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 史育龙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新旧动力转换是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能够从供需两侧同时发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新动力。
促进消费和投资需求增长。消费和投资需求增长,是城镇化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来源。由于城乡生产生活方式不同,城市的基础设施密度远远高于农村,加之我国城镇与农村的人均消费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城镇人口的增加必然带来消费需求的扩大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住房等生活设施投资需求的增加。在传统城镇化模式下,农业转移人口难以在城镇落户定居,这抑制了消费需求,也制约了投资需求的扩大,因而所能激发的增长动力有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重物轻人的传统城镇化特征明显改变,围绕人的需求开展的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加快推进,拓展了新的内需空间,激发了新的增长动力,有力支撑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提升人力资本,优化资源配置。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定居,改变了大量劳动力在城乡间钟摆式往复流动的就业模式,既有利于满足企业稳定用工的需求,又能显著优化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的配置,为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创造条件。从长期看,新型城镇化还能加快人力资本提升步伐,为经济长期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通过提高社会资源密度促进创新。创新及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城市群、国际大都市等正是基于其多样化、高密度的人口和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系统,显著提高了社会资源密度,才成为创新的主要发源地和支撑经济发展的关键区域。新型城镇化把人的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围绕人的需求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基础设施系统、信息和资本等,能够营造更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创新行动。
当前,新型城镇化正在加快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受传统思维惯性和体制机制束缚,新型城镇化蕴藏的新动力还没有充分释放出来。当务之急是彻底改变重物轻人的传统城镇化观念和做法,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一方面,放松对农业户籍人口进入城镇的限制,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附着在城乡二元户籍之上的差别化待遇,缩小城乡户籍的实质性差异。另一方面,降低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门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需要深入研究他们的实际需求,围绕关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一是解决城镇户籍供需空间错配问题,化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想落不能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能落不想落”的矛盾。二是紧扣住房保障和子女义务教育两大焦点,建立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适当加大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责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三是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与建设用地、建设资金、转移支付“三挂钩”机制,鼓励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定居;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