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机关算尽终“翻船”——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陈全彪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全彪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案金额巨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当地引起轰动。
该案成功查处后,北海市纪委迅速启动“一案双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驻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李松山进行责任追究,并以陈全彪一案为典型在该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名党员干部受到触动,主动向市纪委讲清问题,退缴违纪款80多万元。
所有找他办事的人,都要到他开办的天成轩“喝茶聊天”
被当地群众戏称为“五毒局长”的陈全彪,1964年出生,从上海水产学院毕业后做过工人,当过水产公司经理。1996年,32岁的他已是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35岁即提任北海市水产系统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当时的党政机关可谓凤毛麟角,前途一片光明。
2008年,陈全彪任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兼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虽然是个副职,但已得到不少人的“仰慕”。这年春节前的一个上午,一名下属来到他办公室汇报工作,临走前悄悄塞给他一个信封,说春节到了,按照惯例,提前给小孩一点压岁钱。就在这天上午,连续来了四个人,不约而同地给陈全彪奉上了红包,共计4万元。
“退?可春节快到了,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这些钱相当于自己一年工资。不退?纪委刚发文强调廉洁过节,被查到就完了。”陈全彪虽有心理斗争,但最终敌不过金钱的诱惑,他麻痹自己说“先放我这,以后再退”,就这样把钱收下了。
自那时起,一条烟、一张卡在他眼里开始不算什么,收受一万两万的礼品礼金,也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从半推半就到主动索取。
2012年初,陈全彪与他人合伙违规在本单位门口的铺面成立北海市天成轩商贸有限公司,表面经营烟、酒、茶,实际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所有找他办事的人,都被他约到天成轩“喝茶聊天”,消费少则千元,多则万元。直至2014年7月公司解散,共赚取利润10万元。
执纪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查看陈全彪的笔记本,上面写的既不是学习心得,也不是业务知识,而是“葡萄美酒夜光杯,金钱美女一大堆”等一组组充斥着低级趣味的打油诗。满脑子财与色,正是陈全彪内心的真实写照。也正因为被邪念占据了头脑,他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直至身败名裂。
处心积虑培养亲信,严重败坏单位风气
掉进钱眼里的陈全彪,胃口越来越大,开始处心积虑地为自己的晋升规划“路线图”,频繁调整单位人事,想方设法拉拢“志同道合”的人助其敛财。
“虽然我是个副职,但我手中有权,手中有权就有钱,我要借鸡生蛋,把单位的一把手宝座弄到手才会大展宏图。”2009年的一次饭局上,陈全彪毫无顾忌地对时任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地角大队大队长梁家禄表明自己的“雄心壮志”。正琢磨怎么巴结陈全彪的梁家禄心领神会,2009年至2011年间,每年送10万元给陈全彪用于跑官。陈全彪顺利当上局长后,自然不会忘了鞍前马后的“兄弟”。为“答谢”梁家禄,先是把他调整为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科科长兼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2015年9月,不顾分管领导反对,把已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梁家禄任命为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兼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梁家禄对此感恩戴德,更加卖力地为陈全彪攫取利益。
有了“榜样”,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铁山港大队原副大队长卢飞龙有样学样,于2009年至2011年期间多次送礼给陈全彪。陈全彪果然如其所愿,提拔他为铁山港大队大队长。2014年,卢飞龙因徇私舞弊导致休渔期不法渔民偷捕,被中央电视台两次曝光,影响恶劣,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书面请示免去其大队长职务,但陈全彪依然不顾反对,继续让卢飞龙留任。最终,卢飞龙因徇私舞弊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除了培养亲信,陈全彪还处心积虑调配干部。一些干部在关键岗位尝到“甜头”后,如不主动“表示”就会被立即调离。他还经常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让他们看到被调入的希望,但又不会真正被调入,只有给其送礼后方才“考虑考虑”。
一些干部看到陈全彪喜欢钱,也纷纷上门表示“心意”。2009年起,陈全彪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等16人所送的礼金,共计166万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种“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潜规则”,在陈全彪管辖的范围内成了公开的秘密。执纪人员告诉笔者,自陈全彪2014年5月担任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以来,该局共有1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想“干一票大的”,疯狂侵吞渔船更新改造补贴
2012年起,国家每年安排北海市渔船更新改造补贴1亿多元,每艘船补贴200万至450万元,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面对如此庞大的财政专项资金,欲望膨胀的陈全彪决定要“干一票大的”。
2014年,广西渔轮厂原厂长钟汝康同老乡陆秋明以本人或亲属的名义成立多家渔业公司,并邀陈全彪入伙。经三人商议决定,陆秋明负责找船主办理更新改造项目,以渔业公司名义申报项目;钟汝康负责项目编制,实施造船项目;陈全彪负责找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打招呼,加快办理;所收费用扣减成本后由三人均分。为防止船主中途反悔,三人还以渔业公司名义与船主签订了陈全彪“精心修改”后的《渔船更新改造合作协议书》。直至案发时,陈全彪等人为24艘渔船申请渔船更新改造补贴,共收取好处费1000多万元,陆秋明用这些钱购买了6艘渔船,其中陈全彪分得60万元。
除了在渔船更新改造中攫取巨额利润,陈全彪还在渔船拆解中“主动出击”。2013年上半年,陈全彪与陆秋明合谋,由陆秋明充当说客,积极寻找“客户”,陈全彪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不符合拆解条件、有证无船的船东或不愿意将旧船拆解的船主进行渔船假拆,收受船主财物作为好处费。至案发,为船主办理18艘渔船假拆,从中收取好处费共815万元,陈全彪从中分得532万元。
执迷不悟对抗审查,弄巧成拙被严惩
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2016年4月,陆秋明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陈全彪顿时乱了阵脚,连忙指使钟汝康找人疏通关系,企图平息陆秋明被抓事件。为稳妥起见,陈全彪更是立刻通知妻子、儿子等人连夜从苏州赶到北海,将存放在出租屋内的300多万元赃款进行转移。
2016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纪委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梁家禄严重违纪问题。在迎接市纪委工作人员时,陈全彪连连表示“歉意”:“梁家禄出事,我作为一把手有责任,没管好干部带好队伍。”
陈全彪没想到,接下来还有更劲爆的消息等着他——当全体人员坐好后,市纪委工作人员宣布,陈全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会场顿时鸦雀无声,陈全彪双眼充满恐惧,脸色发白,全身发抖,被执纪人员从会场带走。事后,陈全彪坦言:“那一刻太出乎我意料了,顿时感觉灵魂都已经不在了,大脑一片空白,万万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幕,会场下都是我领导的人啊!一下子打乱了预先的防调查心理准备。”
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陈全彪依然心存侥幸,抱着与组织对抗到底的心思,拒不配合,顾左右而言他。可他严重低估了组织惩处腐败问题的决心。在多个部门的配合下,他的严重违纪问题像剥洋葱一样被层层查清。在扎实的证据面前,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陈全彪,思想防线彻底瓦解,逐步交代了违纪事实。(贝吉萱)
■执纪者说
陈全彪案是北海市有史以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违纪案件。其违纪行为始于2009年,止于2016年,时间长达七年之久,且主要问题发生在2013年以后,是典型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陈全彪身为党员,本应廉洁自律,却满脑子都是财色;身为单位一把手,本该认真履职,却把单位当企业来经营;身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本该从严管理干部,却自身不正且带坏一批干部;身为人民公仆,本应为国家惠民资金的发放严把关口,却与不法商人内外勾结,疯狂敛财,影响恶劣。
陈全彪案警示我们,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 对待权力,既要分清公与私,又要理顺权与责,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不能“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如果将手里的权力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无论是谁,最终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