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的大国治理思想也很好地体现了党中央对于继承和创新辩证关系的正确把握。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取得了重大成绩。但在新的时期,改革开放处于攻坚期深水区,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社会治理是一种理念的根本性变化,但并不是完全抛弃社会管理的所有内容,在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上,相对于社会管理格局只是增加了最后一个方面的内容,变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也就是说,社会治理是对社会管理的完善和提升,是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关系的论述,辩证地解决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问题。他认为,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是本质上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两者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我们既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继承和发展的关系问题,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科学阐释,解决了人们思想认识上的分歧和混乱,保证了中国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面,确保了十八大之后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
习近平总书记大国治理思想拥有强大的战略定力和战略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的大国治理思想,具有很强的战略意识。战略意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处于关键时期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在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他还特别强调,要保持战略定力,就要在制定政策时冷静观察、谨慎从事、谋定后动,“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如何确保改革开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需要无比强大的战略定力。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不为各种错误观点左右,牢牢把握改革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保持战略定力,还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中平心静气、静观其变。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最需要的就是战略定力。我们要有足够的战略定力和战略自信,不要因一时一事或某些人、某些国家的言论而受到影响,更不能掉入别人故意设置的各种陷阱,使我们长期致力的和平环境受到破坏,耽误和平发展大局。在复杂的形势下,我们要始终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意识还突出地体现在对国家安全问题前所未有的关注上。他指出,“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创新国家安全理念、统揽国家安全全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总体安全观,要求我们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之前,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这在中国是一个开创性的举措,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于国家安全问题一直具有很强的宏观战略意识和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大国治理思想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战略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的大国治理思想,高度强调制度与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近几年来,无论是反腐倡廉还是党内法规建设,无论是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还是国防及军队建设,无不体现出强烈的制度意识和法治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制度和法治建设落后密切相关。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制度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战略考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不长的时间内花费了巨大力量推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而这一轮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更好地贯彻了制度化和法治化的原则。从2012年7月到2014年11月,中央分两次全面清理之前出台的所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23000多个文件中全面筛查甄别,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全部文件进行全覆盖,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充分说明中央对党内法规体系系统化和法治化建设的坚定决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出台充分表明,党中央对于党内法规体系法治化建设已经具有了明确的目标和追求。201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其配套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同时发布,对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原则、规划计划、起草程序、审批发布、适用解释、审查备案和清理评估等方面给予了详细规定。如此细致入微地确立党内“立法”的规则和规范,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说明党中央对于党内法规制定和法治化建设已经有了相当清晰的定位。
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努力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2017年8月,习近平在庆祝建军90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增强全军法治意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讲话到党中央开启的全新政治实践,我们都可以深刻感受到党对于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明确追求。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制度化和法治化既是目标,也是前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无疑更加关键。
(作者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