济的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区域之间的行政等级的划分,省市与省市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在招商上缺少公平性,这也就形成了投资行为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扰,投资难以通过跨区域发展。
区域之间缺少整体经济规划。由于经济是衡量政府部门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那么区域之间政府的竞争也就导致了京津冀地区在政策以及协调机制上的差异,这也导致了京津冀地区政府在各自的经济发展规划中,按照区域经济的重点以及产业进行确定,形成重复建设现象。以京津冀地区的港口以及交通等状况为例,首都机场同天津机场之间已经形成了跨区域联合的合作方式。
充分发挥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协调作用
构建区域之间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区域经济合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一个互相信任的平台机制。并且将开放市场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因此建立区域政府之间的利益分享以及补偿机制是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手段。区域经济合作的利益分享机制实际上是实现区域之间共同富裕作为发展目标的一种平等互利的协调机制。而区域经济合作的利益补偿则更多强调区域之间的公平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区域财政转移来实现区域之间经济的共同发展。
打造区域政府行政合作信任机制。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主要就是利益之间的竞争,行政壁垒是一定的原因,但区域之间利益竞争的加剧更加导致了行政壁垒的产生。因此,京津冀区域政府应当打破行政壁垒,真正发挥政府协调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而打破行政壁垒的首要因素就是信任机制。
在现如今网络治理的总体环境下,通过谈判的方式已经成为了政府之间沟通的一种途径,这种方式主要为了化解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区域政府之间产生利益冲突。但是沟通与谈判并不能真正解决区域政府之间的博弈,其主要还是取决于区域政府之间的行人度。区域政府在区域经济中的协调作用发挥是建立在互相之间信任的基础上,若互相之间不信任,那么区域政府对区域经济合作的细条作用只能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博弈。
构建区域政府协调管理机构。政府协调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应用,需要通过建立一个互相协调与引导的组织作为区域经济合作协调的载体,从而形成区域政府对区域经济合作的协调事宜。这种组织的构建需要按照一定的前提进行组建,要求组织载体要具备反映地方政府的意愿,需要区域内政府的参与,同时还需要得到各区域政府的认可,而区域政府要给予该组织足够的权限与权威,从而满足对区域经济合作的协调。
从目前京津冀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的政府协调来看,政府协调依然停留在非制度化阶段。虽然已经成立了一些具有协调性的组织,但是组织的性质只是停留在互相交流以及区域政府之间礼仪性往来上,缺少权威性的制度与法律约束。这也使得当京津冀地区产生一定的利益分歧时,那么就会致使京津冀区域之间产生一定的裂痕。所以需要在经京津冀地区建立一个以制度为框架,以法律作为协调手段的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合作协调机构,从而改善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冲突现象。
(作者均为河北行政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2014年河北省社科基金“京津冀协同发展下我省沿海城市政府间经济合作对策研究”(项目编号:HB14GL060)成果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①蒋满元:《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燕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12期。
②鲁金萍、杨振武、孙久文:《新时期京津冀区域产业合作的方向与重点》,《河南科学》,2014年第11期。
③谭异敏:《浅谈改善我国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对策》,《现代商业》,2015年第24期。
责编/张蕾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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