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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成就与经验(2)

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基础,为全球减贫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合力攻坚,脱贫攻坚成绩显著。农村贫困人口持续大规模减少。2013—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391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至2016年底的4.5%,下降5.7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的大规模减少,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贫困人口生存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2年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中央预算资金404亿元,地方各级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亿元,搬迁贫困人口591万人,有效拓展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发展空间,加快了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可以预料,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意味着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继续走在全球减贫事业的前列。

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精辟概括为: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这些经验实质上就是一整套经过实践检验的减贫治理体系,这将为全球更有效地进行减贫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加强领导,就是发挥政治优势,落实责任。坚持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

把握精准,就是不断完善精准扶贫政策工作体系,切实提高脱贫成效。做到“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完善建档立卡,强化驻村帮扶,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完善政策体系,打好组合拳,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对贫困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出台特惠扶持政策,丰富完善中央和地方“1+N”政策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落地,确保脱贫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坚决防止虚假脱贫。

增加投入,就是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不断增加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投入脱贫攻坚。2013—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787亿元,年均增长22.7%。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助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创新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支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和投资创业。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

各方参与,就是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设国家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省级扶贫开发融资平台、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平台、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落实平台和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十大精准扶贫行动,实施贫困村提升、扶贫小额信贷工程等十项精准扶贫工程。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水平,加强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推进军队和武警部队帮扶,开展多党合作脱贫攻坚行动,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形成社会合力。

群众参与,就是尊重贫困群众扶贫脱贫的主体地位,不断激发贫困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培育具有较强经营创业能力、适应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其自我组织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作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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