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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宣言(3)

(中国厦门,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二、金砖经济务实合作

7.我们注意到,世界经济增长更加稳固,抗风险能力增强,新动能继续显现,金砖国家继续发挥作为全球增长引擎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世界经济中的不确定性和下行风险依然存在,强调有必要警惕防范内顾政策和倾向。这种政策和倾向正在对世界经济增长前景和市场信心带来负面影响。我们呼吁各国谨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性政策,加强政策沟通与协调。

8.我们注意到,经济务实合作一直是金砖合作的基础,特别是落实《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以及在贸易投资、制造业和矿业加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金融通、科技创新、信息通信技术合作等优先领域的倡议。我们欢迎落实该经济伙伴战略的首份报告,欢迎各领域专业部长会取得的系列成果。我们承诺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财政、货币和结构性改革措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经济韧性和潜力,为促进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做出贡献。

9.我们强调加强贸易投资合作有助于释放金砖国家经济潜力,同意完善并扩展贸易投资合作机制和范围,以加强金砖国家经济互补性和多样性。我们欢迎金砖国家第七次经贸部长会议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及互联互通合作框架、路线图和概要方面取得积极成果,包括通过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贸易、电子商务、与金砖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合作活动相协调的知识产权合作、经济技术合作、中小企业和妇女经济赋权等领域合作,加强政策分享、信息交流和能力建设。我们欢迎建立自愿参与的金砖国家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和电子商务工作组。我们欢迎中国在2018年举办国际进口博览会并鼓励金砖国家工商界积极参与。

10.我们强调加强金砖国家财金合作的重要性,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金砖国家发展需要。我们注意到金砖国家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达成共识,包括分享PPP经验,开展金砖国家PPP框架良好实践等。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成立临时工作组,就通过多种途径开展PPP合作进行技术性讨论,包括如何根据各国经验利用多边开发银行现有资源、探讨成立一个新的PPP项目准备基金的可能性等。我们鼓励金砖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审计机关加强协调与合作,同意在充分考虑各国法律和政策的同时,探讨债券发行领域的会计准则趋同和审计监管领域的合作,为金砖国家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奠定基础。我们同意促进金砖国家本币债券市场发展,致力于共同设立金砖国家本币债券基金,作为维护金砖国家融资资本可持续性的一种手段,通过吸引更多外国私人部门参与,促进各国国内和区域债券市场发展并加强金砖国家财政韧性。

11.为满足金砖国家贸易投资快速增长带来的需求,我们同意在遵守各国现有监管框架和世贸组织义务的基础上,通过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网络化布局,为金砖国家金融市场整合提供便利,同时确保金融监管部门更好地交流与合作。我们同意通过金砖国家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代表团团长合作,以及在金砖国家反恐工作组工作框架下,并利用其他平台来维护各国金融系统廉洁,为落实和改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国际标准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同意在符合各国央行法律授权的前提下,通过货币互换、本币结算、本币直接投资等适当方式,就加强货币合作保持密切沟通,并探索更多货币合作方式。我们鼓励金砖国家银行间合作机制继续在支持金砖国家经贸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们赞赏金砖国家成员国的开发银行签署关于银行间本币授信和信用评级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2.我们强调创新是经济中长期增长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我们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发挥协同效应,挖掘金砖国家增长新动能,继续应对我们面临的发展挑战。我们对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下选择的研发项目感到满意,并注意到第二轮项目征集。我们欢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合作谅解备忘录,支持通过技术转移转化、科技园区和企业合作以及研究人员、企业家、专业人士和学生流动等方式加强创新创业合作。我们鼓励学术界、工商界、民间社会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加大参与,支持通过新开发银行等现有基金、机构和平台促进科技创新投资以及跨境投资。我们同意继续就创新创业合作平台开展工作,支持落实《金砖国家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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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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