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优化社会环境、工作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
一是营造爱才敬才的社会环境,破除“官本位、行政化”的用才模式,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营造“人人可成才、人人可成事”的浓厚氛围。
二是创造有为有位的工作环境,着力打造建设了22个院士工作站、13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各类创新平台,组建了108个省级优势创新团队,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人才搭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创新平台,着力推动21家高新区、科技园、产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类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产业技术联盟,探索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健全引才聚才的政策环境,通过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推出鼓励创新的人才政策,找准政策先行突破的方法,组织部门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四是改善拴心留人的服务环境,在出入境、落户、住房等多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定期开展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家园,江西专家在行动”等为主题的咨询服务活动,举办“人才服务月”、选派卫生人才服务团等形式,让人才走出“象牙塔”,走向基层一线,确保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上海:着重“升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一是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推动将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成员纳入直接申办永久居留证范围,进一步提高持B证人员的市民待遇,加快推进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两证合一”试点,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等。
二是创新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制度,深化“双自联动”建设国际人才试验区;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改进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方式;推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双向流动;引导人才向重点发展区域和基层一线流动;优化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管理方式等。
三是在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方面,推出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机制,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税收政策;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工作机制;加大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力度;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四是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提出要完善创新创业法治环境;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拓宽人才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