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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宾: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常态化

2017年以来,辽宁省新宾县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作为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和建设社区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举措,采取三项措施,着力构建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在岗位”的良性机制。

及时对接,严格管理,做好在职党员建档登记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微信群、公示栏进行宣传,号召在职党员进入社区报到,服从社区分配,定期开展系列活动。社区党组织在做好对接同时,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特长和通讯等信息,组建在职党员QQ群、微信群,并将结对情况、开展活动情况及时反馈单位党组织,实现双重管理。

依据特长,领岗服务,做好在职党员认岗履诺活动。根据在职党员的自身特长和社区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设置政策理论宣传、扶贫帮困、社区治安、居民维权等社区公益岗位,为在职党员全面实行“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围绕认领岗位,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以“群众微心愿,党员来实现”活动为载体,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向社区留守儿童、困难党员、残疾人、五保户等群体征集“微心愿”,通过征集、审核、公示三个步骤,组织有条件的党员认领“微心愿”,圆梦“微心愿”。

健全制度,形成常态,做好在职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反馈制度,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每月定期开展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总结工作经验,讨论近期工作重点,增强开展活动的实效性。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社区党组织将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情况进行详实记录,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一次。县委组织部将进社区活动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将开展活动情况作为该党委评先晋优的主要依据,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将社区考核结果作为在职党员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不好的在职党员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张莉]
标签: 新宾   辽宁   常态   在职   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