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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 协同 参与——生态治理的地方实践与未来方向(2)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数减半

基本情况

京津冀大气污染问题影响范围广、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因此生态环保领域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突破的重要一环。近三年来,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从“各自为政”的状态逐步转换为联防联控模式。京津冀三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相互支持、砥砺前行,不断推动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深化,区域空气质量取得整体改善。

主要做法

一是联合会商空气质量,预判空气重污染。京津冀三地逐步建立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工作机制,从最初的简单电话沟通,到视频连线共同会商空气质量形势,从日常会商到重大活动期间随时会商,会商结果准确性不断提升。2016年年初,京津冀地区实现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分级标准的统一,结束了京津冀三地预警标准不一致的历史。应急预警的统一为京津冀三地对区域性空气重污染、协同采取减排措施建立了基础。此外,还完成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修订,规范了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程序。按照联防联控机制,京津冀三地联合会商空气质量,当预判可能出现大范围的空气重污染发生时,由环保部统一调度,及时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二是联合研发环保科技,建立区域观测网络。逐步围绕节能环保、生态环境、现代交通等重点领域,支持京津冀企业、高校院所开展联合研发。据介绍,北京、天津、河北的科技、环保、气象等16家科研单位将联合承担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支撑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综合观测网络,开展区域重污染预报预警。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综合调控与决策支持系统,为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支撑。此外,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协作机制、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陆续建立,将共同打击京津冀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深化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未来将深化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在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方面,北京市环保局力争2017年底将PM2.5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在水环境治理方面,还将积极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完善跨界河流水环境管理会商机制,推进密云区等五区市共建“3+2”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浙江嘉兴:“政府引导、部门支持、市民监督”的公众参与模式

基本情况

浙江省嘉兴市是长三角水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一个地区,也是水环境治理实践特色鲜明的地区。自2011年“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启动以来,作为浙江省的项目实施地,嘉兴市在水环境治理实践中逐步采取“多种组织引导、多项制度保障、多方渠道支持”的方法,先后成立了“环保联合会、环保市民检查团、专家服务团、生态文明宣讲团”等组织,由环保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联合会搭建了公众参与“大环保”框架,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支持、市民监督”的公众参与新格局,形成了具有嘉兴地方特色的公众参与实践经验。

主要做法

一是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嘉兴模式”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主要以“一会三团一中心”为核心,政府部门、专家、媒体、企业和普通公众同在一个平台,在多个领域展开协商与合作,优势互补,政府与公众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社会复合主体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是赋予环境治理参与主体更实在的权力。嘉兴的市民检查团对污染企业有“摘帽”的权力,对部门建设项目有“否决权”,对排污企业抽查有“点名权”,对环境行政处罚结果有“票决权”。

三是参与监督与服务公众并举。“嘉兴模式”中,环境决策前要进行听证和生态环境调研,评审环境规划时依然做到民主化,日常工作中做好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行政执法也有严格的公众参与的监督系统,全方位覆盖危机可能产生的所有环节。此外,建立了公众评审员制度,在环境行政案件的审议过程中,政府、公众、企业的相互沟通与交流,打破了环保部门以往对违法企业关门决策、关门处罚的惯例。

探索生态治理的未来方向

通过借鉴已有相关理论研究,结合人民论坛以前开展的调查研究,以及结合东部十一省市各地实践,在上述地区积极探索生态治理的背后,有五个重要的经验值得全国进行参考和借鉴。这五个方面的经验,也反映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各级各地进一步深化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

形成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大环保格局

我国环境保护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传统的生态治理模式和方式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生态治理绿色发展的现实需要,亟需探索建立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各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的同时,应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以“互联网+”思维创新党建工作思路,着力探索党建引领生态治理、助推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党建+生态治理”新模式,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创造条件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第一线争当绿色先锋。此外,要引入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治理”,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合作以推进生态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提升,创新生态治理模式方式、助推绿色发展。

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系统性治理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牵涉条条块块的系统工程。其现实问题是,防洪、抗旱、防治污染等行动中往往分头治理、单独治理。然而,为了应对生态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水、空气和能源等应该放在一个系统里统一考虑,才能实现生态修复的根本目标。这需要思想上更新,方法上创新,体制上革新,用生态技术设施来系统解决生态治理问题,提高生态治理的整体效益,实现生态治理的规模效应。其中,强化生态系统性治理之首要任务就是加强生态治理的统一性、基础性、战略性、制度性的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把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引入生态治理,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切实转变GDP为核心的考评机制,推动环境治理绩效的跨区域综合考评,同时积极建立环境审计和终身追责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体系,构建系统科学的生态文明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深化标准化体系在生态治理的重要作用。

打破行政壁垒的“分界而治”,构建跨区域治理新模式

水文、地形等自然地理条件形成的生态区域和人为设置的行政区划有明显区别,但是过去我国的环境保护体制却是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来设计的,这就造成了“各人自扫门前雪”现象的出现。实际上,不仅仅是行政不作为可能导致监管漏洞,缺乏协调机制的各自为政,也会导致环境污染的恶化。此外,地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保政策规定差异也是影响跨区域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归根到底,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缺乏一个跨区域的统筹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既是顺应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关键一步,也是推动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一步。打破行政区划的边界,实现生态保护的综合治理,不能让制度空转、法律闲置。针对实践中一些地方出现的环保机构“立得住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立不住”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要逐步加快环保机构由平级管理向垂直管理的过渡。为此,生态治理尤其需要强化“一盘棋”理念,打破“分界而治”,加强跨区域合作,激活区域部门联动,真正形成一个切实有效的区域协防机制,以建构“流动的公共性”实现生态治理走向多元协作共治的“跨区域治理”,构建生态治理的利益和责任共同体。

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扩大公众参与的广度

社会力量是加强创新生态治理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是加强创新生态治理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治理,尤其是扩大积极有效的社会参与,构建政府引导的社会参与长效机制,是加强创新生态治理的有效途径,是生态治理体系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不断提高生态治理能力、改善生态治理效率的重要支撑。一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可以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治理,可以有效促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进而影响政府生态治理决策;二是有助于扩大生态治理决策的多元参与和群众基础,有助于提高政府生态治理的决策水平,有助于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效率,降低生态管理的行政成本,最大限度地包容生态环境治理的多主体特征,尤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个体责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既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内在要求,又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探索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应坚持的重要原则与路径选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有效推动生态旅游的大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更好地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有效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系统性培育社会公众的生态观;最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发挥文化“软约束”和“化成”的功能作用,以文化的“软实力”创新增强生态环境治理的“弹性”与“柔性”,以加快提升生态治理能力,更好完善生态治理体系,增强生态治理效能。

【执笔:人民智库研究员 王礼鹏】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法制晚报、中国网、环球网、网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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