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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际人权事业贡献东方智慧和中国方案(2)

中国既努力提高本国人权发展水平,又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

中国始终高举人权旗帜,既努力提高本国人权发展水平,又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

中国是人权发展道路的探索者。我们坚持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坚持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相统一,坚持民主与民生协调推进,坚持两类人权协调推进,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取得巨大成就。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70万亿人民币。我们解决了13亿多人民的温饱问题,减少了7亿多贫困人口,占全球减贫人口总数的70%以上,率先实现贫困人口减半的千年发展目标,为人类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为7.7亿人提供就业,实现9年义务教育全覆盖,关爱2.3亿老年人、700多万大学毕业生和8500万残疾人,保障6000多万城乡低保人口基本生活,人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现在的76岁多,被联合国誉为“过去30年间发展最快的国家”。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取得重大进展,人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更加广泛。中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利,人权成就有目共睹。中国人权事业的巨大成就充分彰显了中国的制度优势和道路优势。

中国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参与者。中国始终秉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全面深入参与国际人权合作,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人权体系。中国加入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6项核心人权公约在内的26项国际人权公约,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多次接受国别人权审查和人权公约履约审议。我们同近40个国家举行人权对话与交流,同联合国人权机构开展建设性合作,为国际人权治理注入了动力。

中国红十字援外医疗队8月26日来到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皇家医院开展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筛查,正式启动“天使之旅——‘一带一路’大病患儿人道救助计划阿富汗行动”。 新华社记者 代贺摄

中国红十字援外医疗队8月26日来到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皇家医院开展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筛查,正式启动“天使之旅——‘一带一路’大病患儿人道救助计划阿富汗行动”。 新华社记者 代贺摄

中国是国际人权事业的助力者。截至2016年,中国累计对外提供援款4000多亿元人民币,向69个国家提供医疗援助,派遣60多万援助人员,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已投入运营,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正式启动,将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作出新的贡献。中国于今年5月在北京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让这一倡议更好造福世界。正如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中国的发展将为全球人权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联合国见证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但国际人权领域仍须应对“治理赤字”

“人人得享人权”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在“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后,我们的先辈们痛定思痛,成立了联合国,以“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国际人权事业掀开了新的篇章。

联合国成立70多年来,见证了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世界相对和平与安宁,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免受战争和冲突影响,和平权和生命权总体得到保障。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指引下,全球11亿人脱贫,发展中国家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1%,全球可获取饮用自来水人口增加19亿,35亿人可使用互联网。各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提高,生存权和发展权取得巨大成就。国际社会接过历史接力棒,制定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勾画出2030年实现零贫困的宏伟蓝图。人权主流化趋势深入发展,国际人权合作蓬勃发展,公正、客观、非选择性原则成为联合国人权工作的基础和遵循。

今年4月,在距科特迪瓦经济首都阿比让160公里的“格格杜垦区”,中国援科农业水稻技术组高级农艺师刘连晋(右三)和农艺师张勇(左一)向科特迪瓦稻农讲解水稻种植技术。新华社记者 陈晨摄

今年4月,在距科特迪瓦经济首都阿比让160公里的“格格杜垦区”,中国援科农业水稻技术组高级农艺师刘连晋(右三)和农艺师张勇(左一)向科特迪瓦稻农讲解水稻种植技术。新华社记者 陈晨摄

联合国成立70多年来,也见证了国际人权事业的风险和挑战。世界不公正、不容忍、不安宁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依旧突出。全球7亿多人仍在极端贫困线上挣扎,超过1.28亿人急需人道援助,超过6500万人逃离故土,2400万冲突地区儿童无法入学。人权政治化倾向有所上升,双重标准仍大行其道。这些“人权乱象”考问着人类良知,侵蚀着人权的基本价值,也暴露出国际人权领域的“治理赤字”。

目前,国际人权合作不断发展,要对话不要对抗,要合作不要冲突,要包容不要施压正在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心声。完善国际人权治理体系任重道远。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促进全球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3月,中国代表140个国家在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上发表题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共鸣。2017年6月1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马朝旭大使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权”国际研讨会上的致辞称,国际社会在新时期推动人权事业需要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第一,坚持主权平等。国际社会应该始终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国家主权原则,以平等的伙伴姿态开展人权交流与合作。各方都要客观公正看待他国人权事业发展,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反对将自身价值观和人权发展模式及标准强加于人,借机干涉他国内政。

第二,坚持多边主义。国际社会应该努力发展和完善联合国人权机制,确保其公正、客观、建设性、非选择性地开展工作,同等重视各类人权,推动各方求同存异,凝聚共识,共同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国际人权事务应由各国共同商量,全球人权治理体系要由各国共同建设,人权发展成果要由各国人民共同分享。

第三,坚持对话合作。国际社会应该坚持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通过对话增进了解,缩小分歧,通过合作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推动各国人权事业共同发展。

第四,坚持包容互鉴。人权事业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国际社会应该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让不同文明和谐共处、兼收并蓄,通过建设性对话,妥善处理人权分歧,共同寻求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有效途径。

第五,坚持和平发展。战乱、冲突和地区动荡是导致大规模侵犯人权现象的主要根源。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没有和平与发展,人权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际社会应致力于维护持久和平,实现共同发展,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提供坚实基础。

(本报日内瓦9月11日电 本报驻日内瓦记者 何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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