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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沿着三大路径拓展优势

没有基层“先行先试”和创造力释放,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就会缺乏坚实支撑——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出之后,如何在实践中深入推进其制度建设,是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共同面临的问题。许多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诸多差异性的思路。我认为,协商民主可沿着三大路径拓展优势。

路径一:增量改革创新与存量资源挖掘相结合

建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需要将民主“存量”与民主“增量”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梳理清楚哪些“存量”,例如“党际协商”“政治协商”“人民调解”等制度,并在实践中充分利用这些存量资源,使其发挥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创新举措,例如“听证制度”“社会协商对话”“民主恳谈”和“社区议事”等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地方各级党政部门比较成熟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上升为制度规范。

关键是要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渠道、不同的层级,在已有的制度规范框架内,嵌入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要求。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中,增加协商讨论环节;在基层换届选举中,增加协商环节;在预算审议等方面增加协商讨论的要求;在人民调解的制度规范中,进一步完善协商环节等。目的在于巩固既有政治制度、体制机制的权威性、稳定性。

路径二:制度建构与制度实践相统一

改进和完善协商民主,应该注意通过制度实践促进协商民主运转。制度缺乏认同、支持,就会逐步丧失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只有通过实践将制度与民众连接起来,制度的价值和作用才能够显现出来。只有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制度对合法权益的维护,对滥用权力的惩处,他们才能够增强对于制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够实现。

协商民主制度的实践,最为重要的是实现法治化。其次是需要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创造民主的条件。民主不是凭空产生的,它需要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条件的支持。协商民主同样需要一系列的条件。但是,民主的实践不是民主条件完全具备的自然结果。只有切实地推进协商民主的实践,才能够促进和完善协商民主。

路径三: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一致

从长远而言,必须把协商民主列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搞好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并使其与其它制度相衔接,这是民主发展的具体途径和重要体现。

但是,顶层设计不是“一刀切”,协商民主的完善和发展依然需要基层的试点实践和探索。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在尊重多样性、复杂性现实的基础上,也为基层改革的深度推进创造了条件,从而使基层走出“下改上不改,最后改回来”的尴尬境地。改革不是“等靠要”,不是“干坐着”,各方面都要切实地迈开步子,例如如何深入推进立法协商,如何在换届选举中用好协商民主,如何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等,都需要地方与基层的创造性实践和探索。没有广大民众的强烈愿望和思想火花,没有“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没有基层创造力的释放和“先行先试”,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就会缺乏坚实的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只有这样,“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不仅有助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也有助于促进和丰富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多样性提供成功范例。

(作者为中央编译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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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存量民主、增量民主

所谓存量民主,就是“围绕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这一首要目标,在由‘人民共和国’这一国体性质规定的一整套宪法和法律制度基础上,充分利用既有的制度优势,通过具体的体制机制和程序设计,将‘沉淀的’、‘文本的’制度规范用好,使制度的民主深入生动地走向实践,进一步使民主的实践运转起来”。

而增量民主指的是“政治领域的增量改革,实质上就是稳步推进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说,增量政治改革,首先体现为增量民主”。“增量民主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后民主政治整体发展状况的一种解释。”(陈文) 

[责任编辑: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