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存在的 “只微笑不办事”“消极怠工” 等“新衙门作风”现象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其危害不容小觑。破解“新衙门作风”,既需要信心和勇气,更需要转变思维方式,辩证地审视“新衙门作风”的复杂成因,寻求切实可行的治理路径。
【关键词】“新衙门作风” 治理 转变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与各种权力腐败相比,以“服务不到位、进取不积极、工作不落实、担当不主动”为特征的“新衙门作风”具有隐蔽性,但其危害却不容小觑,它既延误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又严重影响干群关系,是横亘在中华复兴伟业途中的绊脚石。如何及时、有效地除去这块绊脚石、刹住这股歪风?这是我们党面临的一道新考题。解题的过程既需要信心和勇气,也需要智慧,转变思维方式则是其中的关键。
从“就事论事”到“全局意识”
如何看待“新衙门作风”?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它的解决,要在战略上处于优势就必须转变思维方式,即扬弃“就事论事”的惯性思维,树立起“全局意识”的新思维。
如果就事论事地看,“新衙门作风”体现在某些单位,表现为个别干部“耍性子”“混日子”“消极怠工”,与“撸起袖子加油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画面不相容、不协调,我们理应在道德上谴责它,在理论上讨伐它,在实践中采取措施惩治它,然而,仅仅采取这些就事论事的做法还不够。在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世界中,任何事物的产生都不是偶然的,“新衙门作风”的产生也一样,我们有必要把它放置在全局中来考察,有必要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动态社会变迁的角度,从新的世情国情的角度,乃至人类社会整体发展规律的角度来考察。这样做的道理有两点。
一是就事论事地看待“新衙门作风”。有些人提出,我们的反腐败过头了,把一些干部的积极性抹杀了,因此才出现了“不干事怕出事、不担责怕负责、不创新怕失误”等心态,反腐败应该见好就收,这种观念属于短视思维,其结论显然是荒唐的。长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仅是树立党的权威,赢得群众信任的必要措施,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在腐败面前,我们永远不应手软,绝不能在个别领导干部的变相抵制面前忍让退缩。从全局意识看,“新衙门作风”既是新现象,又不是新现象,它是人性的自然本能部分与特定外部诱发条件相结合的产物。无论新、旧,衙门作风本身不具有可持续性,虽然难以根除,但它总会被整治、被改变。
二是要把前进的“绊脚石”变为前进的“加速器”。“新衙门作风”反映了部分干部、公职人员的微妙心态,在反腐败的高压下,一些过惯了“有油水的好日子”的领导干部,不能甘心接受眼下的“不舒服的紧日子”,他们把自己的失落感带到工作,变相抵触中央的方针政策。“新衙门作风”的产生也说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科技、社会实践,以及人们对公共事务的治理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无需讳言,政府部门的“踢皮球”“打擦边球”“官老爷心态”等的存在,表明现行的行政体制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在职能划分和运行上还存在某些问题。着眼于全局来治理“新衙门作风”的过程就是把“绊脚石”变为“加速器”的过程。
从“主观路径”到“客观路径”
从目前治理“新衙门作风”的情况看,除了强调担当意识等道德说教方法外,很多地区、部门都把思路集中在建章立制上,例如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等。为了治理“新衙门作风”,道德说教、建章立制无疑是必要的,但这一思路隐含着对主观路径的依赖,我们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转换思维方式,从“主观路径”转到“客观路径”。
道德说教属于主观路径,为什么说建章立制也隐含着主观路径呢?从根本上说,建章立制式是政府主导式、自上而下的主观化行政管理方式,它的意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促使行政人员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地履行公务;二是使具体事务的运行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事实上,没有现实生活中的人的自觉内在化,再好的规章制度也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因为外因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此外,建章立制虽然针对有问题的客观事实,但就制定行为来说,它依赖于主体意志,往往会不自觉地主观意愿化。或难免繁文缛节,时效上滞后,或只计一点不及其余,与实践相脱节。例如个别地区制定的反腐败措施就出现了某些非理性的教条做法。脱离了社会发展,为反腐败而反腐败不但会把好经念歪,而且也很难让人心服口服,使一些干部产生困惑,左右为难,在心里有想法却说不出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消极行为。而就制定内容来说,建章立制不能把所有动态环境因素都考虑在内,在制定了某些内容同时必然意味着对另一些内容的排除,难以应付规章制度之外的复杂情况。
“客观路径”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贯彻,它具有实效性、灵活性和开放性特征
从“主观路径”转到“客观路径”首先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贯彻,它承认人们的生活决定他们的意识,而非相反,承认世界是变动的,人只是物质性变动总体的中介。客观路径的最大特征是实效性,所有机构的所有事务最终都要落实在执行力和效力上,概言之,要取得实效。面向日新月异的客观世界,解决问题、取得实效的过程不但不能做虚功,“照葫芦画瓢”,而且还需要有创新精神,劈山开路。在治理“新衙门作风”上,我们完全可以借鉴成功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例如海尔集团的“责任链”的做法,这一做法打通了员工与服务对象之间传统的主客二元间隔,使之在动态的市场、社会平台上融为一体,为每一个员工提供了发挥主体力量的空间。为有效地治理“新衙门作风”,也有必要在适当的地区和部门采取责任链试点制,这样每一个公职人员就不是对他的上级负责,而是对他的服务对象负责。责任链以实效为准则,用互为服务对象的关系取代层级关系,绩效也不再只是政府内部的事情,而是引入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外部因素,建立在一个社会性的公开、透明的平台上。这样就能有效地把外部行政压力内部化,绝不至于出现某些项目在扯皮推诿中失去时机、化为乌有的情况。这也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奖优罚劣的淘汰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无用的机构被精简,占着位子不工作的人一天也混不下去。如果试点成功,还可以以点带面,为行政体制改革,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经验。
客观路径的第二个特征是它的灵活性。在治理“新衙门作风”上,客观路径坚持党性原则,灵活地运用各种治理手段,同时不把手段僵化为目的,例如问责制、激励制;灵活地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例如,开发运用互联互通技术、大数据等手段拓宽治理边界、增强治理精度、提高监管水平,使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官僚无地自容。而当权力、人情、金钱等因素导致的“搞例外”“走后门”达不以效果,或者成本大于收益时,自然也会收敛,直至偃旗息鼓。
客观路径的第三个特征是它的开放性。从客观路径上治理“新衙门作风”也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即使取得某些成效,也不能躺上功劳薄上不思进取。只有保持开放性,成功经验才能不在封闭中失效,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得到经验的检验,不成功之处才能及时得到修正。开放性的客观路径必然具有一定的忧患意识,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譬如,要真正实现干部的能上能下,破除“官本位”,不妨尝试打破体制内、外的划分,面向全社会,建立起一个全新的、不拘一格的、充足的干部储备库。着眼于客观路径的各种行政创新尝试,不但有利于标本兼治地治理“新衙门作风”,还有利于摸索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流动的、富有生机的政治管理模式。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室主任,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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