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国际大都市,是城市化进程中一顶给城市戴上的皇冠。国际化大都市最初是由苏格兰城市规划师格迪斯于1915年提出来的。英国地理学家、规划师彼得·霍尔将这一概念解释为:对全世界或大多数国家发生全球性经济、政治、文化影响的国际第一流大都市。
在肖金成看来,国际大都市是指那些具有超群的政治、经济、科技实力,并且和全世界或大多数国家发生经济、政治、科技和文化交流关系,有着全球性影响的国际一流都市。“不仅仅是一个城市人口规模指标,真正要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还需要经济、对外交往、影响力等多个指标来衡量,根据综合指标进行研究分析,能够体现一个城市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标准。”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分别在2002年和2011年进行关于国际化大都市的研究,认定的我国十大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成都、天津、沈阳、南京、杭州。除了国际化大都市,还排列出了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一般城市。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孙久文认可上述排位,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这些认定符合学术规范,不是从房地产延伸开来的概念。“此外还有国家中心城市的认定,这不是学术界的研究,是国家层面的命名,也担负着一定的责任和使命。这些都是综合考虑到一个地区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及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中要扮演的角色,根据综合指标进行的研究分析,市场是认可的。”
学者建议:“国家中心城市”需尽快出台规划
国家中心城市,是住建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的处于城镇体系最高位置的层级。
所谓国家中心城市,是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具有全国性重要影响并能代表本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城市,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最强、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最大的城市代表。
2010年2月,住建部发布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五大国家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的规划和定位。
2016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印发《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成都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增强成都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支持武汉、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
上述信息显示,目前已经确定的国家中心城市有8个: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
孙久文认为,建立国家中心城市是必要的,是以国家的角度来认定某一个城市所担负的作用,但是不能都集中在东部地区,“应该相对分散能够覆盖到全国的各个地区。西部也应该有国家中心城市,特别是大西北,这样布局能把整个国家带动起来。”
记者了解,目前各地依然在争相戴“国家中心城市”这顶帽子,至少沈阳、南京、西安、长沙、杭州、青岛、厦门等城市正在积极争取进入国家中心城市行列。
肖金成通过《中国经济周刊》提醒,“戴上‘国家中心城市’这顶帽子,并不意味着国家要给什么政策让这个城市更大、更高、更强,而是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应该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要能够给其他中心城市起带动作用,而不是千方百计去争取更多的支持。”
但是,从2010年提出建国家中心城市至今,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出台关于国家中心城市的相关规划。对此,孙久文通过《中国经济周刊》建议:“当务之急需要对国家中心城市进行规划,比如可以通过相关的城镇化发展规划等权威性规划给予体现,目的是把国家中心城市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界定清楚。”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