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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的治理原则与治理重点(2)

探索网络空间的治理之道

维护网络安全与秩序,完善立法是根本

本次调查发现,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安全”是网络空间治理工作的首要目标,51.76%的受访者选择了“秩序”。网络安全与秩序是互联网环境的两个层次,网络乱象必然导致网络无序,而网络无序的长久不治则必然威胁网络安全生态。

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自由和进步,也将松散无组织的社会个体聚集在一个弱关系、弱规则的虚拟空间,相对现实社会,网络空间更易产生无序和混乱。如网络谣言、暴力、诈骗、病毒等,严重影响网络空间稳定有序运行,威胁到社会安全、稳定和公众利益。调查数据显示,近六成的受访者表示“创新完善网络空间立法”是治理网络乱象的主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性已经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为我国应对国际网络空间安全挑战,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安全,促进网络空间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网络安全法》结束了我国在网络安全问题上没有基本法的历史,标志着网络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大大加快。

然而有研究指出,当前网络立法思路和结构与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产业之间存在相对脱节的情况,我国在网络立法领域仍然任重道远。具体来说,首先急需填补因互联网快速发展而留下的网络空间治理空白,尤其是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基础性法律,如《电信法》《个人信息安全法》等,通过这些法律,可以对网络空间相关内容的定义、原则、权力义务关系以及如何维护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其次要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制化和科学化,需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或以基本法为基础修改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形成法治合力,实现对网络空间的系统化管理。最后在具体的法律制定环节,要考虑因互联网快速发展而导致的乱象层出不穷、交织重叠的事实,保证新立之法与网络发展态势相互衔接,使法律具有操作性和执行力。

推进网络公正与平等,多元共治是手段

调查数据显示,分别有55.49%和46.38%的受访者将“公正”和“平等”列为网络空间治理工作的首要目标。“网络公正”和“网络平等”是网络正义的主要表现,前者主要强调的是信息公开的程序公正,以及信息和服务质量的实质公正,后者主要强调的是公众获取网络信息和享有相关服务的机会平等。

虽然从表现上看网络已经实现了准入平等,公众传播、获取和利用信息的渠道也十分相似,然而当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以及各阶层网络使用普及程度差异较大,导致网络不公正、不平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于地区间和阶层间。以网络政治参与为例,网络虽然为公众提供了无差别化的交流窗口,然而由于个体自身理解能力、利益相关度、参与意愿等现实差异,会扩大公众已存在的不平等感,制约着公众网络空间自治能力的培养和互联网的可持续发展。

为实现网络空间的公正与平等,45.76%的受访者认为需要“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格局”。首先政府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首要主体,要积极促进网络信息公开,加强网络空间传播内容的监测监管,优化网络空间的管理模式,规避寻租和腐败问题,营造公正和平等的网络环境。其次加强网络行业自律。由于互联网产业及相关应用更新换代较快,不少行业还存在监管的真空地带,行业乱象的存在往往阻碍了部分网民获取真实信息和有效服务,如电商刷单充销量、网络直播内容低俗、个人信息泄露等。对此,要采取更立竿见影的措施,如建立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机制,将行业已经或可能出现的乱象列入自律公约中,共同遵守管理。最后,促进公众网络参与。公众意见和情绪的有效传播和表达,可以更好地促进公正和平等的互联网生态形成,因此需进一步扩宽公民参与渠道,给予他们充分表达和讨论的平台,同时引导公民理性抒发情绪,合理表达意见,这对于培养公众的参与精神、参与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图像 26

平衡网络道德与自由,宣传教育是关键

本次调查发现,49.48%的受访者认为“道德”是网络治理工作的首要目标,46.79%的受访者选择“自由”。相较于“安全”“秩序”对无序“自由”的硬规制,“道德”是网络空间的软约束。爱“自由”与讲“道德”是人类本性和社会性的体现,它们彼此相辅相成构成了当前网络空间的运行状态。

随着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公众对自由的要求和理解不断深入,而互联网的发展更扩展了自由的概念和范围。从贴吧到论坛,从博客到微博,自媒体将网络自由扩大到了极致。有不少受访者表示“没有网络便没有自由”,他们将网络空间看做自由表达观点、交流意见的理想场所。网络安全和秩序要求通过立法实现网络空间的有序运行,然而对自由的规制除了需要刚性的制度,同时也需要网络道德从伦理、责任层入手,教化网民守住底线,主动维护网络空间的文明生态。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如果不能让公众养成自觉遵守网络道德的意识,那么所有的硬性规制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在思想上引起了足够的重视,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网络道德认知与认同,才能将网络自由控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具体来说,可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揭露网络谣言和诈骗、批判网络暴力和病毒传播、倡导企业和个人保护客户和自我隐私、谴责网络恐怖和煽动,以此制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调查显示,超过四成的受访者对“主流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表示赞同,在潜移默化中让公众意识到网络道德的重要意义,并自觉的远离网络乱象和无序。

提升网络自主与创新,技术建设是驱动

本次调查发现,29.19%的受访者认为“自主”是网络治理的目标,36.44%的受访者选择“创新”作为治理网络空间的重要目标。网络自主是指我们有权利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然而网络自主的实现,需要立足于“网络创新”,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来实现我国网络自立自强。进一步调查显示,超过五成的受访者表示要以技术创新提升网络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词中指出:“当今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网络技术建设不仅能驱动社会创新,也是国内外发展压力下的现实需要。一方面,当前国内大部分计算机使用的核心技术仍然被美国公司所控制,使我国的网络安全极易受到威胁,为此我们急需自主研发核心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系统软件,以保障我国网络空间的自主可控和创新。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网络空间仍然存在多元的网民结构、海量数据的处理、网络基础设施不均衡等现实挑战以及黑客攻击、翻墙软件泛滥等网络乱象。我们需推进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的部署,深化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关联分析,发现安全隐患。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垃圾信息封堵,构建反诈骗、反攻击、反恐怖等管理平台。

保障网络开放与发展,国际合作是契机

本次调查发现,对于网络治理重点,超过三成的受访者表示更为关注“网络发展”,超过四分之一的受访者选择“网络开放”。在国际网络空间中,网络开放不是漫无目的的,而是追求发展和进步;谋求网络发展也不能闭门造车,而是要构建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调查显示,27.74%的受访者认为“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合作网络治理体系”对于网络空间治理至关重要。

互联网进一步打破了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地域局限,并融入人类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社会生活增添新的活力,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新的支持,各国也已将互联网作为提升竞争力的战略优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所指出的:“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具体来说,一方面,摒弃各国网络治理的分歧,求同存异共谋发展。当前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分歧主要存在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和以中国、俄罗斯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之间。前者要求继续维持适应网络空间的现有国际法,倡导网络自由,坚持网络话语权垄断的原格局,而后者主张制定适应网络空间新形势的新国际法,强调网络主权和破除网络霸权。网络空间治理是全球性的议题,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暴力等都是各国网络治理的共同话题。大型的网络安全问题一旦爆发,很多国家难以独善其身,因此各国应摒弃治理分歧,求同存异、共同治理。另一方面,要为全球网络治理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全球网民最多的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符合全球各国的共同利益,为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法则提供了“中国方案”。在行动上,我们要加强互联网和“一带一路”建设的结合,加强与沿线国家民众的网络沟通和治理合作。

【执笔:人民智库研究员 陈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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