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自信是一个国家的民众对自身制度的认可,是对制度绩效的一种积极评价,这种积极评价是建立在客观的制度绩效基础之上的。决策效率、执行效率和最终成效都是制度绩效的有机构成部分,决策效率的高低影响着制度绩效。在当前的语境下,“制度自信”中的“制度”指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不仅包括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包括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及建立在上述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人们常说我国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突出说明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尤其是我国政治制度在决策效率上的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设计,决定了就决策效率而言,我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比以三权分立、多党竞争为主要特征的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具有非常突出的优势。
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一国决策效率的基础
一个国家决策效率的高低,首选取决于该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西方国家采取以三权分立即分权制衡为基本原则的政治制度,而中国则采取了“议行合一”为基础的根本政治制度,两相比较,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决策效率上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
三权分立原则在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中美国的政治制度最为典型地体现了这一原则,即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各自独立,三权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在实践中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三权分立原则最初是资产阶级要求与封建贵族分权,是适应资产阶级革命的需要,向封建阶级争夺政权的产物。但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分权逐步让位于资产阶级内部的分权。三权分立原则在西方国家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是资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指南,同时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平衡各种政治力量搭建了妥协、合作的平台。因此,三权分立相对于封建专制和个人独裁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它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但这种权力制衡往往导致国家不同机构之间的相互扯皮,使国家的权力不能完全集中,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决策效率和执行效率低下。鉴于此,列宁对未来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的期望是,“摆脱议会制的出路,当然不在于取消代表机构和选举制,而在于把代表机构由清谈馆变为‘工作’机构”。中国共产党总结了资产阶级分权制衡原则和议会制的弊端及其在中国不成功的实践,创造性地提出了“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根据民主集中制建立起来的权力结构,其中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表达国家意志的立法权和执行国家意志的行政权是一致的,行政权和司法权必须服从立法权,不能与立法权相抗衡。毛泽东早在抗日战争行将结束之际,就提出了对未来政权组织形式的设想:“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邓小平用简明的语言指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优点:“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不是对西方议会制或三权分立制等政体的完全否定,而是吸收了西方代议制的精髓,并借鉴了苏联的苏维埃制度,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起来的。首先,它创造性地解决了执政党与代议机构的关系,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党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权威地位,有助于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有利于全民意志的统一。这是保证决策效率的领导基础。其次,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了我国决策效率的组织基础。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另一方面,又保证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没有那么多相互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中央政令统一,把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迅速组织调动起来,保证了高效的决策能够产生高效的执行效果。
政党制度:为决策效率提供保证
从政党制度来看,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种政党制度有效地避免了一党制和多党制所存在的弊端,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
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致力于避免一党制的专断,规避了一党制可能引起的体制危机。一党制即只存在一个合法政党的政党制度,在这种政党制度下,决策效率表面上是最高的,但是党往往控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引起政党功能的畸变,从而引发体制危机,使政党制度的效能降低甚至丧失;一党独大往往缺乏不同声音,导致决策失误,最终造成低效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能避免多党制下政党之间相互攻击、相互扯皮而导致的决策低效。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离不开多党竞争制度,西方政党政治背景下决策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党轮替造成有关政策或立法上的反复和国家资源上的浪费。一党上台执政往往会改变上届政党政府所制定的政策,终止此前的决策,从而使决策失效。政党轮替也往往会导致执政党不再关注国家的长远大计,而仅仅局限于执政期间的事务;不关注民众的长远利益,只关注眼前的政党利益,使政府政策缺乏战略眼光。其次,对选票的追求使政党缺乏勇气决策。例如,西方政党在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问题上,总是畏首畏尾、难以施展手脚,在坚持政党传统价值和迎合选民获得选票的两难之间,一般最终都会向选票低头。第三,在西方比例代表制选举制度下,往往形成多党联合政府,这样的多党联合政府往往执政基础脆弱,小党政治立场的变化也能够颠覆整个政府。多党联合政府往往追求稳定而失去效率。
对于多党制存在的种种弊端,人们已经存在广泛的共识。邓小平同志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是资产阶级相互倾轧和竞争状态所决定的,他们谁也代表不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在资本主义国家,人们没有也不可能有共同的理想,许多人就没有理想。这种状况是它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他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相互牵制和抵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在充分认识到一党制和多党制的危害和缺陷,经过艰难探索之后创立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民主党派和执政的共产党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长久根基,避免了多党制下的恶性竞争;而多党合作中的多党并存,又避免了一党制下执政党缺乏监督和政党功能消融的危险。相对于竞争性的多党制,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以合作与协商代替了对立与争斗,能够有效避免政党相互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避免恶性政治竞争,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实现了制度效能的优化,具有突出的制度效能优势。这种政党制度保证了社会不同阶层最广泛的政治参与,能够保证人民利益的充分表达,能够有效调和不同的利益诉求,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统一的国家意志,从而达到了高效率的决策。
文化因素:影响决策效率的内在因素
制度是深深嵌入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之中的。一种制度只有与自身的历史、文化高度融合,才能最好地发挥其效能。而分析一种制度的效能,也应该考虑到其历史文化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也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历史文化因素相结合的结果。在决策效率上,中国与西方存在的制度差异,也有文化因素的影子。
东西方文化差异迥然,就对政治制度的影响而言,最突出的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西方文化的外向性和东方文化的内敛性。西方文化发源于古希腊沿海岛屿地区,贫瘠的土地使当地人民不得不向海洋寻求满足生活的资源,从而造就了西方文化中冒险进取的外向型品格;中国文化则起源于非常适于耕种的黄河流域,形成于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导致了这种文化的内敛性以及和平温顺的性格。二是西方文化的竞争性和东方文化的中庸性。西方文明最早起源于古希腊一些互不隶属的小城邦,这些小城邦在相互竞争中求得生存,从而形成了西方文化中影响深远的独立意识和个人主义,个人是中心、是目的、是最高价值,为了实现个人的价值,必须与他人进行竞争;中国文化诞生于农耕文化,更强调合作精神和集体主义,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更推荐一种中庸精神,倡导“不争之德”。三是西方文化的排他性与中国文化的包容性。西方文化更注重人内心的阴暗面和罪恶本性,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人类具有罪恶本性,失德之人会贪婪无厌,成为危害城邦的最肮脏、最残暴的野兽,而基督教也认为人生而有罪。而中国文化更看重人的可塑性,主张“人之初,性本善”,强调合作共事的可能;在处理事物个体之间的关系时,则采取一种关系性思维,认为事物是相互关联的,体现的是一种互容性辩证法,主张对立物之间以一种非冲突方式互动。陈独秀在比较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的时候指出:“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西洋民族,自古迄今,彻头彻尾,个人主义之民族也。宗法社会以家为本,而个人无权力,一家之人听家长。”
正是基于外向型文化性格和个人主义,西方文化特别强调人与人之间、党派与党派之间的竞争;而对人性的怀疑,使西方国家在建立起政治制度的时候,是以防备他人的心理作为逻辑的起点,设计出了相互牵制、相互防备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能够防止公共权力落入个别人手中,防止个人独裁和专断的出现,但也容易造成政党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冲突与摩擦、相互拆台从而无谓的消耗。而中国文化的内敛与中庸性格,产生的是一种和合文化,强调集体主义和对权威的服从,这种文化更容易形成有效率的决策体制。明白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当代制度对效率的选择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包括中国传统文化在内的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实现了对西方文化中个体主义的超越,马克思认为,个人行为所能实现的利益是由整体社会结构决定的,“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创造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这是私人利益,但它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和手段是不由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马克思跳出了个体主义的分析框架,从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来分析制度,是一种科学的整体主义制度观。马克思主义制度观与中国文化的结合,是中国特色“议行合一”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以确立并不断发展的深刻的文化原因。
转换话语:确立制度自信的现实路径
美国上一任总统奥巴马在2008年上台的时候曾经许诺,要在美国修高铁以改变美国老旧的基础设施,但却遇到重重阻力,直到其卸任也没有建成一条高铁;而中国高铁里程已经超过2万公里,占世界总里程的65%以上。然而,尽管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的社会制度仍然得不到西方国家的普遍认可,“中国威胁论”与“中国崩溃论”的同时出现并长盛不衰,说明了西方在评价中国制度时的矛盾。
冷战结束后,西方话语和经验知识主导着对中国的评价,但他们所关心的核心议题并不是制度绩效,而是所谓的“民主转型”。在西方学者眼里,西方式“自由民主”是世界各国的归属,于是才有了弗朗西斯·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发展中国家“民主转型”的快慢及是否成功,成了衡量发展中国家制度成功与否的标准。这里暗含的西方中心主义和霸权思维昭然若揭。“民主转型”论先验地假定西方民主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世界上其他国家都要向它们学习才能修成正果。中国改革开放后,西方国家对中国发生这种“民主转型”一直满怀期望,美国在冷战后针对中国的“接触与遏制”政策是最好的说明。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人民民主制度,这种制度在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设计上,汲取了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文明的成果,其在民主程度和决策效率上都优越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因此“民主转型的概念起点(威权体制)和终点(西方式的自由民主体制)在中国案例中都不能适用”。这种情况说明,对中国制度的评价,不能再沿用西方的话语体系和经验知识,而应该确立自己的标准和话语体系,根据中国的经验、中国的语境来评价中国的制度。
新中国成立标志着我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则是在不改变原有社会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领域具体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体制方面进行不断创新、改良和变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虽然经历了多次曲折,但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新中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取得了“两弹一星”的巨大科技进步。改革开放后,更是实现了经济建设方面的腾飞。正如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张维为所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长达30多年的高速增长,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的高速增长,从2000年到2010年,中国超过了西方7国中的6个国家,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而就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而言,发展是第一要务,国家治理能力建设是迫切的需求,这与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现实关切存在明显差别。因此,评价中国的制度,不能沿用西方的话语体系和经验知识,而应该注重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应该注重国家能力、制度绩效方面的评估。决策效率是国家能力的重要构成部分,而恰恰在这方面,显示出了中国制度的优势。
我们在当前情况下讨论“制度自信”,一方面,充分说明中国在过去60多年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已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绩效,说明我们的“制度自信”有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说明长期以来国际话语体系对中国制度评价的忽视和成见,使我们有必要确立学术研究中的中国话语。在中国迈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认识中国的制度效能,认识西方以三权分立和多党竞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制度决策效率低下的弊端,对我们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具有重大帮助。
(作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