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着力引领塑造的公共产品,两者各有侧重,前者属于思想、理念型,后者偏于实践、机制型。新形势下,以“一带一路”为抓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带一路” 全球治理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和今年年初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专场演讲等多个重大外交行动中,着眼人类命运走向和世界文明发展,深入阐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则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前瞻性、整体性和统领性,是“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支撑、价值遵循和思想导航。“一带一路”则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落地平台、推进动力和支撑机制,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支点、新途径和新示范。两者相辅相成,呈现理论与实践、目标与路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同生共构、辩证统一关系。
以“一带一路”为抓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义重大
聚焦发展,彰显中国道路自信。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通过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创造了人类社会减贫和发展奇迹。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倡议将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针对当前经济全球化动力不足、南北发展失衡等问题,聚焦发展这个最大公约数,唱响发展这个最大的担当,推动共同发展、和平发展、包容发展、联动发展,追求共享发展、共享尊严、共享安全、共享未来,引领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摆脱贫困、实现工业化、改善基础设施、参与全球价值链塑造中寻找适合自身国情的发展理念、模式和道路,拓展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
完善治理,彰显中国理论自信。近代以来,中国经过艰苦求索,实现了由乱世到治世再到善治的巨大跨越,形成了人民为本、发展为要、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法德共治、包容共进等为主体要素的国家治理观,国家治理现代化、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治理是人类社会普遍面临的重大课题。当前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0%,但全球治理体系僵化滞后,未能反映世界形势新变化,其代表性、包容性和实效性远远不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秉持“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把握全球治理体系演变逻辑,呼应发展中国家变革全球治理体系合理关切,将中国改革开放与全球治理紧密结合,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一带一路”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治理观,坚持弘扬丝绸之路精神,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一带一路”实现三个“超越”:超越政治、军事联盟的地缘政治工具,成就务实合作的平台;超越以意识形态划线的援外计划,成就联动发展的倡议;超越谋求赢者通吃、破坏稳定的小集团,成就“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朋友圈。“一带一路”明确宣示五个“不会”:不会国强必霸、殖民扩张,不会干涉内政、掠夺资源,不会输出制度、强加模式,不会另起炉灶、填补真空,不搞势力范围、附加政治条件。“一带一路”践行三个“摒弃”:摒弃“全球化就是西方化”“现代化就是美国化”的思维窠臼,摒弃实力至上、实利第一的西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摒弃大国争斗、结盟对抗的干涉主义行径。
推进创新,彰显中国制度自信。作为后发追赶型国家,中国将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引领“一带一路”创新体系建设。中国网络电商、移动支付、共享单车、高速铁路、北斗导航、无人机等创新产品和服务相继跨出国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中国发起成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创新融资机制,推动“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中国致力于建设“一带一路”新型区域合作模式,通过双边、三方、区域和多边合作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
文明互鉴,彰显中国文化自信。文化也是“一带一路”民心相通、构建人类命运体的情感纽带。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带一路”倡议鲜明的文化内涵,深刻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通过践行文化自信、自强和自觉,推动不同社会制度互容、不同发展模式互学、不同文明互鉴,倡导建立相互欣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人文格局,努力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把各国国情差异性和文明多样性转化成为促进互补发展的源头活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华文化思想。
建设利益共创、责任共担、情感共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是打造行动共同体。“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建设贵在知行合一,重在落实。要继续加强政策规划对接,加大经贸投资合作,加快金融创新建设,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工业园区、产能合作等项目落地生根,通过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共赢发展,力争取得更多早期收获,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建设联动共同体。“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建设是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进程。要加大与域内外、周边等国家沟通协商,加强在地缘、传统及非传统安全等领域合作,合力化解大国博弈、地区冲突、政局动荡等挑战,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安定环境。加强同联合国机构、亚太经合、亚欧会议、上合组织、金砖、亚信、二十国集团等合作,借台唱戏,扩大影响。加大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以及亚投行、丝路基金、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公司、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新型融资机构合作,探索利用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等,拓展“一带一路”可持续融资发展。
三是做强发展共同体。发挥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制造业第一大国等优势和辐射效应,构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网络。一方面,聚焦重点国家和地区,以循序渐进方式,通过双边、周边、次区域、区域、跨洲和全球等形式推动构建“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 聚焦重点主题和领域,针对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卫生、生态保护等全球性议题,加大投入,率先打造“一带一路”绿色、健康等命运共同体。
四是培育情感共同体。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行稳致远的基础。建议发挥人文交流作用,建设丝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建立新闻合作、音乐教育等联盟,鼓励不同文明对话交流,促进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旅游业发展,举办文明互鉴主题论坛,通过深化各领域人文合作凝聚共识和情感。一方面要发挥“一带一路”智库“出思想”的作用,根据实践变化发展,不断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与相关国家智库信息交流、知识分享、合作研究和能力建设,通过建设智力丝绸之路为“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学术交流、理论创新、政策预研、权威宣介等建言献策。另一方面要发挥媒体在传播丝路精神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外话语体系建设,重在说明“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并非否定不同国家利益、不同族群信仰、不同社会差别、不同历史传统,而是旨在求取最大公约数,超越分歧,搁置差异,激发各方在共识中共建、在共建中共赢的自动力。
(作者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家“一带一路”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高级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
责编/孙娜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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