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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发展要把社会效益放首位

核心提示: 在充分肯定当前思想文化领域的发展成就与积极态势的同时,必须正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社会道德滑坡、广播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化倾向以及相当数量的青少年网瘾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对此,必须立足文化的本质功能和应有定位,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着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摘要】在充分肯定当前思想文化领域的发展成就与积极态势的同时,必须正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社会道德滑坡、广播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化倾向以及相当数量的青少年网瘾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对此,必须立足文化的本质功能和应有定位,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着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关键词】思想文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文化立法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低俗不是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高屋建瓴、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当前思想文化领域存在着道德滑坡、过度娱乐化等问题

道德问题已成为国人普遍关注谈论的话题。从“道德滑坡”,到“道德危机”,道德问题有加剧趋势。万事皆有因,道德滑坡、危机,除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因素外,文化因素对道德现状的形成也起了很大的影响作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高尚道德的软实力,国家的真正强大也是不可能的。

文化事业领域存在过度娱乐化倾向。当前的文化产品存在着一些追名逐利的现象,用过度娱乐来吸引人们的眼球。当前针对过度的娱乐化,过分看重经济效益、轻视社会效益等问题,应下大力量解决。文化的过度娱乐化,脱离了社会实际,腐蚀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美德;瓦解着中国人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民族精神;松懈着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淡化着文化的教育功能与道德引导功能。是导致当前道德体系、价值体系和信仰体系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上网,打网游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青少年的成长关乎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未来。梁启超曾慷慨陈辞:“少年强则国强!”毛泽东同志也讲过:“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一个国家,如果有几千万青少年受到网瘾的毒害,那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希望也将变得渺茫。

辩证地对待文化领域中内在统一性和外在差异性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必须旗帜鲜明地牢固把握思想文化领域的主动权、主导权,清晰地坚定地树立文化领域的应有定位。文化定位,在根本上,就是文化的主体性实质,就是文化为什么人服务。这个问题本来很清楚,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文化应该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然而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到处鼓吹文化自由化和文化超社会、超阶级化。使文化服务的对象这个没必要讨论的问题反而成了大问题。以至于诸如色情、暴力、低级趣味等题材的文化作品,有时候能在我们的媒体传播。1942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说文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毛泽东的基本观点是:“文艺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习总书记重新强调意识形态、强调宣传思想工作在当前的重要性,可谓既号脉准确,又对症下药。这与毛泽东同志说的文艺为人民服务,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是一脉相承的。我们现在的文化,问题就出在了服务对象这个根本的问题和原则上。所以,现在提出文化要定位,要理直气壮地宣布:“文化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

其次,必须辩证地对待整个文化领域中思想文化、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诸领域的内在统一性和外在差异性的关系。比如,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效益有经济与社会的二重性,这种二重性有时统一,有时矛盾。它的这种特征,决定了取舍时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文化的经济效益,决定了文化产品客观上追求经济收益。文化产品,只有走向市场,才可能盈利。文化作为意识形态,它的本质使命要求它必须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和经济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主要功能。坚持文化的正确方向,就应该把文化的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经济效益从属于社会效益。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时,就两者兼得;当两者产生矛盾时,要坚决做到经济效益从属于社会效益,甚或牺牲经济效益保证社会效益。因此,丝毫不能因为其外在的差异性割裂和否定其内在的统一性,或者说文化作为社会思想意识及其外在的多样化表现的价值本质、精神内核和意识导向的本质。

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即是一个有力的举措和重要的进展,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加强对于网络谣言及其恶性传播的监管提供了依据。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文化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立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文化法律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文化政策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加强文化领域治理的法律保障、法律规范。文化立法既是一个文化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要以全局的眼光、战略的思维来考虑文化立法问题。对需要立法或者修改法律才能解决的问题要着手立法,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或者尽快修改法律。

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关于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规定还很不完善。建议研究制定《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法》,以便有利于解决青少年网瘾问题。建议研究制定《文化评价与奖励法》。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的引领调控、激励约束的功能,建立健全国家文化评价组织,专门负责文化作品的评价激励工作。建议在加快文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强文化治理的编制法、组织法。加强党和国家宣传文化部门的领导,促使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担当监管职责。应该进一步持续选调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文化、历史底蕴深厚的干部充实到党的宣传、文化部门。党的宣传部门,政府的文化、广电部门,群团的文联,及文联口的各个协会、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起相关的责任,各司其职,分头、分层把关。

另外,在文化贸易政策等方面,提高反应的敏锐度和执行力。必须有清醒的文化安全、文化主导意识,要向加拿大、法国等学习,加强文化贸易政策的制定、评估和实施。可以少进口外国文化产品,同时实行严格的国家层面的审查制度,由中央主管宣传部门负责,严格把好进口关,严防国外文化病毒毒害我们国家和人民的精神思想肌体。

(作者分别为河北行政学院法学与政治学教研部讲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特别委托项目“文化立法中期规划与实施步骤研究”(项目编号:12@ZH00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2015年。

责编/宋睿宸    美编/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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