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机”推动非正式监管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人们对分享经济的接受度越来越高,但如何监管成了一个问题。以往针对信息不对称、负外部性等市场失灵问题,政府干预是主要的、简便可行的管理手段。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分享经济,以其复杂形态向现有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解决的出路在于,建构平台企业、服务提供者、消费者、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互动的合作治理模式。其中,非正式监管有望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对共享经济的监管,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污染治理的改进。当监管对象是少数集中的点源时,政府可以自上而下、采取“人盯人”的方式,并且是有效的;当监管对象是海量、分散的面源时,就需发动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并加强信息透明。共享经济属于后者,它与移动互联网的共生,为政府监管和草根监管的上下结合提供了可能。除了政府监管,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消费者发起的对等管理。这是由分享经济参与者发起的自下而上监管,可用负面清单管理的方式治理负外部性问题。这样做的优点在于,整个系统是由参与者驱动的,维护了消费者和提供者的最低利益。在没有合适的政府规制或者政府还来不及形成普适性监管体系之前,对等管理可以率先对分享经济的规范发展进行监管。例如,爱彼迎网络平台上那些对住房的评论,包括旅客可见的公开评论和房主可见的私人评论,就起到了基于消费者的对等监管作用。某种意义上,中国共享单车的“猎人”行动也是一种基于消费者的对等管理。
企业联盟的行业自律管理。这是指分享经济的企业自己创建监管系统,以此来解决分享经济中个体行为的非专业化问题。这样的企业联盟常常比政府机构掌握更多接地气的信息和知识,参与其中的成员一起创建监管体系,用大家认同的标准来规范各个成员的行为,清除那些行为失范和不良经营者。
基于数据平台的政府委托管理。这是指政府委托平台进行基于数据的准政府式管理,可用来解决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政府监管难题。比如,政府要从成千上万、分散状的爱彼迎房主那里收取营业税,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旧体系中房主直接在政府那里登记注册,另一种是由爱彼迎代理征税。两种方式中,后一种可能会收获更多的税收,市场也会更规范,甚至还回避了把用户数据移交给政府可能触犯的隐私问题。
由此可见,政府的集中式管理模式也许对传统的正规化酒店是合理的,但对分享经济的分散性市场是低效的,而委托平台进行管理正好反映了分散市场与集中管理的融合。2016年当我听到上海市主管部门提出对网约车的管理采取政府管理平台、平台管理司机的办法时,就觉得这样做具有类似的管理创新意义。
从数量向质量转型把城市打造成一个共享系统
分享经济为何能在中国迅速发展?一个最主要的融入点就是新型城镇化。一方面,中国的城市人口多、密度大、人均空间小,不便于拥有和储藏私人物质,而物质交换使用方便,是适宜发展分享经济的场所。另一方面,分享经济来得特别是时候。中国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70%的城市化,城市化正在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发展转型,分享经济可以发挥特殊的作用。在这一进程中,我们可以强调三个方面的看法:
一是中国城市化需要从强调物质拥有转向强调满足服务,这是可持续发展有关“city for people(为民之城)”的要求。
我们曾经与联合国合作开展中国35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评估研究。结果发现,过去多年来,中国城市化在城市人类发展指数取得进步的同时,城市人的生态足迹消耗也在同步增大。因此,中国城市化从旧模式向新模式转型的重要标志,就是实现人类发展和生态足迹的脱钩。
现在,分享经济为实现这种转型提供了重要的路径和手段,即用低于发达国家人均物品拥有量的水平来实现现代化和城市化。举例来说,在发达国家的城市中,千人私人小汽车拥有量至少在30%以上,美国甚至超过了90%。中国现有小汽车保有量约在15%左右,处在转折的关键点上。研究显示,在分享经济的背景下,中国有可能以不超过30%的私人小汽车保有量来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
二是建设共享城市需要发展三类资本,这是可持续发展有关“city of people(人民之城)”的要求。
当下,分享经济有三大发展对象,即物品的共享、服务的共享、知识技能的共享。其中,物品共享属于物质资本的共享,服务共享和知识技能的共享属于人力资本的共享。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三重底线角度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扩展至生态环境或自然资本的共享。这样,就需要发展三类资本、三个层面的共享,实现通常所说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和谐。一是物质资本的共享,如汽车共享、住房共享等,通过制造业服务化创造不卖产品卖服务的新业态,通过私人存量资源的共享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二是人力资本的共享,如共享服务、知识、技能,这对于医疗、教育、养老、科技等需要高度依赖人力资本服务的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自然资本的共享,如打开某些封闭的公共空间,让老百姓共享道路、街区、公园、自然景观等。
三是实现共享城市的治理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可持续发展有关“city by people(民治之城)”的要求。
传统上,政府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管理城市,对于那些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体制和政策变革的新事物,或多或少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局。在分享经济浪潮中,如何既鼓励创新又干预市场失灵?可行的办法是,按照政府、企业、社会三类组织合作治理的模式进行治理创新,建立四个方面的共享城市发展和管理机制。具体包括:基于政策法规的自上而下管理系统,基于消费者参与的对等管理系统,基于行业协会的企业自律管理系统,基于数据平台的委托管理系统。
有理由相信,随着这类实践的增多,中国建设共享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会得到大幅度提高,从而在国际上进一步显现中国新经济发展的创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