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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多中心城市建设实践与经验启示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雄安新区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也是继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后又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一时间,围绕雄安新区的讨论持续不断。规划建设河北雄安新区,是尊重城市建设规律、解决“大城市病”问题的一剂良方。从国际经验看,解决“大城市病”问题,许多国家都采用多中心城市(群)建设的方法。《国家治理》周刊编辑部整理了国外多中心城市建设理论、案例,并总结其中的有益经验,以期为我国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提供借鉴。

多中心城市内涵与意义

多中心城市不仅仅是各个国家或地区内大都市发展的基本趋势,在以欧洲为整体的大背景下,多中心城市还是欧洲空间发展战略(ESDP)的重点,这也导致 “多中心城市”在不同层面具有不同的定义。针对多中心城市发展理念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应用情况,国外学者在三个不同层面对多中心城市的内涵进行了理解和阐述。

宏观层面:多中心城市是指以ESDP为代表的跨国家多中心经济区的发展模式,这样一种多中心模式被视为在欧洲更均衡地加强区域发展的替代模式。在宏观层面上,多中心化是指在传统的由伯明翰、巴黎、米兰、汉堡和阿姆斯特丹构成的西北欧五边形以外的地方培育更多的新的“门户”型中心城市,以建立起不同经济增长区,实现欧洲整体“全球经济一体化区”。

中观层面:多中心城市主要指不同城市之间的互补性发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城市在功能上相辅相成,为当地的居民和企业提供双方都可使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其他资源,以实现以往只能由更高级别的大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和基本公共服务。在中观层面,多中心城市的建设应注意避免由于各城市功能重复引起的过度竞争,且应该利用现有的多样化资源,特别是互补性资源来加强不同地区的合作。

微观层面:多中心城市通常是指存在于大都市内部的多中心发展,这是一种由大都市到小城市的向外扩散的城市形态,强调城市内部区域间的功能和经济互补。大都市内部各地区可以通过加强合作和增强地区间联系来提高大都市整体经济绩效、缓解大都市在单中心状态时所面临的压力。

多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

一方面,多中心城市通常被看作是单中心城市的对立面;另一方面,其代表的是大都市传统中心的分散和蔓延的发展模式。多中心城市建设被看作是调节地区间发展差距、实现大都市区可持续发展、促进建立新型城市农村合作关系的一种手段。而从世界视野来看,这也是提升多中心城市所在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方法之一。正如有关欧洲各地区多中心大都市的调查发现,“多中心城市发展政策通过‘平衡空间内结构’促进了地区可持续发展”。

针对这一政策在欧洲的发展,专家给出了有关多中心城市发展重点的三条政策指导意见:第一,要发展均衡的、多中心的城市系统,同时还要涵盖新的城市农村发展关系;第二,保障多中心城市中各部分、各区域居民获取基础设施和信息的平等权利;第三,可持续发展和审慎管理原则是不可忽视的重点,同时要注意发展过程中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多中心城市建设的意义

对于多中心城市的发展来说,其主要意义是缓解过度发展地区负担过重的问题,同时给予区域内发展相对薄弱的地区提供更多发展机遇。简单来说,“均衡”是多中心城市建设本质意义,而“均衡”主要包含以下三点:

平衡各地区发展差距。基于对各国家、各地区,尤其是拥有高质量、全球性经济功能活动集中的地区的研究发现,多中心城市的发展对缩小地区间人口、资本、资源等要素的差距,尤其对避免产业和人口在核心地区过度集中具有重要意义。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所拥有的极少数大都市往往被看作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也是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核心地带。与之相对应,其他城市、地区成为经济发展的边缘地区。而多中心城市的发展除了缓解大都市的过载问题,也为周边地区带来了更多发展机会、更多的国际资金流入,从而给整个国家和地区带来更加平衡的发展。

振兴较不密集和经济较弱的地区。这一发展目标是应对单一城市中心集中发展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在以往的单中心城市环境中,城市中心的周边地区发展效率远低于中心地区,并且可供使用的基础设施也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经济发展相对较弱地区利用的资源被中心地区吸收。因此,需要通过采取多中心城市发展策略,重点振兴周边地区。

避免部门政策的负面空间影响。在以欧盟为背景的研究中发现,许多政策的发布都以空间分析和空间战略为基础,即注重区域的划分,而这样一种区域划分正以不可预见的方式影响着不同区域发展方向,也使不同地区的发展变得相对独立。考虑到部门机构和基础设施总是在空间上进行分配,而多中心城市的发展不仅使区域间通勤变得更为便捷,也使以往被空间划分或者限制的资源开始在不同区域内流通起来,进一步促进了不同区域的融合互通。

大都市多中心的功能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随着城市的发展,传统上依靠中央商务区(CBD)集聚经济条件而产生的先进服务等活动,如今正在不同的区域,甚至郊区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的集聚效应和相关机制的产生不再局限于城市内部或中心地区。多中心城市建设理念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心可以同时存在于城市内部或周边各个地区,并且保证了每个中心都能够提供充足数量的办公场所、专业设备、电信和交通基础设施,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这些新兴的中心在帮助大都市分担压力的同时,也弥补了大都市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对于拥有不止一个中心的城市来说,各个中心承担着的功能也是多样的。换句话说,大都市开始进入多中心时代,其不同功能被分布在一系列子中心之间。根据此前对北美各多中心城市的研究发现,城市内部原有中心并不会随着其他中心的出现和发展而消失,而其在城市经济中的作用将会在城市规模的网络子中心之内被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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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家治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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