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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要用好市场与政府“两只手”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国的钢铁、煤炭、冶金、建材、纺织品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导致全行业陷入经营困境。为治理产能过剩,我国实施去产能战略,着力压缩过剩行业的产能。只有主要通过市场手段,辅助运用行政手段,方能满足市场需求,减少通货膨胀的风险,顺利完成去产能的目标。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钢铁、煤炭、冶金、建材、纺织品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导致全行业陷入经营困境。为治理产能过剩,我国实施去产能战略,着力压缩过剩行业的产能。只有主要通过市场手段,辅助运用行政手段,方能满足市场需求,减少通货膨胀的风险,顺利完成去产能的目标。

【关键词】去产能 市场手段 行政手段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钢铁、煤炭、冶金、建材、纺织品等许多行业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现象,致使整个行业陷入了发展的困境。只有化解产能过剩,才能走出困境,化解行业发展的矛盾。去产能政策的实施,推进了一些产业的发展,使产业利润增长。然而,一旦产能过剩企业有了利润增长的势头,企业就可能失去继续去产能的积极性,导致去产能部署半途而废。因此,有效地推进去产能战略,必须策略得宜,巧妙运用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

当前我国去产能要同时运用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

2016年,我国国内有很多产业产能严重过剩,尤其表现在煤炭和钢铁行业上。2016年的煤炭和钢铁两大行业,一方面在产量上提前完成了去产能任务,另一方面产能过剩局面仍未消解。由于房地产行业的低迷,进一步影响了建材、水泥等相关行业,导致产能过剩的风险持续积累。此外,中国的电解铝产能同样存在过剩现象,全行业基本上处于亏损状态,产能利用率一直在70%左右。

当前去产能过程中,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两种手段兼用已成通行做法。去产能常用的一种手段是市场化去产能,通过市场自发地引导企业去产能,以平衡产品价格;另一种手段是通过制定明确的政策制度,也就是利用行政手段将产能控制在一定水平。随着去产能任务的增加,为解决去产能的问题,我国通常兼用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过去采取的措施往往并不能够使多年亏损的企业关停,这些企业成为“僵尸企业”,在市场的夹缝中艰难生存。为了加快去产能进程,各级政府往往采用行政手段,根据相关的标准,如环保、能耗、安全等,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以市场化手段进行调控时,由于弹性的非对称供给价格的存在,当价格处于下跌周期中,供给呈刚性状态;当价格在恢复周期中,供给呈现极强的弹性状态,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恢复融资能力,呈现出周期性的扩张。市场手段充分发挥了其优胜劣汰的效应,但周期性调控需要时间,见效慢。去产能过程中也需要用行政手段,以便迅速完成去产能的目标,但是一旦政策或制度的实施有误,其带来的副作用较大。尤其是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可操作性较大,可以根据需求随时恢复产能。但是一旦遇到市场不可抗拒的冲击,就无法从根本上完成去产能任务。可见,两种手段各有利弊,单靠其中一种,都难以实现去产能的目标。

当前我国的去产能,存在行政手段多而市场手段少的倾向。《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16)》中指出,我国当前去产能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存在使用行政手段多而市场手段少的倾向。但是过分依赖行政手段不利于去产能的积极稳妥进行,致使去产能中的市场机制、相关的金融途径和相关法律政策受阻。尤其是去产能过程中如果大规模实施行政手段,不能因地制宜,就会导致行政手段实施的效果有限。显然,过度依赖行政手段不利于去产能问题的解决。

当前我国去产能取得的成就和出现的偏差

2016年,从扩需求到去产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我国经济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表现突出,尤其是去产能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去产能不仅在煤炭等行业有序推进,而且在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也持续推进。更可喜的是,相关企业已意识到不能过分追求规模化,转向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实施科技创新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在过去的一年,去产能充分利用市场化和行政化的手段,以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稳妥推进。但是当前我国在去产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按地区分配去产能指标,优势企业产能也被迫压缩,难以实现产业升级目标。在我国去产能的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过分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手段,甚至政府完全取代了市场的作用,不考虑自身资源配置要素、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力等,草率按照“按区域分派、按企业分解、按装备画线”的方式落实所谓指定的“去产能”。去产能按照政府分配或者指定的产能指标,却忽略了产业的发展情况,不能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的作用;一些优势企业产能也被迫压缩,最终导致产业升级难以实现。去产能的实施,关系到该地区的企业甚至是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政策措施出现偏差,去产能任务很难完成,甚至出现企业倒闭或陷入困境的局面。

去产能主要是关停民营企业,导致民间投资下滑。在去产能进程中,由于相关政策制度还不完善,没有形成完善、系统的标准配套政策,落实起来难度较大。虽然相关的环保、质量、安全和技术等政策已制定,但是仍然缺失具体的实施标准,导致地方政府对政策解读不清,在实际执行中对政策、标准把握不准,不能科学合理地评定哪些产业是落后产业,哪些是“僵尸企业”,片面追求规模化、快速化,导致民间投资出现了较快的下滑。

去产能主要是关小保大,导致中小企业大量关停,经济活力降低。去产能实施过程中,依然“摸着石头过河”,政策制度还不完善,往往以效率为标准,不顾公司属性,“一刀切”关闭中小企业,而保存大型企业。尤其是在信贷方面表现突出,对大型企业相对宽容,对小型企业、民营企业相对苛刻,在融资方面严重限制了民营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使经济发展失去应有的活力。

出现大量职工下岗,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去产能实施的过程中,相关政策解读不清,关闭了大量中小型企业,导致很多职工失业,尤其是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的地区吸收引进的产业较少,职工实现内部转岗困难。职工下岗后,如若处理不善,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对于拥有多元化产业结构的地区,可以对下岗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对人员进行分流,引导再就业甚至创业。因此,人员安置问题要进行区域化、差异化处理。

去产能过程中要处理好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关系

以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为了实现经济的更好发展,去产能要优先运用市场手段,借以实现优胜劣汰的目标。但是,也应当以行政手段为辅,让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相辅相成,实现去产能的良性推进。为此,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制度,不能对企业进行“歧视化”处理,而是让企业自主选择关停或者继续生产。

以企业市场竞争力作为去产能的取舍标准。地方政府在实施去产能具体措施时,应充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产业发展原则化、系统化、标准化。充分解读相关政策标准,不单单以规模、行政级别作为关停标准,应充分调研企业发展的规模、前景、产业效率等,分析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使产业朝着标准化、环保化的方向发展。

处理好职工安置问题,促进转岗、就业、创业。要做好去产能中出现的员工善后工作,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定好员工的情绪,促进下岗职工积极转岗就业,多渠道安置员工。相关机构部门要及时对事业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免费的就业指导,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扶持、咨询,甚至是跟踪服务。同时,加强社会保障的衔接,落实资金支持并加强监督管理。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高级会计师)

【参考文献】

①李宏:《去产能必须行政与市场手段相辅相成》,《现代物流报》,2017年1月9日。

责编/张寒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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