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是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洋强国建设进行了重要部署。《国家治理》周刊编辑部整理了十八大以来海洋强国建设的部分政策阐述与建设实践,希望就“海洋强国建设”这一主题为读者提供参考借鉴。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是“海洋强国”首次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2013年7月,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为实现建设海洋强国这一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从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四个方面提出了海洋强国建设的基本要求。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舟山市考察海陆交通、战略储备、船舶修造等重要海洋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指出,新区规划要确保法定效力,土地资源、岸线资源、港口资源、生态环境资源要集约利用、珍惜利用。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同时,“十三五”规划纲要从经济、生态、海洋权益三个方面制定了海洋强国建设的具体实践方案。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考察调研时指出,要建设好北部湾港口,打造好向海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北海具有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底蕴,我们现在要写好新世纪海上丝路新篇章。
2017年5月,我国南海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又称“可燃冰”)试采实现连续187个小时的稳定产气。这是我国首次实现海域可燃冰试采成功,是“中国理论”“中国技术”“中国装备”所凝结而成的突出成就。可燃冰的试采成功标志着我国海洋探测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步。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海军机关时指出,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海军是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支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