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武器的定义
核武器是利用核反应瞬间放出的巨大能量起杀伤破坏作用的武器。按结构原理,可分为原子弹、氢弹和特殊性能核武器;按作战使用范围,分为战略核武器和战术核武器;按配用的武器,分为核导弹、核炸弹、核炮弹、核地雷、核鱼雷和核深水炸弹。核武器包括核弹头、弹头运载工具和其他部分。一般说的原子弹、氢弹是指弹头部分。运载工具是用来发射或投射核弹头的工具,有导弹、火箭、飞机、火炮、潜艇、鱼雷等。核武器的射程和命中精度与运载工具有关。
二、核武器的特点
杀伤破坏因素多、程度重、范围广、时间长。
三、核武器的爆炸方式及外观景象
核武器可用导弹、火箭、火炮、飞机、舰艇等运载工具发射、投掷,还可制成地雷、鱼雷使用。其爆炸方式有空中爆炸、地面(水面)爆炸、地下(水下)爆炸几种。不同的爆炸方式,杀伤破坏效果不同,外观景象也不同。一般是依次出现闪光、火球、尘柱、蘑菇状烟云,并在一定范围内能听到巨大的响声。
四、核武器威力的表述单位
核武器威力用“TNT当量”(简称“当量”)来表述。TNT当量是指核武器爆炸时所释放的能量相当于多少吨TNT炸药爆炸时所释放的能量。
五、核武器的杀伤破坏因素
核武器爆炸后,能产生五种杀伤破坏因素: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放射污染。前四种杀伤破坏因素一般只出现在爆炸后几十秒钟时间内,因此统称为瞬时杀伤破坏因素。放射性污染持续的时间较长,可持续几天或更长时间,称缓效杀伤破坏因素。
五种杀伤破坏因素在能量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冲击波约占50%,光辐射约占35%,放射性污染约占10%,早期核辐射约占5%,核电磁脉冲所占比例很小,可忽略不计。
(一)光辐射
光辐射(又称热辐射)是爆炸后1秒至10秒时间内的闪光及几千万摄氏度以上的高温火球辐射出来的强光和热,其杀伤破坏因素包括“烧”“爆”。光辐射直接照射无隐蔽的人员会造成烧伤。如果用眼睛看核爆炸的火球,会产生闪光盲或造成眼底烧伤,在爆炸中附近人员吸入被光辐射加热的空气,会造成呼吸道烧伤。光辐射能引起大面积火灾,引燃、引爆其他易燃易爆物,同时造成人员的间接伤害。
(二)冲击波
冲击波是核爆炸时(几十秒种内),高温高压火球猛烈膨胀压缩周围空气而形成的高速高温高压气浪。它对人员、物体能够造成挤压、抛掷作用。挤压作用造成严重内伤,如肺、胃、肝、脾等出血;抛掷作用造成外伤,如皮肉撕裂和骨折。冲击波可造成建筑物倒塌,砖瓦抛掷造成人员间接伤害及堵塞交通。
(三)早期核辐射
早期核辐射(又称贯穿辐射),是核武器所特有的一种杀伤破坏因素。早期核辐射是核爆炸最初十几秒种内放射出来的人眼看不见的射线,作用于人体时无特殊感觉,能破坏人的组织细胞,使人得急性放射病。早期核辐射会使光学玻璃变暗、胶卷曝光、化学药品失效,并能影响电子仪器性能。
(四)核电磁脉冲
核电磁脉冲是核爆炸瞬间产生的一种强电磁波。其作用半径可达几千千米,对人员没有直接的杀伤力作用,但能消除计算机上存储的信息,使自动控制系统失灵,家用电器受到干扰和破坏。
(五)放射性沾染
放射性沾染是核爆炸后,从蘑菇状烟云中散落下来的放射性物质。它像尘埃一样,随风漂移,逐渐沉降,使爆心周围和下风方向地区的物体、空气和地面等受到沾染,并形成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沾染区。
放射沾染的程度和分布情况与天气、地形、爆炸方式有关。
地面爆炸时,地面沾染严重,范围大,作用时间长,对人员行动影响大。空气爆炸时,地面沾染轻,范围小,作用时间短,对人员行动影响小,甚至可能没有影响。
风速大、风向不稳定,沾染范围就大。下雨下雪,放射性灰尘可随雨雪迅速沉降,加重地面沾染。
山谷、凹地、有植物的地面易滞留放射性灰尘,可加重地面沾染。
放射性沾染通过射线起杀伤破坏力作用,作用时间比早期核辐射要长,在沾染较严重的地区,通常在几个月以上。
放射性灰尘的沉降,会造成三种伤害:当放射沾染随空气、水、食物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伤口进入人体时,可引起内照射损伤;人员处在被沾染的环境中,人体周围被沾染的物体向人体发出的射线会造成外照射损伤;皮肤落上放射性灰尘,或接触沾染严重的物体会引起皮肤灼伤。
六、核武器的防护
一旦发现爆炸闪光、烟雾聚起,遭遇核武器袭击时,室内室外人员必须在杀伤破坏因素到达之前,迅速准确地做完防护动作,以求生存机会。那么,什么样的防护动作才是迅速、准确、有效的呢?
(一)室外人员防护原则和方法
室外人员应从防护较严重的瞬时杀伤因素着眼,防护的原则是减少暴露表面,争取重型屏障、重点保护头部、减少碎片杀伤。
正确的方法是:发现爆炸闪光,应忌看火球,迅速进入各种人防工程防护,并不要随意进出或走动,来不及进入人防工程时,迅速(2秒内)利用三五步内的地形物就地卧倒。遇到较大的地形物,横向卧倒;地形地物较小时,面向爆心卧倒;无地形地物可利用时,背向爆心卧倒。
核爆时,如果身边有江河、湖泊或池塘,应立即潜入水中防护。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浅色衣物覆盖身体,尤其是皮肤暴露部位。利用地形地物进行防护时应注意:必须利用地形地物背向爆心的一侧,尽量利用坚固、稳定的地形地物,避开易倒塌、易燃烧、易爆炸的物体,以免间接伤害。
(二)室内人员防护原则和方法
室内人员防户原则是:利用坚固的建筑部位和家具,减少暴露,设置屏障,保护重点部位,减少碎片杀伤。
正确的方法是:发现闪光后应立即利用墙角卧倒,最好在靠近墙角的桌下或床下卧倒。应避免开门窗和易燃易爆物,以免玻璃碎片使人员击伤或造成其他间接伤害。冲击波过后,应立即抖落身上的尘土,迅速进入人防工程进行防护。若没有人防工程,也可以进入冲击波袭击后未倒塌的建筑内,关闭门窗,防止放射性灰尘进入室内。
(三)在放射性沾染区的人员防护方法
人员在沾染区行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或面具、扎三口(领口、袖口、裤脚口)、穿雨衣或斗篷、戴手套、穿雨靴;不要随便接触沾染物品,不要坐卧和脱下防护器材;严禁在沾染区吃东西、吸烟和饮水。
行进时,应按照专业人员设置的标志,避开沾染程度较高的地域。应选择路面结实、街道较宽的背风墙侧行。人与人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脚步要轻,尽量减少灰尘扬起,快速行进,尽量缩短在沾染区的时间。
乘车时,除应做好个人防护外,要关闭车窗,盖严棚布,加大车距,车上人员不要随便下车,上下车要尽量不接触车轮和挡泥板。
(四)在安全区转移人员的防护方法
转移安全区的人员,要有计划,有组织地采取多种措施,消除身上的沾染。例如:人员应侧风站立,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将服装一件一件的脱下消除,消除后,有顺序地放在上风方向。对服装消除的方法通常有拍打法、扫除法、抖拂法、洗涤法。
人员皮肤受沾染用毛巾或纱布擦拭。擦拭时应从上到下,顺着一个方向进行。擦一次,将毛巾翻叠一次,防止已消除部位重新沾染。误食了沾染食物和水,可采取催吐、洗胃、多喝水、利尿法排出,有条件时,可按照医生要求服吸附剂、缓泻剂加快放射性物体排出。
七、核事故的防护
(一)掩蔽。有重大事故发生时,一般人员应立即停止户外活动,迅速进入室内或地下室。要关闭门窗,堵住通风孔,防止放射性物质进入室内。
(二)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防止放射性物质在更大范围内扩散。
(三)服用碘片。在必要时,政府会向市民发放碘片,以防止和消除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损害。
(四)临时疏散人员。这是放射性物质在本地区超过一定程度时所采取的极端措施,市民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到安全区。
(五)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时要戴好口罩、风镜、帽子、面纱巾,扎好领口、袖口和裤脚口,以免暴露部位和空隙处遭受污染。
(六)做好食品和饮用水的管理工作。在还未受到污染时,及时把堆放在室外的粮食、蔬菜、水果等食品收藏到室内,水井用塑料布等包住井口后再加盖。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和饮用水不能随便食用,须经卫生监测部门检测,并经清洗、存放及其他方法处理合格后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