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司法领域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和法院文化在引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服务,2012年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推出了“特区法院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设廉洁公正法官队伍,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等主题项目,在项目推进中不断总结提升、形成体系,并以此为纽带,串联辖区各基层法院共同构建了以市中院党组为核心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人民论坛与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联合组成人民论坛广东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专题调研组,探索深圳中院推进法院党建工作的主要举措、实际成效、创新亮点,研讨其在宏观层面上的一般意义和推广价值。
整体推进与特色联动,促法院队伍建设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整体推进的同时注重彰显特色。按照最高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省法院“三联三化”的总要求,深圳中院先后组织开展了相关专题调研、座谈会、理论研讨会,进行了民意调查,在此基础上,整体规划“书记项目”。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辖区各基层法院也制定了各具特色的“书记项目”。福田区法院结合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创新构建了“支部建在庭上”的法院党建模式;罗湖区法院致力于打造党建阳光工程,依托内网、墙报等载体开设党务公开栏,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龙岗区法院创立了服务型、学习型、和谐型、活力型、进取型、廉洁型、创新型7种类型特色党支部,实现了党支部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各项工作的推进打下扎实基础。一是完善沟通交流机制。深圳中院领导定期上门走访市、区两级党委征求意见,地方党委在研究区法院班子配备和法院党建工作等重大事项时,也及时征求深圳中院党组意见,畅通了沟通反馈机制,实现了互动融洽。二是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深圳中院党组在部署全市法院年度工作时一并部署党建工作,结合司法巡查、工作检查、综合考核等时机,对“书记项目”落实情况及时检查跟踪问效。三是巩固专项述职机制。各区法院每季度向中院报送一次党建工作台帐,年底前向中院提交党建工作报告,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挂点分工调整、机关党委换届、党员违规违纪等重大情况都进行专题报告。深圳中院定期向省法院、市委组织部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党建工作做法。四是建立挂点指导机制。深圳中院党组成员每年下基层指导不少于4次,总时间不少于10天。此外,深圳中院还印发了《深圳基层法院民主生活会指引》,规范了市中院领导参加区法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五是形成系统党建表彰机制。深圳中院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表彰,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褒奖,总结其成功做法、提炼其先进经验,在激发广大党员干警创先争优工作热情的同时,形成互相借鉴、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打造多元平台,培育党建文化,为党员群众服务。深圳中院政治部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全市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党办主任联席会议,邀请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打造了论事议事的联席会议平台。同时,研制开发了集培训、服务、教育三位一体的“全市法院党员在线学习和管理服务系统”,打造网络服务平台,以实现党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智能化。此外,深圳中院还着力打造党建文化平台,先后承办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全国司法公开推进会等大型活动,全方位展示深圳法院党建、文化建设和司法公开成果;建成了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罗湖法律书苑、盐田电子院史馆等7个法院文化基地,一方面将其作为法院工作人员的学习园地,一方面又是面向群众宣传法治知识和法治精神的文化平台。
以党建促法院队伍建设。法院队伍是一个专业性较强,且与党的事业关系较为密切的队伍,其党性素养、专业能力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心目中公正光明的法律工作者形象。深圳中院在落实“四个全覆盖”的基础上,指导各区法院规范支部建制,完善党支部设置,做好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对个别落后支部进行重点帮带。此外,深圳中院还积极争取市编制部门支持,在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机关党委办公室,设立了机关党委专职书记,配备了13名专职、5名兼职党务干部。在推动各区基层法院结合各自特色推动队伍建设的同时,坚持“抓党建促帮扶”。如长期开展对新疆喀什市法院和塔县法院、西藏察隅县法院的智力援建,对口帮扶粤西交寮村和粤北潭西村等,累计投入援建资金逾千万元。
促司法便民和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队伍党性修养和专业化水平
助力依法行政,完善司法便民机制。在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具体实践,以及研究分析并归纳总结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深圳中院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改进意见。深圳中院还长期开展开门评查,以及评查并举的案件、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活动,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完善司法便民机制,依法解决涉诉信访。据2012-2014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各级法院收到的信访投诉数量逐年下降,全年结案比例在全国同级法院中名列前茅。
丰富司法教育学习载体,推动司法公开。深圳中院通过选派法院领导和优秀法官到市、区两级党校授课,向党政领导干部宣讲司法规律;通过举办深圳法律文化(南山)大讲堂,向社会公众普法;通过定期组织法院开放日——向广大市民展示法院党建活动和各项工作情况等方式,拓展了公众接触并了解司法的平台,提高了司法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开。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首个《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中,深圳中院的司法透明度在43个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排名第一,其两级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在两级人大会上,获赞成率均达93%以上。
提高法官党性修养和职业素养,促进工作业绩提升。在推进党建工作不断走向深入的过程中,深圳法院系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也进一步提高,工作业绩不断提升。2012-2014年,深圳两级法院集体或个人获国家级奖励表彰25次;获省部级奖励表彰92次,其中一等功7次;获市级奖励表彰117人次。总之,通过开展党建创新工作,充分调动了党员队伍真干事和干实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此形成的带动效应为整个法院队伍的党性修养和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创造了强大动力,涌现了“全国模范法官”曹林、“全国优秀法官”汪洪、“全国人民法庭先进集体”龙岗法院横岗法庭、“全国优秀法院”福田法院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以党建促司法治理现代化,共同推进依法治国
深圳中院以抓“书记项目”为纽带推出的各项改革措施,极大提高了法院队伍执法办案的热情,增强了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提高了办案人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觉悟,为专业化司法队伍建设和发展创新的司法体制改革打下了扎实基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有效实践。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先后到深圳中院调研指导工作,对深圳司法改革与司法系统党建互为促进的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建制度、搭平台、创品牌,以‘书记项目’推进法院党建工作”,也被选入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以供其他地方参考。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司法系统党建工作极端重要,是完善司法制度、锤炼司法队伍、扎实司法群众基础的“法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司法改革与党建工作互为促进,在党建中推动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在司法改革中创新党建平台、丰富党建内容、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素养。深圳中院在党建工作创新方面的积极探索,无疑对全国司法系统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推进司法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参考价值。
(执笔:郭 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