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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重拳频出 政治生态焕然一新(4)

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基石

新华社发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对于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党,必须靠制度管好自己的队伍,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八大以来,中央积极回应从严治党现实需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2013年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发布。2015年6月,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重要安排。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在2013年6月28日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证。

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正在逐渐形成。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更加严格。制定和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五年来,中央共出台或修订近80部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使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必须有权威性,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十八大以来,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已开展十二轮。从2016年起还增加了“回头看”,起到强烈震慑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今年上半年完成对中管高校的巡视后,实现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目标任务。

根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十八大以来,省区市巡视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突出问题四万多个。截至2017年4月,立案审查厅级干部1225名,处级干部8684名,巡视利剑作用凸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全面从严治党这五年,成绩斐然。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1%增长到2016年的92.9%。党兑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赢得了党心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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