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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动扶贫奶酪,严惩不贷!

前不久,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赤水镇石门村村民梅从权发现自家的一折通上多了100元钱:“镇纪委的同志说这是退给我的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的资料费,钱虽不多,但是心头舒服啊!”原来,叙永县在今年开展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赤水镇石门村原支部书记曾明通在办理石门村2015年危房改造户相关手续时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每户100元资料费,曾明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1300元钱如数退还给群众。

四川是全国决胜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全省88个贫困县呈“插花式”分布,涉及380万贫困人口,全省每年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逾千亿元。为确保这些“点散、量大、面宽”的扶贫资金规范使用,近年来,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强化精准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创新“互联网+脱贫攻坚”监督模式,密织监督网络

“您手里有党员干部违纪的线索,账册、单据、音频、视频等,哪怕一张小纸条,请联系我们……”为使监督更精准,四川省纪委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12388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并在“廉洁四川”网站开设举报专区和曝光平台,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举报网络。四川还开通省、市、县三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探索并推广聘请信访信息员、绿色邮政、信访直通车等方式,在全省所有村(社区)安装举报信箱,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3572件,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上率下,密织监督网络。该省纪委紧盯重大项目资金、重点部门、重点区域,见人、见项目、见资金,保持督促检查常态化、长效化。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班子成员牵头先后组织55个督查组,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线索排查、巡回督导等方式,集中督查21个市(州)、173个县(市、区)和80个省级单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真抓实干。

上下联动,全覆盖无遗漏。各市(州)纪委坚持“自查自纠+定期督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贫困县(市、区)坚持每两个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对区内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四川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纪委联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机制,是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巡察、巡防一线监督的目的只有一个:深挖问题、解决问题、精准突破。2016年以来,全省“点对点”督查2898次,涉及近两万个村级组织,发现和整改问题4587个。

精准监督,“大数据”也来帮忙。“陈某某是村书记,和王某某两人是一家人,怎么两个都在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达州万源市巡察组通过“数据库”发现疑点后,经核实发现,村干部为“隐藏”自身虚报退耕还林面积过于“醒目”的问题,将自家家庭成员上报,以此分摊数据;更有乡科级领导干部弄虚作假冒领群众退耕还林补助款,这些干部在“数据库”的“问题账单”前露出了马脚。该乡多名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被查处,共涉及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1人,其他干部5人。

“万源通过数据比对进行精准监督并非个案,依托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我们鼓励各地创新‘互联网+脱贫攻坚’监督模式,把信息化融入监管,建立脱贫攻坚大数据监管平台,利用数据做分析预测,让科技和纪律为扶贫资金加上一把‘安全锁’。”四川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剑指问题多轮整治,有效防止“雨过地皮湿”

“‘小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啃噬的是群众获得感。”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要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绝不能让“雪中送炭”变成“雪上加霜”。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四川省纪委明确要求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去年8月至10月,由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突出“三个集中”(集中处置问题线索、集中查处违纪案件、集中通报曝光典型),在全省部署开展了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共立案审查379件,党政纪处分288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

今年,又由省纪委牵头,进行两轮历时8个月的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3月至6月开展3项专项整治,包括贪污侵占、扶贫项目分配安排、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等三方面问题。7月至10月开展“X”项专项整治,各市(州)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年一部署,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就是要有效防止‘雨过地皮湿’。”四川省纪委副书记郑东风介绍,去年以来,四川省纪委先后下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4个文件,明确持续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多轮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针对问题线索的复杂程度和查办难度,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省纪委挂牌督办、县区纪委交叉异地查、派出纪检组分片交叉查的办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违纪行为。2016年以来,立案审查17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4人、移送司法机关68人。

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一线

7月24日,四川省向社会公开通报七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阆中市峰占乡政府红瓦店村通过多种方式擅自收回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共计38.052万元,峰占乡党委书记李剑强,峰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瑜,红瓦店村党支部书记赵学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县可久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兆先履职不力、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去年以来,仅省纪委就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2件。同时,“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在全省推广,开播“阳光问廉”93期,解决问题346个,问责93人。

四川省纪委在工作中发现,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主要原因是扶贫领域一定程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为压实责任,2014年,四川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此后,四川党员干部手中便多了《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两本清单。清单明确了领导干部履责“路线图”,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将脱贫攻坚作为“月考+年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签字背书”、述责述廉、责任制考核等制度。每到年底,省纪委都梳理分析各地工作情况,集中约谈一批扶贫领域问题反映突出的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四川省还注重用好问责利器,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严惩不贷,让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去年以来,全省党内问责1083人(单位)。省纪委对扶贫领域问题反映集中或违纪问题较多的8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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