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是一个经济体税制的核心要素,是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全球各地法定税率差异及其变化,反映了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政策目标导向等的变迁。
近期,美国税务研究基金会(Tax Foundation)收集整理了全球202个国家(或地区)2017年公司所得税税率的基本信息。通过对比,我们发现全球公司所得税税率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征。
美国属地占到前20名的1/4
全球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非加权平均值为22.96%,按照国内生产总值加权的法定税率的平均值为29.41%。欧洲各国的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非加权平均值在全球是最低的,为18.35%。如果按照国内生产总值加权的话,欧洲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平均值为25.58%。相比之下,非洲则拥有全球最高的地区性法定税率,其非加权平均值为28.73%,按照国内生产总值加权后为28.2%。大型发达国家的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比发展中国家的高。全球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非加权平均值1980年后出现持续下降的趋势,2000年后下降幅度最大。全球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从1980年38%的平均值显著下降到2017年的22.96%。目前,大多数国家公司所得税税率都低于30%。
法定税率从高到低排名前20名的经济体。实行法定公司最高所得税税率的前20个国家(或地区),不均匀地分布在全球各主要地区。其中,7个国家位于非洲(科摩罗、乍得、刚果、赤道几内亚、几内亚、苏丹和赞比亚),欧洲和亚洲各有2个(分别是马耳他和法国、阿联酋和印度),3个在大洋洲(关岛、基里巴斯、北马里亚纳群岛),6个在美洲(分别是北美的波多黎各、美国、美属维尔京群岛和圣马丁岛、南美洲的苏里南和阿根廷)。应该说,这些非洲、亚洲和大洋洲的发展中国家收入动员能力差,试图通过高税负来增加收入,但由于政策设计和执法能力等原因导致影子经济规模,反而呈现了相反的作用,即高税负抑制了当地的经济活动。除此之外,法国是传统的福利国家,需要高税收来维持必要的福利等公共开支。
在税率最高的前20个经济体名单中,有几个经济体都是美国的属地。波多黎各、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和美属维尔京群岛,分别排在第二、第十、第十四和第十六位。在加总的意义上,美国占到全球拥有最高法定公司所得税税率的前20个国家或地区的四分之一。在202个国家或地区中,美国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排在第四位。美国38.91%的税率(由35%的联邦法定税率和每个州征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的平均值组成),只排在阿联酋(55%)、科摩罗(50%)和波多黎各(39%)之后。在前20个国家中,拥有大型经济体的其他国家分别为印度(34.61%)和法国(34.43%)。印度排在第18位,法国排在第20位。
法定税率从高到低排在后20名的经济体。在排行榜另外一端税率最低的20个国家或地区中,拥有非零法定公司所得税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税率都低于15%。其中,最高的是塞浦路斯、爱尔兰和列支敦士登(都是12.5%),最低的是乌兹别克斯坦(7.5%)。10个经济体的法定税率都是10%,其中6个是欧洲小国(安道尔、波黑、保加利亚、直布罗陀、科索沃和马其顿)。只有两个相对发达国家爱尔兰和匈牙利处于最低税率的20国中。爱尔兰以2003年引入12.5%多的税率闻名于世。匈牙利将本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从19%降到9%后,在2017年第一次降到了最低的20个国家中。这些国家中很多是实行单一税制的国家,实行低税率,试图纳税遵从效应和劳动生产率的提升效应,吸引和扩大税基,以达到增加收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目标。
发达国家税率通常高于全球平均值
没有一般公司所得税的经济体。在被调查的202个国家或地区中,目前有14个国家或地区没有征收一般公司所得税,其中大多如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等小型岛屿经济体,以没有公司税而闻名。其中,巴林没有一般公司所得税,但对特定的石油公司征收公司所得税。这14个无一般公司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包括安圭拉、巴哈马、巴林、百慕大、开曼群岛、根西、曼恩岛、泽西、马尔代夫、帕劳、瑙鲁、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瓦努阿图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这些经济体都是资源型的经济体,经济结构单一,离岸业务尤其是金融业发达,自称“离岸金融中心”。
公司所得税税率的地区差异。全球各个地区之间的公司税率有着非常显著的差异。非洲是所有地区中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非加权平均值最高的地区,为28.73%。如此高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使得非洲大陆多年来成为被外国直接投资遗忘的角落。欧洲则是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非加权平均值最低的地区,为18.35%。
如果按照国内生产总值加权,北美洲的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平均值是最高的,为37.1%。尽管该地区内有许多低税率的国家和地区,但由于美国占到该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大约82%,加上美国实行比较高的税率(38.91%),因此对该地区的加权平均值有着显著的影响。相反,欧洲拥有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非加权平均值最低,为25.58%。
一般来说,规模大和工业化程度高的发达国家,总是比规模小或发展水平低的国家拥有比较高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发达国家的税率通常高于全球平均值。在全球7个最富国家组成的七国集团中,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平均值为29.57%,加权后的平均值为33.4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非加权平均值为24.18%,按照国内生产总值加权后为31.12%。金砖国家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非加权平均值为28.32%,加权后的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平均值为27.34%。比较而言,发达经济体财政支出规模大,需要相应的收入动员能力,而发展中国家的动员能力相对较差。
公司所得税税率的分布结构。从税率的分布结构来看,现在只有非常少的国家或地区征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高于35%。在2017年202个经济体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布中,92个经济体的税率在20%—30%之间,30个经济体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在30%—35%之间。美国是仅有的5个法定公司所得税税率超过35%的经济体之一。同时,75个经济体的法定公司所得税税率低于20%,167个经济体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低于30%。以上情况说明,全球税率的收敛趋势日益明显。
1980年代以来公司所得税税率持续下降趋势最为显著
公司所得税税率从1980年后一直下降。1980年代以来,受到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影响,各国为吸引流动性的生产要素,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展开了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税收竞争,纷纷出台降低税率和提供各种其他税收优惠的措施。另外,全球经济的不景气和不确定性,预算赤字压力,国内矛盾的激化,又使得各国政府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公平收入分配而实行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降低扭曲性大的所得税,特别是公司所得税,提高具有税收中性特征的消费税,尤其是增值税的标准税率,用增加的增值税收入来弥补公司所得税收入的下降,已成为各国财政政策中的标准模式。所有这些,使得全球各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征,尤其是以持续下降趋势最为显著。
在过去37年间,公司所得税在全球范围内持续下降。1980年,非加权的全球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平均值为38.68%。到2017年,法定税率的平均值为22.96%,即37年间下降了41%。同时,法定税率的加权平均值一直比同期内的简单平均值要高。这些年美国一直拥有相对高的税率和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比较高的比例,是使得加权平均值居高的主要因素。相对而言,全球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加权平均值从1980年的46.64%降到了2017年的29.41%,37年间下降了37%。
与其他国家不同,美国在过去几十年间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仅有的一次重大变动是1986年税制改革,将1986年联邦46%的法定税率降到了1987年的40%,而在1988年又将税率进一步降到了34%。1993年又将税率再次提高到了35%,并一直保持到现在。目前,美国特朗普政府正在力推1986年以来最大一次减税,将公司所得税率降为20%。
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国家转到对本国公司征税30%以下的税率。但是,公司所得税税率不断变化的分布也是非常不一致的。最大的转变发生在2000—2010年。2010年,77%的国家或地区征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低于30%,而在2000年时只有42%的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低于30%。
在1980年到2017年间,全球各个地区法定税率的平均值都出现了净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欧洲,1980年时平均值为40.5%,到2017年时为18.35%,降幅达55%。南美洲的降幅最小,从1980年的39.66%降到2017年的28.73%,降幅只为28%。
在同期内,非洲、大洋洲和南美洲法定税率的平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在整个时期内,全球所有地区的平均值却明显下降了。在平均税率提高的各种情况下,变动相对比较小,在几十年间绝对值的变动不到一个百分点。
经济全球化导致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提高,使得一个经济体,特别是大型经济体的税制(税率)会对其贸易和投资伙伴国的税制(税率)产生直接的外溢效应。从1980年代开始,英国撒切尔和美国里根倡导以拉弗曲线效应的供给方经济学为指引,掀起全球减税浪潮,一直延续至今。低税率、宽税基成为各国税制的基本导向,而作为一个经济体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低税率已经成为国际共识。
当前,我国25%的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低于七国集团和金砖国家的非加权平均值,但高于全球的非加权平均值,而且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非加权平均值。在全球减税的发展趋势下,面对特朗普政府减税计划的实施,国际税收竞争会变得空前激烈,无疑会产生巨大的资本回流效应和虹吸效应。作为有效应对策略,在坚持以我为主开展国际税收协调的同时,中国的税率进行适时适度的下调,应该具有现实必要性和战略意义。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 张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