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
努力构建中国的和平权话语体系
9月11日,“中国的和平权理念与实践”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和平权的内涵、中国的和平权理念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和平,是人类文明进步最为重要的标志之一,为世界各国人民所不懈追求。“今天我们提出尊重和保障人类的和平权问题,正其时也!”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说:这是和平和发展这一时代主题,以及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这一时代潮流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这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条件;这也是为世界所有人构建持久和平以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保障。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建飞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和平权是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两个事物。和平权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石;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路径,既要有和平主义、和平价值观等观念、理念,还要筑牢和平的基础,以及文明相互融合互建。
今年8月31日,南京正式成为世界第169个“国际和平城市”。“今年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80周年,也是南京大屠杀80周年。回望来路,我们更加珍惜和平。”南京大学历史学院院长张生表示,中国提出要把和平权作为基本人权加以确立,是中国树立在当代国际关系中话语权、推广人类共同价值的重要举措。
去年12月,第七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和平权利宣言》,庄严宣布人人有权享有和平。这在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专家陈士球看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确认和平是人权,从而确立了和平人权的国际法地位;是国际人权理论发展的又一重大进步;其诞生标志着联合国人权领域里的正能量更加壮大;为应对当前世界和平安全、发展、社会治理等挑战增添了新的有力武器。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谈到,和平权的内涵包括四个层次内容:一是应采取各种手段来消除暴力和暴力威胁;二是要消除暴力产生的原因;三是在制止暴力、消除暴力的过程中,采取的手段可能是和平的也可能是暴力的,对暴力的手段本身要加以限制;四是有什么方法可以替代暴力、怎样和平解决各种争端、怎样来化解和转化冲突。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力宇谈到了人权教育在建立和平文化和民族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认为人权教育应该体现在知识、技能、价值三个层次;其教授、传播和形成,在当今国际和各国人权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和基础性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建议,以研讨会为契机,召集各领域专家学者,提出具有中国特色和平权的理论体系;并在国际上更加广泛地推动和平权研究,宣扬中国学者、中国政府在和平权发展上的新主张、新想法。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维护和促进和平权的新表达与新实践,引起了与会专家的广泛关注。“这可以归到中国的和平权理念的实践。”中联部原副部长、察哈尔学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艾平介绍:“一带一路”倡议不仅帮助相关国家加快发展进程,在合作中增进了解、加强互信、深化友谊、巩固联系;而且拓宽视野与思路,为世界的治理提供新的公共产品;同时,通过打造开放性的合作平台,为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各类国家提供新的机遇;此外,超越传统国家关系的范畴,丰富了国际合作的内容。
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罗艳华看来,中国的外交实践贡献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二是在国际关系中一贯倡导维护世界和平,主张使用和平手段解决争端;三是积极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四是“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有助于和平权的确立和发展。
“和平是一个永恒的进程,和平权的维护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和为贵’的思想,学术界要为构建中国的和平权话语体系作出积极贡献。”南京大学和平学研究所所长刘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