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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理论与实践创新助力依法治国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成绩斐然。推进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创新,需要从国家法治和社会建设目标着眼,体现中国特色,富有前瞻性地处理好一系列重大问题和重大关系。

【关键词】依法治国  理论创新  实践创新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均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认可。成就的取得来之不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在这个历史时期创建并遵循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依法治国理论创新的着眼点与需处理的三个关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因此,推进依法治国短期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能够依法执政的政府,最终是建立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公正、民主、有序、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在创新中结合法治国家和社会建设的建设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提出为国家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总体的指导原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让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备,让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让法治监督体系更加严密,让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因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必须结合法治国家和社会建设的目标进行。

在创新中结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目标为前进指明方向,显然,理论创新要结合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目标,这样才不会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过程中,法治体系的建设者不但要重视已存在问题的解决,更要注意防范新问题的出现,在立足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以前瞻性的思维尽可能地将事项和流程法制化,使法治建设按照既定的轨道进行。

在创新中紧密围绕几个重要关系。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改革逐渐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隐藏在各领域的矛盾开始凸显,利益冲突时常发生。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创新中,要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法治规律与中国特色法治的关系等一系列重要关系,形成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体系。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依法治国不是一条坦途,需要克服诸多艰难险阻,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题中之义和根本要求。一方面,在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贯彻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依法执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改进和加强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属于政治建设的法治与属于思想建设的德治二者之间是紧密结合的整体,这是党“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灵活运用和创新发展。法律不是无所不能的,一些私人领域和无需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涉足的领域是法律的真空地带,这些领域是道德规范和自治自律发挥作用的空间。德治需要在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下实现,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立和施行的强力保障。依法行政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最低要求,政治红线和纪律红线要高于法律红线。同时也要重视社会道德规范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德治对法治的重要补充作用,防止过于夸大法治效应的倾向,遏制以法治代替德治、以法律取代道德的思想苗头。

法治规律与中国特色法治的关系。中国的依法治国道路建设必须遵从法治的一般规律,按规律办事,同时又要保持和突出自身特色。在遵循法治规律的前提下,世界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法治。道路决定方向和命运,推进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依法治国理论创新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别无他途,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地方法治建设在发挥各地地域特点的同时,也必须将特色法治统一到法治国家的建设当中来,统一到法治一般规律的遵循上来。

依法治国实践创新的原则与方向

实践创新要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当前最基本的国情,一切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正视并且立足于这一现实国情。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创新,绕不开我国现阶段所处的国内国际环境,不能超越这一基本国情。在依法治国的实践创新中,需要结合我国的历史传承、文化习俗、民族政策、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文化生态以及社会生态的现实需要,把握我国基本国情的深刻内涵。

实践创新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党领导下的实现民族独立与解放、国家繁荣与富强、社会进步与和谐的伟大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依托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个宏伟的目标,而且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和法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在依法治国实践创新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实践,以保障建成富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

实践创新要具有前瞻性思维。实践创新要立足于当前实际并不是指以当前的现状拘囿实践,而是要从现实出发以前瞻性的思维和眼光看待未来,在正确认识现状的前提下找准自身定位。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实践,就是要将目光投向世界,以史为鉴,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法治进程的经验教训作为鉴戒,在实践中绕开前人所走的弯路,用前瞻性的思维和理论来指导实践创新,推进依法治国宏伟目标的实现。

坚持依宪治国作为前提和根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宪法是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坚持依宪治国就是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强调宪法在国家治理和政治生态中的最高权威,最重要的是要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带头遵守宪法,以宪法作为各项活动的根本准则,维护宪法权威。

融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为一体。法治社会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社会基础。依法治国建设进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障碍,如果法治文化建设薄弱、法治精神的弘扬不充分,那么社会中的部分违法行为将因为得不到纠正和制止而长期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抵消依法治国所做的努力,延缓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保障重大改革的顺利进行。改革全面推进和深化的过程中,法治建设一直伴随其中,法治建设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虽然遇到的阻力和障碍较少,法治建设基础较为薄弱,但党还是非常重视法治建设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了基础。法治建设目前已经有一定基础,法律体系逐渐成型,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基本都能做到有法可依。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重大改革有法可依,让法律为改革保驾护航,让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稳步推进。重大改革必然要涉及到现行法律,或是需要合法授权进行试点、或是需要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来巩固改革的成效。随着改革的阻力和难度的增加,以行政命令等方式推进改革效果在减弱,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是推进改革继续前行的现实选择。

(作者为贵州民族大学副教授)

【参考文献 】

①喻中:《法家第三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史解释》,《法学论坛》,2015年第1期。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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