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员“隐身”不是新事物,其发生机理和表现形式较为复杂多样。党员“隐身”现象的存在,极有可能造成党组织的功能受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削弱。要破解党员“隐身”现象,就必须加强党性修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关键词】党员 基层党建 “隐身”党员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党员“隐身”现象反映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诸多不足,“隐身”党员背后所彰显的价值取向也各不相同。要把握党员“隐身”的内在原因,确保基层党组织遵循党章精神,实现党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对新时期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发挥作用、团结凝聚人民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党员“隐身”现象反映了基层党的建设存在盲区
党员“隐身”不是新事物,其发生机理和表现形式较为复杂多样。通常意义上的党员“隐身”,一是指组织身份的隐藏。有少数流动党员既有主观故意不与组织接触,也有并未在政治上清醒意识到自己的党员身份,图省事不向组织接转关系的,再有因为基层党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不足造成的党员“隐身”现象等。二是指面对人民群众的“隐身”。这部分党员对党组织不隐瞒身份,党费照交、活动照参加,但在人民群众的面前不愿意亮明党员身份。个别党员不再想着面对发展压力和艰难困苦,坚定走在人民群众前面,不愿服务人民群众;个别党员埋头个人私利,理想信念淡漠;还有个别党员则是不愿意在社区等平台上参与公共事务。这些行为,也是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基本精神的。三是指能力发挥的“隐身”。这包括党员能力不足造成的本领恐慌,也包括少数党员在面临各种艰苦环境和挑战的时候,一事当前不敢担责,面对问题和不良社会风气不敢管、不想管和不能管,无力承担党组织赋予的基本职能。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如果党员不求走在人民群众前面,不能在决胜小康的艰辛实践中敢于担当,关键时候玩超脱,原则面前语焉不详,遇到困难不敢走在老百姓前面,党的先进性将无从体现,人民群众难以始终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因此,要从基层党建创新的具体实践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避免党的建设缺失。
党组织是为了实现党的主张和目标任务而凝结在一起且具有极强战斗力的团队。基层党组织通过功能发挥,为党的建设打造坚实的群众基础,将党中央精神和老百姓的幸福期待变成推动地方发展的具体措施,变成党员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这意味着党员不但要为实现党的伟大使命努力工作,还要以自己的行动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实现政党目标。而党员“隐身”现象的存在,极有可能造成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受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削弱。党员不愿意挺在人民群众前面,一定程度上表明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存在缺陷。任何志愿加入党组织的党员,都会珍惜自己的党员身份,乐于做好群众工作,乐于承担最重的工作任务,这是党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表现。因此,党员对党组织而言,任何时候都不是一串数据,而是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的主体。每一个党员的作用都不能被党组织忽视,每一个党组织都需要形成促进党员发挥其作用的激励机制。
党员“隐身”现象倒逼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新要求
第一,加强党性修养。党员在政治与社会生活中隐藏身份,往往被认为是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匿身份,是党性不强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中国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当前,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亲历着国家摆脱贫困、决胜小康直至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在这一筚路蓝缕的奋斗过程中,从短缺时代迈向富强新时代的老百姓对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依赖性,也有明确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要求。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是与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伟大成就高度一体的。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伟大实践中锻造的党的核心价值、根本宗旨,逐步积淀成中国共产党人的标准,成为老百姓对党认同,并以此评价党员的依据。这些标准固化为社会共识并体现着党的先进性要求,塑造着党员的政治品质。这些高扬在党的旗帜上,体现着人类美好而崇高的道德追求的党性修养,也塑造着社会风气,指引着社会前进的方向。
第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我们党一直以来都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接受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置身人民群众之中的每一个党员其言行,也应被人民群众置于党性和道德的火山口加以考量。人们赞赏并肯定那些亮出党员身份,迎难走在前面的好党员,谴责违背党章精神、遇事躲避甚至以权谋私的党员和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众所周知,少数党员刻意隐匿自身的党员身份,原因之一是他们害怕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线标准下,自己时时事事都会置于老百姓的普遍监督之下。对于党员身份的隐匿,使得他们能够处于一个相对不受约束的环境里,有如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表现出两面人的特征。党员在人民群众面前亮身份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本要求,是党性的体现,也是一种责任担当。而匿影潜形的所谓党员,除了做人民群众的尾巴,还会破坏党的形象。基于此,要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机制,就成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
第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党员“隐身”现象看起来是党员个体的单一现象,甚至容易被忽视。但恰恰是这些并不那么起眼的现象,一方面,反映了个别基层党组织的覆盖存在落实盲点;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少数党员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认识偏差,对党内不良现象持消极态度,对腐败问题态度暧昧甚至参与到不正之风中。从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需要出发,容忍贪腐比腐败本身更加令人失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零容忍”,致力于形成“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构建“不想腐”“不能腐”标本兼治的有效机制,其目的之一就是让每一个党员都能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责任,严守党的纪律。
第四,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剧,流动党员管理问题逐步凸显。个别党组织无法掌握流动党员的具体情况,遑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基于破解此类问题,一些地方党组织通过成立流动党支部,来实现对党员的组织覆盖;一些地方着力寻求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有效对接,以保障党员找得到党组织,组织覆盖得住党员,并专门成立党的相关工作机构来保障基层党建创新模式的有效运行。但是,面对流动加速的信息社会,基层党建需要形成跨越时空的扁平化的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能够有效把握党员流动过程,增强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针对性。
(作者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学习时报》,2015年9月7日。
②蔡志强:《制度规范利益:党建创新与社会治理成长》,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
责编/肖晗题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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