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反腐开局,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当下反腐败的强度和力度,反映了腐败在中国共产党内弥漫的广度和深度。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推向深入,是中国共产党保持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力量的重要保证。
“苍蝇”与“老虎”的一致与不同
过去,一些人曾担忧反腐只拍“苍蝇”却不打“老虎”。随着一只只大小“老虎”应声落网,一些人的心理也悄然发生了变化:大“老虎”太远,而眼前“苍蝇”每天扑脸。实际上,十八大以来,“老虎”“苍蝇”一直是一起打的,有媒体还总结中纪委反腐“周一拍苍蝇,周末打老虎”的规律。但同时应该看到,这种社会心理的微妙变化,确实折射出人们对反腐败流露出的新的期待。
反腐败下一步的走势如何,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有人认为,反腐的主要目的是反寡头,在切断寡头之后,反腐运动将回归到之前的状态;还有人判断,打“老虎”应该会告一段落,但拍“苍蝇”肯定会继续;更有媒体分析指出,从长期看,反腐的命运将取决于拍“苍蝇”,而非打“老虎”。
关于反腐走势的分析,需要基于对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动机和意义的深入了解。美国学者亨廷顿认为,在后发国家中,腐败、改革和现代化几乎是同义语,一定的腐败不失为一种打通现代化道路的润滑剂。当下中国所显示的是,腐败正越来越充分暴露出其作为执政党腐蚀剂和现代化道路阻塞剂的意义。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而言,最大的忧虑莫过于党内存在一个庞大的特殊利益群体。若干“老虎”和不计其数的“苍蝇”一起组成的特殊利益群体,不仅伤害腐蚀党的健康肌体,而且影响和改变中国改革的正确方向。当中国共产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时候,最为深刻的考量就在这里。
刚刚召开的十八届中纪委四中全会也释放出明确的政治信号。全会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基于这一判断,中纪委提出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由此,一个基本的政治判断是,十八大以来展开的反腐败势头既不会止步,也不会发生所谓从打“老虎”向拍“苍蝇”的重心的转移,未来将呈现出的是反腐败实践向治标与治本兼重、向纵深发展的态势。
实际上,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是党内特殊利益群体的基本构成,两者之间并没有性质的差异。当下对于干部队伍中贪腐分子做“老虎”和“苍蝇”的区分,主要基于职级的高低。副部级以上高官一般被称为“老虎”,厅局级以下的则被称为“苍蝇”。如果从反腐手段或技巧上比较的话,“打老虎”和“拍苍蝇”显然会有所差异,苍蝇拍是拍苍蝇最好的工具,但用它肯定是拍不死“老虎”的。媒体上也曾有一些关于“老虎”“苍蝇”谁危害更大的讨论。应该承认,广大人民群众固然会为打掉一只只“大老虎”叫好,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希望尽快拍死与他们距离最近、接触最密切、直接影响到他们日常生活的“苍蝇”。在一定意义上,如果说打“老虎”体现为反腐败成效的宏观尺度的话,那么,拍“苍蝇”就体现为反腐败成效的直观尺度。
必须进一步指出的是,不是像有的媒体所分析的那样:尽管成功拿下周永康和徐才厚等“大老虎”,但真正的考验是中共能否清除低级别官员中的严重腐败。与此同时,认为“拿下周永康等‘大老虎’或许真是相对容易的部分,拍死成千上万的‘苍蝇’才是中国反腐的真正挑战”的观点,不能不认为是又一个误判。惩处高层腐败与清除基层腐败同样不易,同样是真正的考验。
依靠群众是“拍苍蝇”的关键一招
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推进,如何更加有力地清除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愈发突出。综合有关论者的观点,如果说打“老虎”需要有政治担当的勇气和甘冒鱼死网破的风险的话,那么拍“苍蝇”则需要毅力和意志,不厌其烦。这种看法虽有一定的意义但没有抓住拍“苍蝇”的根本和要害。如果从方法上加以比较的话,与打“老虎”相比,拍“苍蝇”是万万离不开群众的参与的,这恐怕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反腐败必须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这一原则当然正确且必须严格贯彻。但当下的问题在于,一旦将反腐败与党的群众路线相联系,就会被污名化或妖魔化,有的人早已带着矫情的口气抱怨要搞文革式的群众运动了。说得严重一点,这种将依靠法律反腐与依靠群众反腐简单对立起来的观点,其实是阻挠反腐败向纵深推进的有意搅局。
依靠群众识别“苍蝇”。与“老虎”相比,群蝇乱飞,无处不在。有的“苍蝇”披着美丽的外衣,有的“苍蝇”还哼着动听的赞歌,并不容易识别。只有他们身边的群众明晓“苍蝇”美丽外衣里面的丑恶,动听赞歌中的不安。只要轻轻戳破,揭开盖子,就是臭不可闻、腐烂透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
群众监督需要有力保护。群众对身边的官员究竟是不是贪官污吏一般了如指掌,问题的关键在于敢不敢群起而“拍”之。长期以来,群众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制约乏力,效果不显,一个重要原因不在于监督机制不够完备,而在于群众监督的保护机制严重缺失。群众监督成本非常高昂,监督的风险巨大。在担心打击报复的心理作用下,即使发现贪腐现象一般也不敢声张,能洁身自好已属不易,更别说挺身而出了,最终沦为沉默的大多数。
拍“苍蝇”需要向群众曝光。毛泽东在下决心处决刘青山、张子善说过:“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时过境迁,在腐败蔓延和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的今天,杀一儆百的效果虽然不及以往,但震慑作用依然存在。查出一只“大老虎”在网上公开曝光,拍死一个小“苍蝇”也要以适当的传播手段公开,让“苍蝇”不敢出门不敢见人,让群众通过一只只“苍蝇”落地,一点点增添对党的信心。
拍“苍蝇”要与群众权益的维护结合。有人认为,打“老虎”具有标志性意义,拍“苍蝇”则更具有现实意义。拍“苍蝇”之所以有现实意义,是因为群众可以直接通过拍“苍蝇”享受到反腐败的红利。事实上,无论是打“老虎”还是拍“苍蝇”,老百姓都能直接或间接、眼前或长远的享受到反腐败带来的好处。争取消灭一只“苍蝇”,解决一些问题,赢得一片人心,恢复一片净土,让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反腐败所带来的利益。万不能拍死一个“苍蝇”,群众的权益问题依然搁置,甚至飞来了又一只“苍蝇”,群众的不平依旧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拍“苍蝇”必须与打“老虎”互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一个重要原因是保护伞的支撑。几乎每个“老虎”身边都有一群“苍蝇”在飞。赖有“老虎”的庇护,有的地方和单位已经形成牢固的既得利益群体,问题甚至已经严重到不死人不解决的地步。将拍“苍蝇”与打“老虎”作二元化的理解有一定的根据,但在反腐败的实践中必须将两者辩证统一起来。大小贪腐分子往往都有长期的经营,形成自下而上的利益链条,结成盘根错节的利益网络。懂得这一点,就可以从顺藤摸瓜,一网打尽。
治标与治本共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出了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思路。所谓赢得时间,首先是一种以治标自救的立意,通过自救的努力为治本争取时间。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推进,建构和完善不能腐的体制机制,铲除“苍蝇”和“老虎”生成的社会土壤,也自然要纳入反腐败的工作框架之中。
第一,强化理想信仰教育。应该看到,贪腐问题之所以越来越严重,是因为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贪腐的动力不再简单是物质利益的需求,而是物质利益增值的需求和精神满足的需求。同时,越来越严重的腐败现象长期以来竟然获得社会惊人的宽容和默认,不能不提醒执政党必须从价值观念的视角思考如何消除腐败的问题。
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腐败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在这个社会变革和思想变动的年代,观念创新不能只沦为一系列抽象而时髦的口号,必须切实注入实质性的内容,核心应在于封建残余思想与资本主义腐朽方面思想的清理和铲除,在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只有充分发挥精神因素的作用优势,培育和涵养“不想腐”观念,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脚。
第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具有一致性。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关键。如果不能依法治党的话,依法治国就可能会沦为空谈甚至笑谈。当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甚至不及普通群众的政治和道德品质。这种状况着实令人忧虑,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异常紧迫地提了出来。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要与当下反腐败的实践紧密联系起来,树立明确的问题意识,着眼于党内突出问题的解决。就现实而言,在选拔用人的关键环节上,“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层出不穷,越演越烈,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之所以出现严重的塌方式腐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突出问题充分证明,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应构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之一。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