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美意识也超越了“求知境界”和“道德境界”中的实用关系。“在审美中,欲念消退了”;对象作为“有用的手段”这种“异己的目的”关系也“消失了”;那种“单纯应该”的“有限关系”也“消失了”。
“由于这些,美的关照就具有自由的性质,它允许对象作为自身自由的和无限的东西,而不是作为有用于有限需要和意图而满足占有意志和功利心的东西”。
总之,美既超越了认识的限制,也超越了功用、欲念和外在目的以及“应该”的限制,而成为超然于现实之外的自由境界。黑格尔由此而把美—艺术列入人生旅程中超越有限之上的无限领域。但黑格尔把艺术美的最高层次理解为不过是“典型美”,尚未达到无限之最高点,于是在艺术美之上又设了宗教和哲学二者,以哲学之“纯概念”为最高境界。我在很多论著中批判了黑格尔这种“概念哲学”。德国哲学家席勒倒是明确持审美为最高境界的观点。席勒认为,单纯的“感性冲动”让人受感性物欲的“限制”,单纯的“理性冲动”让人受理性法则(例如作为道德法则的义务)的“限制”,两者皆使人不自由,人性的完满实现在于超越二者的“限制”,以达到“无限”,这才是最高的自由,席勒称之为“游戏冲动”,即“审美意识”。故只有“审美的人”“游戏着的人”,才是获得最高自由的人。席勒再明显不过地把“审美境界”看作是人生最高境界。席勒所讲的审美意识既不受欲求的限制,又不受理性法则的限制,最简明扼要地说明了,“审美境界”完全达到了“万有相通”的充分自由之境。
但是,席勒的论述还过于简单,我想从前述宇宙是一大互联网的角度谈谈审美境界之万有相通的内涵。
如前所述,每一物都是宇宙这一大互联网上的一个交叉点。就每一物、每一交叉点之构成因素来说,都可分为当前的表面和隐藏在后的背面两个方面,用西方现当代哲学的语言来说,前者叫作“在场的东西”,后者叫作“不在场的东西”,又称“显现的东西”和“隐蔽的东西”。每一物之当前在场的状态,都由其背后不在场的无穷因素所构成。例如我当前在场的身体状况和思想状态,就是由我的父母、祖辈、朋友、师长、古今书籍、以至日月星辰等等无穷无尽,或远或近,或强烈或微弱的万般因素所构成。我个人如此,其他每人每物每事皆然。这样,一人、一物、一事的内涵和意义,其实都不在表面在场的方面,而是蕴藏在其背面不在场的方面。
美分高低三个层次:“感性美”“典型美”“显隐美”。“感性美”和“典型美”受感性和理性的束缚,有不同程度的有限性,因而都未达到完全的万有相通之境,也非达到审美之极致。
最高层次的美——“显隐美”,是超越理性进而达到对“万物不同而相通之一体”的一种领悟、玩味。此种领悟、玩味不是单纯的理性所能达到的,而是一种“超理性”的“想象力”的产物。此所谓想象力特指把本身不出场的东西潜在地置于直观中而与在场的东西综合为一体的能力,非指一般说的联想之类的能力。审美想象把每一物背后不出场的、无穷无尽的东西,甚至逻辑上不可能的东西,都潜置于“想象”之中,都纳入万有相通的一体之中,其所达到的主客融合是全然无限的,人由此而获得一种无限性自由的审美享受。它是人生最充分的自由之境。我们在体悟“显隐美”时不说“感性羙”之“好看”“好听”,也不说“理性美”之“发人深思”,而是更爱说“玩味无穷”。“玩味无穷”,就是指充分自由地优游于此种无穷无尽的“万有相通”的一种心境。中国古典文学所讲的“意象”说强调对象外之意的体悟和玩味,颇有此种“显隐美”的意味,但因其建立在“原始的天人合一”基础之上,尚缺乏“自我”之独立的主体性,远未达到万有相通的上述最高层次之美“显隐美”之境。
可以看到,“万有相通”之“相通”,不是就离开人心的物自身而言的,若无人心,则天地万物是无意义的黑漆一团,谈不上有意义的相通。王阳明说:“人心一点灵明”是万有一体的“发窍之最精处”。万有因人而相通:因人而有真假,因人有善恶,因人而有美丑,“万有相通”之“相通”,乃是随着人的认识、道德意识、审美意识之逐步前进而不断深化,直至进入审美之最高层次——“显隐美”的诗意境界,人的精神就算达到了最高的万有相通之境,成为席勒所说的“充分自由的人”“完全的人”。如此之境,如此之人,在现实中不可能要求人人做到,但我们可以提倡以此为人生追求的理想。“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有此种理想追求和没有此种理想追求的人,其品质之高低大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