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能力与城镇化率相关性分析
计算和排名结果表明,江苏省13地市治理能力得分与其城镇化率相关关系显著,各地市城镇化率与治理能力得分总体存在较强的一致性。通过进一步地分析,结合各地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排名与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分析两者之间的位差,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
第一,城镇化率排名与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之间无位差,有两个地市。其中,南京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1,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也为第1;扬州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6,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6。
第二,城镇化率排名与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之间位差较小(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3),共有9个地市。其中,位差为1的地市有6个:无锡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2,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3;苏州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3,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2;泰州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8,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9;徐州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9,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10;淮安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12,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11;宿迁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13,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12。位差为2的地市有2个:镇江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5,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7;南通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6,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4。位差为3的地市有1个:连云港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11,该市的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8。
第三,城镇化率排名与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之间位差较大(大于等于4),共有2个地市。其中,位差为5的地市为:盐城市,该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10,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5。位差为9的地市为:常州市,该市的城镇化率排名第4,治理能力综合得分排名第13。
通过比较城镇化率与治理能力两者之间的位差,也有助于我们深入探究不同地市之间的发展路径共性及差异。
测评结果及各地市今后提升治理能力的重点路径
结合各二级指标得分及其权重,我们分别计算了江苏省13地市保障能力、调控能力、财政能力、参与能力四个分项治理能力得分,并依据四个分项治理能力得分由高到低分别对江苏省13地市进行了排名;再结合四个一级指标的权重,我们进一步计算了江苏省13地市治理能力的总得分,并依据总得分的由高到低对江苏省13地市进行了排名。通过对各地市各级指标得分及排名进行比较,分析各地市在治理能力建设方面的突出亮点,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根据各地市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其今后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的对策建议。
南京:治理能力综合得分在江苏省13地市中排名第1,人均GDP水平在江苏省13地市中排名第3,属于治理能力和人均GDP水平排名均靠前的典型地市。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这主要得益于该市具有较高的保障能力、调控能力和财政能力(分别位列6、第3、第1)。
近年来,南京市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科技、财政金融等关键领域改革,全面增强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入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百优民营企业培育计划,鼓励发展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金融、公共服务、农业等领域,推进小微金融、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创新,更好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带动全市经济稳步向前。2015年,南京市财政收支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0.03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剔除原政府性基金收入后同口径增长9.3%)。其中,税收收入838.67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2%。民生领域支出增长较快,2015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1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增长44.0%、教育支出增长2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1.8%、交通运输支出增长2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8.5%,增幅均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水平。同时,南京市通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实现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严格财政预算执行。统筹专项资金使用,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转移支付,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应用。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市级98个部门全面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市级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审计全覆盖。
但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南京市参与能力排名相对靠后(位列第9)。为此,对于南京市,继续发展有利于群众参与治理活动的各类组织和机构,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的重点。
苏州:治理能力综合得分在江苏省13地市中排名第2,人均GDP水平排名第1,属于治理能力和人均GDP水平排名均靠前的典型地市。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这主要得益于该市具有较高的调控能力(位列第1)。
不仅如此,资料还显示,2015年苏州市制定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顺利推进。新增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试点村(社区) 369 个、“政经分离”改革试点村(社区) 100 个,新增各类农村合作社 123 家,累计达到 4535 家。农村集体经济继续壮大,集体资产达到 1610 亿元;村均收入达到 776 万元,增长 8.1% 。苏州全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5年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5.04 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57 万元,分别增长 8% 和 9% 。新增就业 17 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 1 万个,苏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8.6%。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累计建成各类创业基地 235 家,孵化面积超过 520 万平方米。
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苏州市的保障能力中等靠后(位列第8)、财政能力和参与能力排名较靠后(分别位列第9、第12)。通过进一步分析财政能力下的二级指标,我们发现,该市财政能力偏低,主要与该市的财政收入增长能力偏低有关。为此,对于苏州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提高就业率,通过加快发展产业、完善税收政策等来提高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继续发展有利于群众参与治理活动的各类组织和机构,均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