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脱贫攻坚任务实际开展过程中,各级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造性地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扶贫成效显著。
第一,各级干部用真心真扶贫。2004年以来,福建已累计选派各级优秀年轻干部1.6万名到基层担任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实施“部门挂钩、资金捆绑、干部驻村”工作机制。此外,还下派驻村蹲点干部、科技特派员等坚守在精准扶贫一线。各级各类干部立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实际,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帮扶资金170多亿元,扶持贫困村项目10万多个,一大批贫困村旧貌换新颜。
第二,制度保障扶贫长效化。福建省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类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各类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化。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制定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此外,还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等文件,面向新形势下农村农业发展需求,引导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第三,学习技能提高致富能力。缺乏技术支持是贫困户无法脱贫致富的重要瓶颈,福建省通过技术培训、就业培训等手段,帮助群众学习脱贫致富的必要技能。在安溪、长汀和建宁,群众通过接受“雨露计划”等技能培训,提升了自身的就业创业能力。在每年经过培训的贫困劳动力中,95%实现了就业创业,涌现出张松妹的兰花产业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的项目,激发了群众不断学习提高致富能力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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