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践哲学的去唯物主义化、非共产主义化阐发
与上述思想和政治启蒙合唱中的从旁“参与”和被“借用”相比,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界真正具有独立地位的见解,是“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和繁荣。这一思潮的重大理论意义已经由几十年来众多作者包括本文作者进行过许多阐述。在此我们要关注的是,在这种理论创新的过程中,又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倾向,向着近代启蒙以来抽象的“主体性”、抽象的人类中心主义哲学的偏移,乃至有论者主张要去掉“唯物主义”的“后缀”(实际上是其内在的本质规定),自觉地要成为非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因为直接来看,新时期对“实践”的哲学阐发,也是出于对传统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下对个人的主体性的压抑的反思,出于对传统宣教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叙述框架的刻板僵化和观点缺陷的反感。其文本上的首要依据,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些著作既是唯物史观的诞生地,又不能不带有新世界观初创时的幼稚痕迹。尤其应该指出的是,此时马克思还只完成了其第一大发现,“这种阐述只是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新时期对“实践”的哲学探索尤其受到了卢卡奇、柯尔施、葛兰西等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代表人物的思想影响。卢卡奇等人正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欧革命的环境中,对苏联和第三国际一些理论表述进行反拨。这其中既有基于自身实践经验和理论创新对教条主义错误的纠正,又有因囿于自身条件限制而对后者的误解。这些复杂的状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国内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阐释。
从诞生的历史语境条件来看,注重“实践”的新时期哲学思潮蕴含着两个方向上的生长点。一方面,它可能成为实践唯物主义等合理形态,依照马克思自身的理论逻辑,并与其政治经济学的第二大发现相结合;另一方面也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即仍然停留在“启蒙”的框架之下,固守文本本身某些不甚严谨的措辞表达和后世一些解读者的片面倾向,成为去唯物主义化的抽象实践哲学。这样抽象的“实践哲学”“主体性哲学”等,实际上并不能超越近代哲学的主客二元设定,例如只是回到了康德式的“哥白尼革命”的层次。真正说来,实践唯物主义应当建立在唯物主义的一般理论立场上,即以尊重物质的客观性、规律性等基本判断为前提,进而突出人的实践、特别是人们改造自然界的生产实践在世界的重大地位,并使得客观性、规律性等经典范畴本身得到更充实全面的理解,达成主观和客观的真正统一。这才是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旨趣的,也的确是在旧有的理论表达中没有受到充分重视和彰显的地方。放弃了唯物主义基础的实践阐释,并不是对旧唯物主义的真正扬弃,而是存在着滑向唯心主义的危险。这是不得不认真加以辨析的。
其实,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创者之一卢卡奇,就在晚年进行了积极的反思。《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要求采取本体论上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不混同于西方哲学的发展趋向,要求承认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强调“人化”这一中介即实践活动本身也有其自然性、客观性,在此基础上,使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世界的规律性等被更深刻地理解。他的这些反思可以为实践唯物主义保持其正确的理论立场、不蜕化为非唯物主义的抽象“实践哲学”提供借鉴。就马克思本身的思想来说,我们还可以考察马克思初创其第一大发现时的历史背景。马克思当时对实践的强调,有着论证共产主义运动、直接服务于1848年对社会的革命实践的问题意识。例如,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指出可感之物、可感世界是以生产它们的活动为前提,“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这并不仅仅是为了论证人对自然的能动改造作用本身,不是仅仅为了凸显人在这一方面的主体性和力量,更是包含着一种论证目的,是要论证人对一切人造存在物,包括人的社会关系、社会形态,都居于创造主体的地位,从而论证出人对社会状况本身有能力加以改造,即“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从生产转进到革命。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家,是把哲学上的主客关系这一理论问题,与无产阶级的生产斗争和革命斗争实践结合在一起的。这就为更加深刻地解决主客关系问题开辟了道路,通过对社会实践的革命性作用的强调,使相互分立的主客体获得真正统一,这是仅仅如康德式“为自然立法”所无法达到的。
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尽管尚没有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角度,从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所导致的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不平衡性、从这种内在矛盾和危机的不可克服角度论证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一句话,他还没有作出其一生的第二大发现——但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也已经包含了社会存在、社会结构和经济基础等观念,后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科学化的阐释和证明。非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对马克思主义的阐释,恰好是忽视了马克思早年思想的这些基本倾向,它表现为对近代启蒙主义式的、抽象的“人”或“人类”的力量和主体地位的推崇。马克思当然也谈论人,但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后所主张的是“现实的个人”“联合起来的个人”,是复数的“个人(们)”(Individuen)。他根本不赞成费尔巴哈式的“人”或“人类”(Mensch),把个体作为内在无声地属于某集合名词的类、表现这个类的个体样本。当然,人本主义的阐释也是切合80年代本身的社会现实的。当时还缺乏认识到这一点的社会基础。改革初启的时代,中国人民正处于所谓“帕累托改进”式的普遍受益期,处于未分化的单一主体状态,是一种直接的、但是是素朴的未分化状态,相应的人们也就有着直接而素朴的改革共识。正是当中国道路真正得以展开之后,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才使得我们在实践中形成了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分化格局,在经历了差异、矛盾、斗争的基础上,经过了融合和扬弃,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人本主义的抽象,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达成理论上的共识,由此真正形成对马克思的主体观和实践观的全面而正确的理解。
(三)对现代性之资本维度的崇拜
更进一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学界的关注点是马克思对经济基础的关切,注重研究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学说,即突破原先五大社会形态的教条划分和严格依次演变模式,特别是依据新出版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文本,根据其中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用其中对第二大形态商品经济形态的表述,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来解释当代中国的历史发展现状和基本历史任务,要求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除此之外,马克思关于两个“不可避免”和两个“决不会”的思想、马克思晚年关于东方古代社会历史发展的笔记、马克思恩格斯在同俄国民粹派的交流中对俄国社会历史发展路径的探讨等,也都是这一研究潮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一研究的本意来看,是要处理中国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是要回答中国现代化的根本任务,是要回答中国是否能够、何以能够跨越资本主义形态,是要回答中国应当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远景目标是什么。对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认识,对商品经济因素的认可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中国加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这首先当然是党和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的探索成果和经验总结,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相应理论探讨亦与有荣焉。
在确立了中国采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梯并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以完成现代化、完成民族复兴的历史任务的大前提下,也会存在一些倾向。这就是以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等因素来淡化乃至否定中国的社会主义规定性,把中国所进行的现代化道路,混同于西方所走过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甚而直接忽略道路过程,以西方业已实存的现代性为模板来裁剪中国现实,要求进行社会制度的直接仿照和移植,包括西欧社会从中世纪晚期以来渐次萌生并发展成熟的诸种因素和特质,如城市工商业、机器大工业、科学技术,市民社会、民族国家、世界市场,以及理性化的道德、艺术和宗教等的文明元素。上面这些具体因素,一方面它们都随着先发的西方列强的全球扩张,辐射、传播到整个世界,另一方面它们似乎是作为一个平面化的整体,是没有历史发展和逻辑次序的“现代性”(modernity)的诸种规定。这种对西方现代性的拥抱,确实比前述第一种关于思想和政治领域的启蒙诉求,要深入得多,它不是从最为派生地位的文化意识、价值观念、政治制度等出发,而更接近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分析框架。上述现代性的诸种元素,并不是平铺罗列的关系,正像贝克指出的那样,在一个最概括、最本质的层面上说,“资本主义和工业化是现代性的两个基本维度,所谓现代化,即是资本主义与工业化相结合的产物”。对现代性的这两个基本维度的分析,实际上也就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所要求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分析。
但更深入地看,这种诉求仍然没有摆脱启蒙主义的笼统性。用启蒙主义式的笼统眼光看待现代性,将之和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绑定,这也就会导致对西方式的自由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其资本的原则和逻辑、其经济理性和资本理性等都缺乏辨别、反思和批判,似乎它们可以像一件产品或一台机器一样简单地移入。然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更深刻地要求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辩证法来分析问题。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等因素,是遵循着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本规定,而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更有着导向资本原则、资本逻辑的基本倾向,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有着不可忽视的关联的。西方固然在世界史中由此赢得了历史的普遍性地位,规定了世界其他部分的历史前进方向,但并非只有让中国完全彻底经历一次西方式现代性的“洗礼”、并非只有等到中国全盘按照西方式的过程基本完成了现代化,才有可能解决西方现代化历史上和现状中的负面问题。相反,我们是要对发端于西方的现代性进行分析和剥离,其中的工业化维度是真正具有普遍的世界历史意义的,而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条件下完成这样的现代化历史任务,这也就是像马克思所说的“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