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理论前沿 > 深度原创 > 正文

厘清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关系

核心提示: 理顺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内在的逻辑关系,是正确地给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下定义的前提,是调动人们积极参与文化事业发展,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也是中华文化“走出去”和增强国际话语权的前提。

【摘要】理顺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内在的逻辑关系,是正确地给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下定义的前提,是调动人们积极参与文化事业发展,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也是中华文化“走出去”和增强国际话语权的前提。

【关键词】文化事业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文化产业  内在逻辑关系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

“事业”一词在中文中表示特定社会形态中社会实践活动主体用主要精力或毕生精力去干事的状态、进程与成果,如革命事业、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等等。文化事业就是人们在文化领域用主要精力或毕生精力做事的状态、进程与成果,通过持续不断努力,以文化人,推动文化走向繁荣进步。文化事业的进步,是文化建设成果的不断增多和发展状态在方向和结构上的不断改进。因此,文化事业既包括文化产业,又包括无法进行产业化运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创新和保护公共文化资源和先进传统文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各种公共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在改革的过渡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承载着计划经济模式中文化事业的许多重要内容,但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和增添着众多的适应于、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新特质。文化产业是指为市场进行创造生产、流通、销售具有文化含量的产品和服务活动,以及与之有联系的各种支撑、参与等活动的集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文化产业是人们从事文化事业活动的两个重要领域,它们之间各有独立的特性和运动规律,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在一些关键环节又相互贯通、互为表里,在特殊情况下甚至像一枚硬币的两面,相互之间不可分割。

从逻辑关系讲,文化事业是文化的下位概念,同时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的上位概念。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文化产业是平行概念,它们相互作用辩证统一构成文化事业这一矛盾统一体上位概念。

上位概念包含着下位概念的属性和意义,所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的任何进步与发展,都体现着文化事业的进步与发展,都是文化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的组成部分。同样,文化事业的引领功能、方向调整功能、结构调整功能,不仅会作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且作用于文化产业发展。

任何文化载体,既有文化事业属性,又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属性或文化产业属性,只是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属性与文化产业属性之间有轻有重,在表现形式和具体目的方面存在差异。比如,商务印书馆这一文化事业,既包含文化产业属性又包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属性。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大量书籍体现的是其文化产业属性;商务印书馆刊印孤本、绝本,传承文化与文明火种,体现的是公共文化服务属性,两者的统一构成商务印书馆文化事业。

从文化事业发展主体层面讲,各类文化事业参与者在具体的文化活动中承担的文化事业职责和任务各不相同,但其共同特点是在干文化事业。国家及政府主体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责和任务,在于平衡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社会文化主体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责和任务,侧重点在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一个稳定安全的运行环境;文化企事业单位主体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责和任务,则兼具发展文化产业与进行公共文化服务双重属性。如果进一步分析,事业单位的产业属性服从于公共文化服务属性,企业单位的公共文化服务属性则服从于产业属性。

归纳起来,文化事业是文化的下位概念,同时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的上位概念。文化事业存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两只脚”“两条腿”或“两个轮子”。文化事业要高速发展,离不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只发展文化产业,追求产业利润和产业升级,忽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市场开拓作用,则文化产业可能因自身对消费者消费能力的耗费而缩小或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仅做有限的扩张。相反,只重视和强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则这种发展将仅仅是输血式发展而非造血性发展,一旦国家和社会输血能力有限或下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就存在问题。只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这是文化事业的辩证法,弄不清这种内在辩证逻辑关系,不仅不能认识文化事业这个矛盾统一体,把握它的内在本质和必然联系,更不能把握文化、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

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逻辑关系混乱的原因

首先,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产生的历史错位,是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认知混乱的历史原因。文化事业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上半叶,表意的是人们用心在文化发展方面去做事的状态和成果,常常用文艺事业、体育事业等表示单项文化事业成就。文化产业概念的出现则晚许多,它是20世纪4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道尔诺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作为负面概念首次提出来的。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西方经济学开展跨学科研究,对文化与经济的关系作比较系统的探讨时,文化产业的概念才再次进入研究者视野,并逐步得到相关国际组织认同。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则出现更晚,直到21世纪初头十年后期学者们与文化管理实践者们才共同提出这一概念。这种认识的时代跨越和国别研究范式差异及研究语境的不同,是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认知混乱的直接原因。

其次,计划经济思维惯性与市场经济思维惯性作用,是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混乱的社会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经济社会生活导向是计划经济,导致经济社会生活去“产业化”。文化领域去“产业化”后,社会文化生产和生活并没有消失,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还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于是,有关文化发展努力的全部思维归结于文化事业,从而在理论思考和研究范式中文化事业一统天下。在这种逻辑关系中,缺失了文化产业生存和发展的文化事业,只讲公共性、公益性,文化事业只剩“一只脚”“一条腿”“一个轮子”。虽然也还能走,比如像朝阳沟、小二黑结婚等文化事业成就,对解决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总体来讲,这种独脚、独腿、独轮子、独翅膀的发展模式,对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增长的需要存在巨大的缺陷,不能理性地指导人们自觉地去干文化事业,使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中国文化事业没能得到较好的发展。文化生活贫瘠、文化事业发展缓慢,文化大师欠缺精品力作或新的文化大师不能诞生,成了那段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

最后,学界的逻辑错配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成为一对主观臆造的矛盾双方,是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混乱的研究范式原因。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碰撞的历史窗口,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时,国内学者的思维是大讲文化事业,国外的学者在大谈文化产业,同时国内学者思维中还未出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而国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所致从属于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活动往往只是为文化产品的销售服务。

顺应国人的认识程度,学者们错配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成为一种特定的思维习惯和研究范式。这种思维习惯和研究范式也带来许多困惑,在实践中存在“难以区分的纠结”,主体认同、投入运行模式各打对方“擦边球”,由此带来深层次的思想和认识问题,影响着中国的文化事业发展。

理顺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的意义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实践观出发,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准确把握事物根本性质、把握内在矛盾以及矛盾着的事物内部双方的关系,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前提。任何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和研究范式,都必须为正确认识客观事物服务,才能正确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推动客观事物发展。

首先,理顺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才能正确地给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下定义。西方文化产业概念产生于西方社会文化产业化发展很充分的社会环境,语境和研究范式存在一个个人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同时也伴随着国家和社会对个人文化事业活动的支持,使之发展或产业化。在这样的发展范式中研究文化产业、认识文化产业,总是自觉地不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脱节。中国的文化产业概念是舶来品,由于没有文化产业的自然历史发展进程熏陶,对什么是文化事业,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都难以把握。因此,理顺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才能正确地给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下定义,在思想和认识层面上,正确认识文化事业的内在本质和发展规律。

无论从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或是文化产业发展都是在干文化事业,从而在心理上平衡每个在文化领域活动的人对心理和精神上的追求;同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是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两只脚、两条腿或两个轮子一对翅膀,任何文化活动主体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为自己所从事的文化事业的发展,都可以充分地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从这样的思维角度和思维范式出发,不难理解文化事业的定义应当是什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定义应当是什么,文化产业的定义又是什么。

其次,理顺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是调动人们积极参与文化事业发展,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人更崇尚干事业,如果把文化产业排除在文化事业之外,可能会使得人们去干文化产业时觉得低人一等,部分文化人因此拒绝参与文化产业或因为单位原因不得已参与文化产业,使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损害。

正确认识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则无论是从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事业或是从事文化产业事业,都在干事业,人们仅仅根据自己的特长从事文化事业活动,从而消除高低贵贱的心理差异。

最后,理顺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也是中华文化走出去和主导世界话语权的前提。中华文化走出去和主导世界话语权,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文化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当代中国文化人毕业追求的共同的文化事业目标。要实现这样的文化事业目标,必须科学地找到具体的路径。这就必须理顺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科学地进行战略思考。

从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关系看,中华文化“走出去”和增强国际话语权仍然需要“双脚”“双腿”“双轮子”“双翅膀”的发展模式,即坚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共同走出去。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走出去”,为他国文化受众带去中华文化和文明的享受,让世界人民在自觉自愿、潜移默化中接受中华文化的影响和洗礼,为世界带来和平和安全。通过文化产业走出去,用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传播中华文明意识,引领世界文明发展,与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向光明的未来。

(作者为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副教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特聘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周正刚:《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关系辩正》,《东岳论丛》,2010年第11期。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赵橙涔]
标签: 文化   厘清   体系   事业   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