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东部、西部及中部地区的社会发展与民生状况,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的调查数据和结论显示:我国东部地区科技创新优势突出,中部地区整体社会发展增速较快,西部地区在生态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基于不同地区的不同发展状况,《国家治理》周刊编辑部分别从东、中、西部地区内各选取了两个典型城市,总结其在社会与民生发展领域所采用的做法和已取得的成果,希望为各级各地更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东部地区:科技创新前沿地带
天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
“十二五”以来,天津市科技战线以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重大创新项目为着力点,对接国家行业产业重大政策,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全力助推天津市经济和社会两个升级。天津市在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启动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十二五”时期,围绕落实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进一步聚焦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目标和需求,大力聚集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天津市陆续组织实施了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新药创制、抗癌、种业、美丽天津等32个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累计支持项目531项,项目总投入51.6亿元,其中市财政经费支持7.3亿元。通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提升了相关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形成了一批高端特色产业聚集区。
二是全力打造重大创新项目,加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力度。为加快实施《天津市科技小巨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天津市科委启动实施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重点培育工程”,积极组织实施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重大创新项目。2016年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近几年,天津市科委累计组织领军企业重大项目118项,建成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296个,开发“杀手锏”产品247项。通过加大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强、销售规模大的小巨人企业的扶持力度,有力的推动了一批重大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培育了一批技术领先的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实现了“小巨人大发展”。
三是精心组织重大项目,加快自主创新产业化步伐。天津市委市政府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把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先后启动实施了百余项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涵盖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石油化工与精细化工、装备制造业、都市农业、现代服务业、资源与环境和城市建设与交通等九个领域234个子项,项目计划总投资512亿元。
广州:以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为目标,打造国际科技创新枢纽
“十二五”期间,广州市确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广州市打造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能力。2015年,广州市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达到88.7亿元,全社会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到380.13亿元,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1%。截至2015年,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9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6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8家、企业技术中心22家,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919家。到2015年底,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20889项,城市综合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
二是致力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初步建成,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运算速度连续6次位居世界超算500强榜首;到2015年底,广州市共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8家,数量居广东全省第一;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150家,总孵化面积达到650万平方米,众创空间47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6家。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广州中科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发展。
三是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通过,建立科技创新“1+9”政策体系,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落实良好。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深入开展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逐步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三权”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强化国际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广州市已建成37家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培育53家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孵化基地;推动实施251项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建立卓有成效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新机制,与乌克兰国家科学院、英国伯明翰大学等一批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合作启动建设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建设和发展了一批国际合作新型研发机构和平台,推动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
中部地区:社会整体稳定发展
武汉:依靠经济发展带动全方位提升
“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创新驱动、跨越发展,全力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实现经济社会全方位发展,武汉市采取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以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为主要目标。武汉市始终强化重大战略引领,超前谋划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武汉2049、“万亿倍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始终咬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经济总量跃上万亿元新能级,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3、全国城市第8。2015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10905.6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4132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725.2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5.63亿元,主要指标居副省级城市前列,进入全国城市第一方阵。
二是发展产业综合竞争力。武汉市始终抓住工业主攻方向不动摇,强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服务业升级计划,策划实施了一批支撑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产业实现倍增发展。工业支撑作用凸显,五年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万亿元,2015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4万亿元,千亿产业增至5个,形成大光谷、大车都、大临港、大临空等四大工业板块。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2015年武汉市服务业增加值5564.25亿元,物流增加值、工程设计产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突破千亿元。现代都市农业加快发展,呈现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良好态势。
三是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武汉市始终坚持民生优先,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武汉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社会保障体系基本覆盖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和服务能力等均居同类城市前列,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2013年武汉市荣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并持续多年处于全国最平安城市之列。
四是推动城市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武汉市始终大规模推进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建攻坚计划,策划推进一批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建投入连续5年过千亿元,城市功能和品质明显提升。划定中心城区增长边界,“三镇三城”、“1+6”空间格局加快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巩固提升,全国性铁路路网中心地位初步确立。三镇全面迈进地铁时代。中心城区“三环十三射”快速路网体系基本建成。武汉二环以内城中村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城管革命”深入推进。
五是加大文化建设力度。武汉市矢志不渝地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武汉市“文化五城”建设深入推进,三镇中心书城、特色书店等加快建设,博物馆超过100家,文艺创作涌现一批精品力作,大学与城市发展加快整合。建成辛亥革命博物馆、国博中心、光谷国际网球中心、楚河汉街等一批城市文化新地标。道德模范“群星现象”引人瞩目,“好人之城”享誉全国。城市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
六是注重国际化水平提升。武汉市全面实施国际化水平提升计划。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等增幅均居副省级城市前列。武汉市国际大通道加快形成,国际及地区航线数、旅客吞吐量居中部第一,中欧(武汉)班列货运量及通达地区居全国前列,开通东南亚、日韩、台湾等地区近海近洋航线。
宜春:以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实现城乡协同发展
在“十二五”期间,宜春市经济社会呈现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改善民生,提升城乡协同水平,宜春市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推进城乡发展呈现新面貌。宜春市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据2015年数据显示,宜春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4.82%,年均提高1.84个百分点。镇村联动建设扎实推进,示范镇(重点镇)建设走在全省前列,首批19个示范(重点)镇村联动建设顺利完成,第二批13个镇村(街道)扎实推进,乡村生活环境不断优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城乡基础设施全面改善,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420公里,行政村实现百分之百通水泥路;昌铜高速、昌栗高速、昌宁高速、宜万高速、昌樟高速改扩建竣工通车,320国道绕宜春中心城改建工程、铜万高速、昌傅至东乡高速等项目扎实推进。
二是实现区域发展新格局。宜春市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丰城、樟树、高安纳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袁州、樟树纳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宜春纳入国家战略实施版图。赣湘省际合作积极推进,赣西转型发展省级战略全面启动,赣西航空服务一体化、袁河流域水资源治理与保护等项目有效实施,丰城、樟树、高安、奉新、靖安主动融入南昌大都市区。深化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在“双核两带”的基础上,宜春市形成了丰樟高循环经济示范区、袁上万绿色发展典范区、昌铜四县生态发展先导区发展新格局。
三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宜春市通过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推动了各项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宜春市政府部门行政权责事项由7372项精简为2881项,精简整合率为60.9%。宜春市投融资、财税、户籍、土地、价格、政府机构、农业农村、工商登记、国资国企、医疗改革、公车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加快,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是为人民生活提供有效保障。“十二五”期间,宜春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超过95%,实现赣西三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宜春全市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7个,基层公共文化电子阅览室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进一步缓解。宜春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成,扶贫攻坚纵深推进,积极对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规划,市场物价运行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西部地区:生态建设先行军
成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规划与发展
成都市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构建空间规划、绿色产业、生态文明制度三大体系,实现由“环境换增长”向“环境促增长”转变,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对此,成都市采取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成都市全面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重点开发区域”的总体定位,划定全域主体功能分区,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发挥主体功能区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开发内容调整、开发方式转变、开发秩序规范、开发效率提高。
二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全面评价市域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推动空间结构与城市规模、产业发展和生态容量相适应。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三是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制度,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重要措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等,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划定全域各级城镇建设用地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四是全面推进节能降耗。组织开展国家、省重点工业企业节能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大力推进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实施高耗能锅炉和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强化商业和民用节能,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实现配电自动化全覆盖。
五是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合理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施成渝城市群国家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染物综合减排。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依法取缔排污口。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风险评估。
景洪:为生态建设提供自上至下的有力支撑
景洪市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自1999年以来,景洪市始终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倾注全力。为了更好地维护当地的生态建设,景洪市主要采取的做法有:
一是科学编制“创模”规划。经过环保部专家评审,2011年8月景洪市人大审议并批准执行了《景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节能减排、环境质量达标、重大项目3个专题报告,明确了抓好节能减排、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强化污染治理、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环境政策和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六项重点任务,规划设置了“碧水、蓝天、绿色、净地、和谐、能力建设”六大工程共57项,总投资124.55亿元,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城市园林绿化、生态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内容。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景洪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景洪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创模”指挥部和“创模”办公室,每年召开会议部署、检查、考核“创模”工作。2014年以来,景洪市“创模”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工作调度会,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协调会推进“创模”重点工作。景洪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办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把“创模”作为监督和参政的重要内容,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调研等多种形式促进“创模”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建立健全创建机制。景洪市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部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机制。在工作运转方面,形成了任务分解、会议调度、督查通报、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实现了“创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在工程项目推进方面,建立健全了工程项目绿色审批机制等多项推进机制,保障了“创模”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在“创模”资金保障方面,通过争取国家、省级、州级各类生态保护资金,尽最大努力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采取B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吸收社会资金,出台优惠政策等措施,建立了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是大力推进公众参与。按照“党委政府负责、宣传环保牵头、推进公众参与”的模式,景洪市坚持将公众参与贯穿“创模”工作始终,做到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开展绿色学校(社区)、生态乡镇等创建工作,在主流媒体开设了“创模”专栏,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践行等,倡导健康环保、文明和谐,鼓励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创模”,营造全民关心“创模”、关注环保、争做环保文明好市民的良好社会氛围。提炼和弘扬生态文明、绿色环保、文明践行的景洪精神。同时,对环保投诉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解决和处理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使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极大提高。
【整理:李 懿】
(资料来源:科技部官网、广州市人民政府网、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