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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速放缓缘何未冲击就业

核心提示: 在我国经济下行、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就业形势却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喜人态势,这得益于中国经济运行一直保持在合理区间,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为就业率的稳中有升提供了根本保证。

【摘要】在我国经济下行、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就业形势却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喜人态势,这得益于中国经济运行一直保持在合理区间,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为就业率的稳中有升提供了根本保证。

【关键词】新常态  经济  就业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经济运行面临着一些阶段性和长期的压力,但是中国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和稳中有进的总态势没有变。近几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就业率稳中有升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亮点。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2016年,中国城镇新增就业连续四年超过1300万人。2017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735万人,同比增加了18万人,实现了全年预期目标的66.8%,并且31个大城市一季度的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整体上来看,新常态下中国就业率稳中有升,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持续创造用工新需求

经济发展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前提,二者具有正相关性。经济增长是推动就业的根本途径,只有经济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才能进一步提升就业增长率。中国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规模总量的持续扩大带动了就业总量的增加。

从经济增长对就业增长的影响机理看,一方面,单位GDP增长促进了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当前,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尽管增速有所回落,但是单位GDP增长仍持续拉动就业人数增加,即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对就业产生的拉动能力相较以往仍有所提升。可以说,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是就业稳定的一个基本前提。据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GDP增长一个百分点,平均拉动就业100万人;“十二五”期间GDP增长一个百分点,平均拉动就业170万人;2016年GDP增长一个百分点,平均拉动就业超过190万人。

另一方面,经济总量扩大带动就业总量增加。当前,中国全面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逻辑,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持续创新、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优化升级等阶段性成效初显,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推进,各项宏观经济指标企稳回升,在不断加大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同时,也释放了巨大的用工需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增速放缓,增量不减,经济总量持续扩大带动就业总量增加。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GDP增速为6.7%,经济总量超过74 万亿元;2017年中国第一、二季度GDP增速达到6.9%,经济总量“蛋糕”持续做大,就业的容量也相应扩大。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持续开辟就业新空间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产业结构由工业主导型向现代服务业主导型转变的速度加快,第三产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2013年,中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46.1%,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一次超过了第二产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拓展了就业新空间。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转型对拉动就业的效果非常明显,第三产业的就业拉动力平均高出第二产业20%。从发展实践来看,第三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成为创新需求、吸纳就业的主要阵地。同时,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对于就业数量的提高、质量的改善、结构的优化都是非常有益的。

中国第一产业发展协调性相对较差,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没有转移;第二产业发展协调性较好,促进劳动力就业的作用明显,但是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协调空间还有很大;第三产业发展的协调性最好,吸纳劳动力能力较强,产业结构演变和就业结构转换也趋于同步。据统计,2016年,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51.6%,高出第二产业11.8%。2017年至今,第三产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占GDP比重达到56.5%,高于第二产业17.8%。中国第三产业强劲发展态势的保持,持续开辟了用工需求的新空间。从增加的就业人数来看,从2012年到2016年,中国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累计增加6067万人,就业人数占比从36.1%升至43.5%。可以说,中国第三产业在经济新常态下,成为了吸纳就业的蓄水池。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开创就业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开展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也相继出台,制度改革的红利创造了大量的用工需求。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市场化进程,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剥离了冗余的监管环节,营造了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2013年以来,我国各职能部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高达70%以上,极大地释放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激情。

二是深入开展减税降费体制改革。政府积极推行减税降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相关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从多方面共同发力促进就业。比如,“营改增”稳步推进,减少企业重复纳税,降低了创新创业成本,促进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除营改增外,在简政减税方面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力。从2014年到2016年间,我国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而减税的总额高达2700多亿元,有效地发挥了财税政策对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三是大力促进民间资本投资政策落地。民营经济是中国创造新增就业岗位的主力军,政府应有效引导并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就业创业服务供给。在具体实施层面,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促进民间资本投资政策26条。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中国民间投资170239亿元,增长7.2%,比上年同期提高4.4%,连续四个季度保持回升态势。同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形式拉动民营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也尤为显著。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政策促进效应凸显

近些年,我国政府各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持续发挥了就业政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一是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要促进就业相关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不断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当前,中国特色就业政策体系和就业服务网络框架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公共服务体系从省到乡镇、社区,也都相对比较完整,这有力地保障了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格局。

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推进。当前,应届毕业大学生和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稳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成效明显,这得益于政府就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的力度,鼓励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创造新的岗位,并采取一些政策措施来兜底应届毕业大学生和农民工等的稳定工作。据《中国大学生就业创业发展报告(2015—2016)》显示,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净就业率达到90.58%,净签约率为68.64%,创业率为2.93%。据农业部统计,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人数达到了450万。根据人社部对2000个行政村的监测结果显示,2017年一季度末,返乡农民工中有近10%选择了创业。返乡创业正释放出巨大的潜力和活力,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增收拓展了新空间。

三是妥善处理去产能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鼓励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创业就业,强化托底安置,通过用好用活中央奖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从市场化就业、政策扶持、就业能力培训、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障兜底等多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2016年,中央财政划拨1000亿奖补资金用于去产能中职工再就业的帮扶工作,全年完成职工分流安置70万人。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拓宽分流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深入实施“双创”战略,推动就业稳定增长

自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公开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以来,“双创”活动变得家喻户晓,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得到了蓬勃发展。“双创”活动和新动能培育对就业的拉动效应是十分显著的。

一方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持续开展,对就业的贡献率不断上升。当前,“双创”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新动能的加快培育,已成为强化创新驱动、促进经济转型、带动就业的主要力量。从“双创”的实践来看,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政策引领下,社会各类创新主体携手合作,线上线下良性互动,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百花齐放”,就业新动能不断增长,就业形态呈现多元化,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不断显现。从企业层面看,新兴业态的就业潜力不可低估,新市场主体和就业形态的大量涌现,极大拓展了就业空间。2017年一季度,全国新登记企业为125.5万户,同比增长18%。

另一方面,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中促进就业。政府在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动能培育带动就业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加快改造能带动就业的传统动能,加快其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通过创造多样化需求带动就业,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中促进就业,形成带动就业的“双引擎”。

高度重视就业扶贫,深度挖掘就业潜能

当前,就业扶贫是中国精准脱贫、精准扶贫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开发就业岗位,释放就业潜能的重要抓手。

一是出台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实现精准对接、精准扶贫、促进稳定就业为目标,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通过岗位开发、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作用。在就业扶贫中离不开市场化运作,更离不开有效的政府作用。因此,在注重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务输出、技能脱贫、薪酬激励、服务培训等领域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政府要注重就业扶贫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有效地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参与就业扶贫,注重公益岗位的兜底保障。在就业扶贫中有效地发挥政府与市场两者的作用,取长补短,深度融合,有利于形成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营造市场和政府综合就业扶贫的大格局。

三是建立全国就业扶贫基地。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1465家用工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提供了近20万个工作岗位。在开发当地工作岗位、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组织劳务输出等方面搭建务实合作的平台,切实把支持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求职就业工作落到实处,有利于挖掘就业潜能,促进就业的增长。

(作者分别为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导;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助理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孙文凯:《中国近年来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间数量关系解释》,《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年第1期。

②郭晋晖:《2016年我国新增就业逆势增长民生指标超额完成》,《第一财经日报》,2017年3月2日。

③景建军:《中国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性研究》,《经济问题》,2016年第1期。

④鲍盛华:《2016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光明日报》,2016年12月14日。

责编/杨鹏峰  孙渴(见习)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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