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化多样性语境下的世界遗产
20世纪80年代之后,冷战的结束深刻地影响了世界的发展。经济全球化成为20世纪末的主要潮流,也对文化多样性产生巨大的威胁。教科文组织针对这种状况在1988年发起了“文化十年”的项目,其中就包括后来直接导致丝绸之路申遗的“再次发现丝绸之路”活动。
“文化十年”项目提出了四个目标:认识发展的文化维度;认识和丰富文化认同;拓展文化参与;促进国际文化合作。这一项目强调促进对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反映了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角度开始形成了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的对文化遗产的整体认识,形成了保护文化多样性的理念。
与此同时,随着《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的增加和世界遗产名录的不断扩大,到90年代上半期,在已有的世界遗产评价体系下而产生的世界遗产名录,开始表现出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数量上的不平衡,遗产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遗产类型上的不平衡,保护能力的不平衡等问题,这些问题开始影响世界遗产保护和管理的发展。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都注意到这些问题给世界遗产带来的影响,并组织了一系列的专家会议对当时世界遗产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
1994年根据世界遗产委员会形成的《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把真实性放到了文化多样性的背景下来考虑,“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需要对其他文化及其信仰系统的各个方面予以尊重。在文化价值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则意味着需要认可所有各方的文化价值的合理性”,这提出了一种基于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奈良会议对于真实性的评价标准进行了重新定义,将之前规定的真实性的四个基本方面(设计的真实性、材料的真实性、工艺的真实性和地点的真实性)扩展到“形式与设计、材料与物质、用途与功能、传统与技术、地点与背景、精神与情感以及其他内在或外在因素”。
《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体现了从绝对的物质真实性到文化多样性背景下,并且同时涵盖物质与非物质遗产方面的真实性观念的深刻变化。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世界遗产委员会在1994年取得了一项重要的成果:提出“文化景观”这一新的文化遗产类型。在审查世界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世界遗产委员会发现一些重要的自然遗产,同时也具有文化的价值,有一些甚至是传统的圣山或圣地,仅仅把它们作为自然遗产进行保护,并不能充分保护其所具有的价值,甚至还有可能造成一些重要文化价值的损失。文化景观的明确定义在1994年最终出现在修订的《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当中。
文化景观类型的提出对于不发达国家辨识自己的遗产价值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它使得传统的圣山、圣地、种植业景观以及特定的文化环境具有了以文化景观的类型申报世界遗产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文化景观概念的提出促进了人们对遗产在文化多样性方面价值的思考。文化景观概念的建立是对原有世界遗产架构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进和调整。
4、新千年的世界遗产与可持续发展
进入新千年之后,经济全球化时代积累的矛盾和冲突不断激化,文化和文明的对峙进一步加剧了包括武装冲突在内的国家、民族之间的纷争,严重地威胁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这些冲突促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坚持通过文化间的对话,促进文明间的相互尊重,建设和平,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精神,更紧密地把对遗产的保护与人类可持续发展联系在一起。
在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框架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和2005年先后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表达方式的公约》,这两个公约的意义在于与之前的《世界遗产公约》一起,形成了一个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并把遗产的保护和世界的可持续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新的遗产保护与人类发展的系统。
世界遗产保护体系自身也在不断变化当中。在专业层面,可以看到从1977年第一次《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发布到2005年的近30年间,《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中关于文化遗产的评价标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强调遗产保护与当地民众和社区的关系也是世界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2007年在新西兰召开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特别强调了社区在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当中的作用。
促进文化间对话,促进各缔约国在遗产保护方面的合作也是教科文组织表达出的强烈意愿,这种意愿通过对跨国联合申报的鼓励得到了清晰地反映。新千年之后,在世界遗产名录已经出现多个多国联合申报的遗产项目,其中包括了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天山,长安廊道”。南美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六国联合申报的“安第斯道路系统”。2005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大地弧”测绘系统包括10个国家,2017年扩展后的“喀尔巴阡山脉和欧洲其他地区的古代和原始山毛榉森林”更是包括了12个国家;“勒·柯布西耶建筑作品对现代运动的杰出贡献”项目包括了7个国家,横跨了南美、欧、亚三大洲。跨国申遗项目有效地促进了国家之间的对话和合作。
5、世界遗产保护的发展与展望
世界遗产的保护源于人类保存自己的文化,保护自身生存的环境的意愿。从《世界遗产公约》诞生到今天,尽管只有短短的45年,但显然世界遗产保护的观念随着时代的变化,也在不断调整,今天已经与可持续发展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世界遗产的保护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当中,社会需要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这使得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的讨论、新的世界遗产申报的评审也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从专业的评估向社会认知方面的转变。
2012年庆祝世界遗产公约诞生40周年的纪念活动中,评选了世界遗产保护最佳实践,并将这一殊荣授予了菲律宾的维甘古城。维甘古城遗产保护实践最核心的内容是市民、社区积极参与保护和管理活动。在庆祝活动中发布的关于世界遗产保护实践的新著《世界遗产:超越边界的利益》同样强调了社区在遗产保护中的参与和获得的利益。2012年在庆祝世界遗产公约诞生40周年的纪念活动中通过的《京都愿景》再次强调了以人为核心的世界遗产保护,强调了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特别是社区参与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强调了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世界遗产的保护作为一个重要的全球实践,也深刻地影响到世界各国对自身遗产的认知和保护。在中国的实践中,如何使遗产的保护能够深入到每一个国民的心中,能够通过遗产认知与保护唤醒人们的文化自觉和自信,是遗产的保护从专业研究和技术保护的领域跨向凝聚社会,造福社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广阔天地既是中国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更是肩负的责任。世界遗产的保护实践促进践行“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遗产真正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