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融合党建”的实践,可以从党的领导视角进一步完善及拓展。党的领导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人民群众中,同时也把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需求和利益表达吸纳到党和政府的政策与法律中,实现政治与社会融合的过程;党的领导也是实现政治社会系统上下之间连接的过程,促进基层社会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中央这一更大范围共同体的融合。
用发展基层民主的方式来实现党对基层社会的领导。在这个过程中,党的领导方式的改善,为基层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空间。不断建立一种基层与上层民主有效对接的“上下联动”机制,这样来自于社会基层的利益表达才能通过党的组织渠道反映到具有公共政策制定权的上级党委和政府,防止基层和上层的脱节,建立上下联动处理社会矛盾的体制和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确立良好的体制保障。同时,更加注重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中央政策贯彻落实的评估和反馈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确立良好的动力与活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常下基层,避免出现“制定政策的人不到基层去,到基层的人不制定政策”的政策与实践脱节现象。党要肩负起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培养人民群众协商民主能力的领导责任,不断提高人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培养人民的公民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些都需要以开放的心态来正确对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民个体与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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