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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视角下的家庭结构和代际居住模式(2)

——以上海、浙江、福建的调查为例

核心提示: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家庭结构和居住模式正在发生显著变化。本文从社会转型出发构建的研究框架将影响因素归纳为思想观念和生命历程,思想观念的传统性和现代性相互制衡,形成了传统与现代交织的代际居住模式。总体来说,家庭结构和代际居住模式的变迁使得家庭功能减少,家庭养老正因此面临着危机。

(三)家庭结构的生命周期

家庭生命周期是用来描绘多数家庭从结婚、子女出生到子女独立与终老凋谢的全过程。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家庭结构呈现出不同的变化。

对于核心家庭来说,20~29岁的年轻人半数生活在核心家庭,随着年龄的增长,核心家庭的比例不断提高,在4049岁达到最高峰(72.49%),之后快速下降。更细致来说,青年人生活在夫妻核心家庭的比例比较低,过了50岁,随着子女的离家,老年人生活在夫妻核心家庭的比例不断提高,从50~59岁的24.32%提高到70~79岁的39.75%;而标准核心家庭的比例迅速下降,从50~59岁的26.30%下降到70~79岁的3.73%。29.41%的80岁以上的老年人由于配偶去世而生活在残缺核心家庭中。

对于直系家庭来说,直系家庭的比例呈现先下降、后升高、再下降的趋势。20~29岁的年轻人生活在直系家庭的比例为44.52%,随着年轻人经济独立,就离开父母以核心家庭方式居住,这一比例就下降到40~49岁的23.73%,自己的子女长大结婚,这一比例又上升到60~69岁36.55%,接着是第三代人独立离家,这一比例再次下降到80岁以上的23.53%。其中,隔代直系的比例最高在60~69岁,随后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的空巢状态十分明显。过了60岁以后,由于配偶的离世而生活在单身户的比例不断提高,从60~69岁的10.31%提高到80岁以上的41.18%。“空巢家庭”是指全部的子女成年后离开父母所在家庭,原本的家庭中成员只剩下父母一代人。那么,可以把老年人生活在“夫妻核心”、“单身户”和“隔代直系”三种类型家庭中视为空巢。结果可知,51.39%的60~69岁老年人处于空巢状态,70~79岁老年人的这一比例达到57.14%,8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达到41.18%。

表2 分年龄的家庭结构变动(%)

表3 分户口性质的家庭结构变动(%)

(四)家庭结构的城乡差别

现代化是家庭结构变迁的重要因素,包括生育率的下降、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这三者都能反映在家庭结构的城乡差异上。

传统上家庭被赋予了很多功能,生产、消费均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家庭也包含了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赡养老人和为家庭成员提供庇护的功能。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社会专业分工的深入,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迅速转变,家庭不再是主导的生产单位,传统家庭功能不断萎缩,或被社会化大生产所取代,家庭对于社会成员不再是必需品。而这一切转型都是由大都市开始的,逐渐波及农村。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农民外出务工,农业生产也朝着分工细化、机械化的方向发展,家庭不再是农业生产的唯一单位,现代化对农民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改造也开始了。因此,家庭结构的变迁在城市快于且早于农村。

从表3的数据可知,非农业户口的家庭结构比农业户口转变更快。城市居民的核心家庭比例比农村家庭更高,且不论城乡,上海的核心家庭比例最高,浙江其次,福建最低;农村居民的直系家庭比例比城市家庭更高,其中福建最高,上海最低;农村居民的隔代直系家庭和复合家庭的比例均高于城市居民,上海的复合家庭比例最低,福建的复合家庭比例最高。以上数据反映出的家庭结构变动特征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十分吻合,现代化的改造过程由城市向农村、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发展,同时大都市和发达地区往往具有某种示范效应,推动其他地区沿袭其道路。

表4 序次Logestic模型的参数估计

注:*、**、***分别表示系数在10%、5%和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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